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遇到消费纠纷怎么办?3·15之际我们关注这些…
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3月13日
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本次发布会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监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9年,全市消保委(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39件,解决2484件,投诉解决率97.8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1.5万元。其中,办理大案、要案9件;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1件,加倍赔偿金额25.6万元;支持消费者诉讼案两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市监局认真履行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市场环境组牵头单位职责,切实抓好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各项工作,并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发展,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共办结投诉举报713件,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在线解答群众各类咨询1615件。全市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57件,共查获假冒伪劣、“三无”口罩19.2万只。向社会公布三批21件典型案例,5件入选省市监局对外公布的典型案例,1件入选国家市监局对外发布的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各新闻媒体还就
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
市市监局、市消保委
分别就这些问题做了解答
市市监局:
消费者除了与商家协商解决纠纷,还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向我们投诉:一是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二是通过全国12315网络平台进行投诉。
疫情防控期间,市市监局在处理投诉上,主要通过电话、微信与当事人双方进行联系和沟通。目前,已发展了800多家投诉和解对接单位,均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这对疫情防控期间非现场解决投诉起到了重要作用。
市消保委:
受疫情影响,今年的3·15活动不组织大型的现场集会,活动开展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
一、市消保委与市普法办合作开展了网上3·15专场知识竞赛活动,融合了消费维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的知识。该项活动从3月10日就已经开始,到3月15日结束。目前,已经有近万人参与了答题。
二、线下在宜阳大厦、袁州大厦、万达广场、天虹商场等地展示3·15年主题宣传漫画、维权典型案例、防控疫情倡议等内容。
三、市委宣传部、市市监局、市消保委共同发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倡议,号召广大消费者行动起来,凝聚大家的力量,让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没有市场。
市市监局:
要求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畅通沟通渠道,利用餐饮单位微信联络群,向经营户宣传餐饮行业复工营业政策、复工条件,详细告知复工注意事项等,对经营户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帮助协调解决。
加大对宜春中心城区检查力度,自复工营业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630人次,检查餐饮店1800余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0余份,有效地维护了餐饮市场的良好秩序。在检查的同时,我们还加大了业务指导力度,检查指导复工企业食堂、医院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226家,指导各类单位食堂采用分餐制,切实做到员工筛查健康、食品加工安全、环境消杀到位、取餐用餐错峰。
根据防疫工作要求,为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疫情应对能力,市市监局于3月13日组织全市餐饮从业人员参加了省市监局提供的网络培训,参训人员通过微信扫码即可进入课程,学习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
市市监局:
积极帮扶药械企业复工营业。目前,全市药品生产企业(不含樟树)共21家,已复工18家,复工率达85.7%;在医疗器械领域,安排专人对宜春市拟生产疫情期间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服务,采取允许申报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企业“边生产、边审批”的方式,让企业尽早投产,目前,已核准备案4家隔离衣生产企业。
主动减免企业检定检测费用。主动邀请专业技术人员为全市中心城区有测温仪计量校准需求的单位进行了免费校准服务,共校准测温仪47台件,检定压力表、PH计、血压计、玻璃液体温度计等强制检定器具共计740余台件。
同时,要求下属的市食药检所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服务费按原标准降低20%收取;下属的市计量所对复工复产企业自愿委托的经营性检定检测项目按原标准的50%收费,并免费为企业提供检定检测证书扫描、电子传输、邮寄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