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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学需要 ,经宜春市政府批准同意,宜阳新区所属学校(宜春市宜阳学校、官园学校、宜阳二小、锦绣小学)拟面向社会(含袁州区农村学校和宜春市下属县市区)公开选调在职在编小学教师24名、初中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❶ 小学岗位24名,分别为:语文11名、数学10名、英语1名、音乐2名;
❷ 初中岗位26名,分别为: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3名、物理4名、政治3名、历史1名、地理2名、生物2名、计算机1名。
2资格条件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相应学科国家级三级证书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资格或曾荣获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质课比赛一等奖(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为准)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❷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❸ 具有5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一致(高中任教经历可报考初中岗位,初中任教经历可报考小学)的教学工作经历。
❹ 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匹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初中,初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
❺ 曾获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免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❶ 网上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对象登陆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网、宜阳新区网站自行下载《2018年宜春市宜阳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18:00时,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邮箱:ycsyyxx@163.com。
❷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及获得的荣誉、业绩,按照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3的比例(不足比例者,按实际报名人数审核通过)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阶段人员名单,并于2018年7月13日18:00前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联络不上或自愿放弃复审资格,则依次择优递补。
❸ 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18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携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主要荣誉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不退),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故暂不能提供者资格复审现场签订承诺书,不签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等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对象,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地点:宜阳学校小学部二楼教务处办公室。
❶ 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宜阳学校小学部六艺楼。
❷ 面试方式及内容: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候试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安排进入备课室抽取面试课题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时不得自带材料)。备课结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时间为12分钟。面试教材:初中学科为八年级上册,版本:语文、数学、外语为人教版,物理为沪粤版,政治为教科版,历史为川教版,地理为中图版,生物为冀少版;小学学科为五年级上册,版本均为人教版。
❸ 确定入围对象: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入围对象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如面试成绩70分(含)以上考生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数,则相应核减岗位计划)。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重新面试(面试成绩为70分以下的不再重新面试)。
❹ 择校及去向:按报名时选定的学科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校。
❺ 面试费用: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本次选调收取面试考务费100元/人。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有入围人员的师德作风、敬业精神、师生评价、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数,在岗位内按面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2公示经考察、体检确定的拟调人员在宜春人事考试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报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编办办理调动、上编等相关手续。
❶ 本次选调教师工作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并全程接受监督;
❷ 选调工作严格执行诚信和回避制度;
❸ 资格审查时,遵循一个原则:同一所学校调出不超过3人,同一学科不超过1人;
❹ 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https://pan.baidu.com/s/1RD5OqJp4KZMeUdA8rCF37A
复制链接到网页打开,下载表格,进行填写
0795-3207579 13879526295
0795-3271152 3259582
0795-3998152
因审判工作需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聘用制书记员19名,聘用制文秘人员2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在宜春市中心城区有食宿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①聘用制书记员1、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以文秘类和法律类为主;
3、在法院从事过代理书记员或打字员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能熟练操作电脑,并有一定打字能力。
②文秘人员1、中专以上学历,身高160厘米以上,年龄20-30周岁的女性;
2、相貌端正、做事勤快,头脑灵活,气质佳。有礼仪或文秘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6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表,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
1时间:2018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市中级人民法院355室
3形式:
❶ 机考:上机操作,主要考电脑操作运用和打字速录水平。
❷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对考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聘用制书记员、文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基本工资2500元+误餐补助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年底根据考核享受绩效奖。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实行定期增资制。合同期内,工作每满1周年增加工龄补助费50元/月。
经批准同意录用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院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3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4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
5合同签订后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合同自行解除。
联系电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3595335、3595353
来源:综合宜阳新区、宜春就业网
编审:杨娟、吴娓
编辑:谢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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