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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宜春企业复工复产,你想了解的都在这...

宜春发布 2020-12-09



3月9日

宜春市举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第九场新闻发布会


宜春市卫健委、宜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宜春市政府金融办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宜春市卫健委


累计报告确诊106例全部出院

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自1月24 日报告第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6例,且自2月17日开始无新增确诊病例,已在3月3日全部出院,疫情呈现出“总体可控,持续向好”的平稳态势。


随着复工复产、返宜人员流动高峰的到来,输入性、流动性、聚集性风险仍然很大,市卫健委将精准施策,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切断传染源头,阻断传播途径。开展科普宣传, 用六个“强化”措施,巩固和拓展防控成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宜春市财政局


下达疫情防控资金约3.5亿元

疫情期间,宜春市财政局统筹各类资金,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对接各类政策补助资金,优先安排疫情防控方面的支出,截至3月7日,全市财政已下达疫情防控资金约3.5亿元。发放医务人员补助和防疫工作者补助3164万元。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持续执行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对承租国有企业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房租。主动下调“助贷”周转业务费率和担保业务收费费率,免收逾期的企业小额贷款罚息。在中央、省财政累计贴息75%的基础上,对2020年新增的全市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给予25%的地方财政贴息支持。降低财政惠农信贷通办理门槛,提高审批效率,全力满足涉农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确保“米袋子”“菜篮子”市场供应。


宜春市税务局


预计减征所得税700余万元

宜春市税务局最大程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目前已经对购进732.2万元疫情防控用设备的4户企业,允许他们进行了税前扣除。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根据企业实际需求保证发票供应,不受原发票核定量的限制。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企业和个人用于应对疫情符合条件的捐赠,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捐赠条件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目前,全市已统计落实疫情公益性捐赠468户,捐赠金额2815.17万元,预计减征所得税703.79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行业,2020年度经营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企业因疫情导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就发布会上大家关心的问题

小布摘取部分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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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宜春市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当前宜春市已吹响复工复产“集结号”,请问财政作为综合经济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市财政局:第一,为企业“减包袱”。全面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由3%降至1%的政策,依法依规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可直接减轻我市企业税负超5亿元。此外,对于承租了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租金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继续执行社保减负政策,维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不变,将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期至2021年4月底,支持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生产。


第二,帮企业“稳岗位”。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快速启动困难企业认定工作,企业仅需上传电子文档,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得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将提高财政贴息比例予以支持;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难以偿还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可以申请展期一年,财政将继续贴息,“排忧解难”坚定市场主体信心。


第三,助企业“融资金”。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新增或续贷“财园信贷通”的,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25%,允许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展期6个月还款;同时,市财政信用担保中心将“助贷”周转业务费日利率降低50%(由0.3‰降至0.15‰),将县(市)担保业务费降低33%(由1.5%降为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纯信用担保,助力打通金融“血脉”,激发经济活力。




请问企业因疫情原因,经营出现困难甚至亏损,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税务部门在办理此类困难减免时,有什么特别措施?


市税务局:第一、条件口径放宽。一是时间节点放宽,因疫情影响有一个持续过程,申请时间节点不受6月30日的限制。二是办理次数放宽,申请次数不受1年1减免限制,可按季申请。三是行业范围放宽,只要不是国家限制、禁止的行业,均可申请。四是亏损计算放宽,只要当月营业利润发生亏损即可,如果当月亏损金额小于应纳税额,可按年累计计算。


第二、办理速度加快。一是减免当期税款,企业可申请减免当期(当季)税款。二是开辟绿色通道,特殊情况下可“先办后审”,如经审核发现企业不符合条件的,由企业补缴税款,免收滞纳金。


第三、优惠落地更实。一是直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免的都是真金白银。二是减轻企业资金负担,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相对可用的现金流。三是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可以采取“非接触”办税方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宜春市在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为企业发放信贷、提供金融支持方面取得什么成效?


市政府金融办:一是出台支持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15条金融措施。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支持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若干金融措施》,明确了15条具体的金融举措,为支持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提供了更扎实、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是加强信贷支持,全力保障企业融资需求。金融办会同工信、发改、商务、文旅、住建等部门,全面摸排各类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需求,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各银行机构均启动了线上续贷机制,提供网络化、一站式、高效率的融资对接,全力满足复工复产企业的融资需求。截止3月5日,辖内各银行业机构已累计发放支持疫情防控的各类贷款47.28亿元。同时,明确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予以展期或续贷。


三是积极争取央行专项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发放3000亿财政贴息专项再贷款,宜春市第一时间建立了日调度、日汇总、日上报机制,截至3月8日,宜春市共为38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争取到6.88亿元专项再贷款。同时,宜春市加大了财政贴息力度,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专项再贷款,在中央财政贴息50%、省财政贴息25%的基础上,按照属地原则,市、县(区)财政再给予贴息25%。


四是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全力以赴扩大信贷。我们计划本周召开“支持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政银企对接视频会,市县两级银行和企业举行签约仪式,为181家企业签订65.46亿元授信协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力助推防控疫情、持续发展“双重战役”取得全面胜利。




来源:记者夏侯婷/文  袁晨/图
编辑:夏侯婷
编审:吴娓
监制: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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