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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过年期间千万别做这件事!

宜春发布 2020-09-19

明天就是农历大年三十了

大家的心情是不是特激动


不过大家在高兴之余

千万别忘记一件事

那就是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哟

春节期间

我市将在宜春中心城区

开展整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让大家过一个清新、舒适、环保的低碳春节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安排


为认真做好我市中心城区春节期间(农历除夕夜、大年初一、元宵)重要节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宜府办发〔2018〕6号)要求,按照宜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2月4日、2月5日、2月19日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我市将在中心城区开展集中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抽调警力520人,城市综合执法400余人,市直单位和街道社区干部、网格员、垃圾督导员等8000余人参与整治组成网格化巡逻值守队伍,严防死守,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采取顶格处罚和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公开曝光,确保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让市民过上一个绿色、文明、低碳、环保的春节。

宜春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2018年12月1日起,我市扩大宜春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调整后的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为北至三水大道、三阳集镇、宜春经开区春一路,西至湖田教体新区、宜万高速、银岭路、新320国道,东至宜安公路、金桥贸易广场片区、环城东路、宜春经开区宜创路,南至王华村、农牧试验场、规划仰山路。另中心城区陵园、公墓区域均调整纳入禁燃禁放管理。


过年期间,

大家千万要重视哦!

这可不是开玩笑!

有文有图有真相呢!

截至1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13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或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共训诫教育24人,行政罚款96人,共计罚款36200元,拘留34人。







执法人员巡逻查处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上门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执法人员收缴违规储存的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收缴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现场巡查▲


环保过新年

禁燃靠大家

让我们多一些蓝天白云

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来源:记者夏侯婷

编审:杨娟、谢芳芳

编辑:繁星

小布想和你交朋友,微信号:zhangfang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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