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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领钱~这项政府补助标准又提高了

宜春发布 2020-09-20

我市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再次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我市各地将按新标准发放救助金,并陆续安排补发工作。

按照新标准,

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0元,

达到每人每月600元

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380元。

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0元,

达到每人每月350元

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255元。

城镇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

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55元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各提高30元,

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55元350元

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

城市的提高到每人每月425元

农村的提高到每人每月385元


宜春市级人口信息系统暂停服务

户籍事项请提前办理

记者从宜春市公安局获悉,

因该局数据中心即将搬迁,

宜春市级人口信息系统

将于5月25日17点关停,

预计至5月30日9点恢复使用。

请广大群众提前办好急需户籍事项,

以免造成不便。

另悉,5月25日17点至5月30日9点宜春市级人口信息系统关停期间,江西省级流动人口、身份证等有关系统不受影响,仍可正常受理。


来源:刘作坤 记者邓腾  徐宝金

编审:杨娟  谢芳芳

编辑:吴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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