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宜春市委宣传部、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宜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多个部门联合在鼓楼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宜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宜春支行等35家涉及消费维权工作的单位以及宜春步步高公司、青龙集团等10家参加诚信消费示范创建的企业代表现场搭台,展示了去年维权成果,集中发放了《消保法》维权案例、《食品安全法》、消费维权实用攻略等宣传材料。他们还给过往群众讲解如何鉴别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并针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此次活动还专门搭建了宜春农产品展示区,展示可追溯农产品。去年,宜春市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有200家企业实现了农产品生产的主体追溯。现场展示的农产品生产源头及市场流通情况,市民均可通过手机扫描农产品包装上的追溯码进行了解。
来源:记者邓腾 刘继刚文/图
编审:杨娟、章芳
编辑: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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