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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时起!宜春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实行电子通行证出行!
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方便群众在防疫期间出行更加安全高效,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宜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电子通行证出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村庄、学校、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饮门店、药店、机场候机厅、车站候车室等。
二、宜春市中心城区所有在宜和来宜人员均须免费申领电子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可通过 “宜春市大数据”、“宜春发布”微信公众号的“宜码通”专栏或扫描电子通行证专用二维码免费申领。无智能手机的,可委托他人或工作人员代为登记申领。
三、在防疫期间出入公共场所均须出具电子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实行一人一码,一码通行,一次登记,疫期有效,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电子通行证。代为申领的,凭打印后的纸质电子通行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一并验行。对拒不配合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出入。对强行出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电子通行证的时效性,防疫期间所有在宜人员须通过电子通行证在每日18时前上报个人体温等健康状况。遇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未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本公告自2月19日12:00起实行,停用时间由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另行公告。
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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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码:当前体温超过37.3℃,14天内集中隔离留观,禁止通行。
黄色码:满足以上7个选项内某个条件,禁止通行。
绿色码:体温、定位填报信息均正常,可正常通行。
5. 再次扫码进入时,可上报个人体温,并且一人最多添加三张电子通行证,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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