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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38000余把!这件东西车上不能装
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
宜春交警强化职能作用,
全力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篷)
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为抓手,
有效净化了
宜春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今天上午,宜春交警直属一大队将依法收缴的38000余把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篷)在垃圾处理厂集中销毁,有效防止收缴的遮阳伞回流市场。
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篷)是一种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篷)后会改变原有车身的稳定性,妨碍驾驶员的行驶视线,而且车身变宽后,容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刮,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同时,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篷)也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电动车遮阳伞(篷)遮挡视线造成严重后果。(网络图片)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勿安装遮阳伞(篷),自觉拆卸加装的伞(篷)。
同时,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宜春创建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来源:李培玉、万萌晨 记者邬李莎
编审:辛冬妹、谢芳芳
编辑:吴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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