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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敲警钟!宜春一批干部被查处

宜春发布 2020-09-21

端午节将至,

为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

近日,

宜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

五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分别是:


1铜鼓县林业局违规发放奖金、加班补助问题

2017年2月,铜鼓县林业局违规发放局系统2016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金,共计45500元;2017年6月,以“上半年双休日加班”为由,向执法大队10名干部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共计10000元;2017年8月,以计财股工作量增加为由,向计财股4名干部违规发放2017年加班补助,共计5730元。以上合计违规发放奖金和加班补助费61230元。2018年4月该局计财股股长石红英,分管执法大队的局党委委员、山林纠纷调处办主任吕敬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财务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华龙因负主要领导责任,被立案审查党委书记、局长陈三波因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谈话提醒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宜丰县澄塘镇原人大主席黄胜华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等问题

黄胜华在任澄塘镇人大主席兼管村镇文化建设管理站财务期间,该村镇文化建设管理站从2013年春节至2016年9月,每年春节、中秋两节期间以年节福利的名义,从单位“小金库”开支,违规向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33000元,黄胜华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8000元。2016年初至2016年9月,黄胜华又从“小金库”中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9561元。此外,黄胜华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8年1月黄胜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3上高县泗溪镇芦家园村党支部书记喻荣标违规发放端午节福利费等问题

2017年5月,泗溪镇芦家园村以村干部每人300元,一般党员每人200元的标准,向28名村干部、党员违规发放2017年端午节福利费,共计7200元。喻荣标作为芦家园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喻荣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喻荣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4高安市林科所违规发放巡山和值班补助问题

高安市林科所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党支部委员兼办公室主任游树林提议并经“集体研究”, 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以“巡山补助”名义向全体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补助162240元;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将值班补助标准随意从30元增加到100元,向全体干部职工违规发放值班补助46600元。以上合计违规发放补助费208840元。对此,游树林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所长罗东庚负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游树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4月罗东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5樟树市阁山镇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高温津贴问题

2016年8月,樟树市阁山镇以部分干部“从事室外作业”为由,以每人每月240元标准,向56名镇干部普发2016年6月至9月高温津贴,共计53760元。对此,阁山镇财政所长、办公室主任董宇俊和办公室副主任周益民负直接责任;分管财务的镇党委副书记胡国平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7月董宇俊、周益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胡国平受到谈话提醒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通报指出


上述5起案例,均为巧立名目变相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典型问题,折射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精神上缺“钙”、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以及监管缺失、执纪不严等问题。有的对有关制度规定认识不到位或进行“选择性解读”;有的打“擦边球”,打着“人文关怀”“调动积极性”的旗号,以“年节福利”“加班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将“集体研究”当作“免责金牌”,随意提高津补贴的发放标准和范围。这些问题再次警示我们,防止“四风”反弹复燃的任务仍然艰巨,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另外,宜春市纪委还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袁州区芦村镇卫生院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2018年3月,通过随机上户走访发现,芦村镇卫生院未按要求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的贫困户患者提供一年至少4次随访服务,以及个性化的健康指导与干预服务,致使部分贫困户未完全享受到家庭医生服务。易再良任芦村镇卫生院院长期间,作为该镇家庭医生工作的总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家庭医生的工作进行考核,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5月,易再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靖安县宝峰镇宝峰村村委会主任茅小弟对扶贫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7年7月,茅小弟作为宝峰村扶贫专干,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上报时,作风不实、把关不严,在没有认真排查及核实的情况下将名单信息上报至宝峰镇扶贫办,遗漏了该村3户贫困户家中3名学生的数据,导致3名贫困学生教育扶贫补助金3000元未及时发放到位。2018年5月,茅小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丰城市张巷镇瓘山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熊和文违规收取低保户、五保户新农合参保费问题
2016至2017两年期间,张巷镇瓘山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熊和文违规向低保户、五保户收取新农合参保费22680元,用于支付居委会路灯安装工程开支。2018年4月,熊和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新农合参保费已退还给相关低保户、五保户。
4高安市残联原理事长胡斌、副科级干部陈趣良对国家阳光助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胡斌任市残联理事长期间,和时任市残联副科级干部陈趣良(分管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地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未认真履职,工作不深入实际,实地查看国家阳光助残项目走过场,导致残疾人谢某以虚假的鱼塘承包项目、合同等相关材料通过申报并于2017年1月获得国家阳光助残项目资金2万元。2018年5月,陈趣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拟给予胡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5上高县泗溪镇杜家村党支部书记杜小锋虚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7年7月,杜小锋与杜家村村委会干部商量后,采取虚报危房改造农户的手段,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万元,其中0.6万元用于支付虚报危房改造户的报酬,余下的5.4万元存入镇经营站账户,准备用于填补杜家村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2018年3月,杜小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泗溪镇人大主席陈龙宝作为分管领导,对本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领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万载县仙源乡仙源村党支部副书记、代理村主任吴平根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和扶贫产业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2年,吴平根在本人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并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25万元。2017年,在扶贫产业(栽种优质水稻)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在未经村委会会议研究的情况下,违规将种谷分配给其亲友。2018年5月,吴平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反映出有的部门单位督促检查不够,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工作失职失责,作风不实,审核不严,在位不担当不尽责;有的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淡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直接影响了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规矩和纪律意识,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充分履职、正确履职,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


来源宜春市纪委

编审:杨娟 吴娓

编辑:谢芳芳

小布想和你交朋友,微信号:zhangfang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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