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市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办公室“三服务”水平,宜春市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
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
共选调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0名。包括公务员岗位8名,其中市政府办公室6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名;事业编制工作岗位2名,其中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1名,市金融服务办公室1名。
报考范围:
●宜春市党政机关(含省垂直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宜春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宜春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进行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名制登记的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事业编制人员)。
其中,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招聘考试。
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6年7月1日前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试行)》中规定的“四类”可交流进机关条件的人员。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等。
8月7日—8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联系人及电话见文末)
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宜春政府网、宜春组工网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含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市政府办公室416室报名,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初审: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选调工作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每个选调职位的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经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报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岗位按1:1.5比例,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按1: 2比例确定跟班学习试用人选,末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
经体检合格后,入围人员跟班学习6个月,综合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调配人选并经办公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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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贾清华
联系电话:13907956711
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大楼416室)
来源:宜春日报、记者黄龙
编审:欧阳新建、章芳
编辑:赖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