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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宜春中心城区清明祭扫通告来了!

宜春发布 2020-12-09

关于2020年宜春中心城区

清明祭扫的通告


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我市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宜春中心城区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服务,满足广大市民祭扫需求,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和进入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烈士陵园集中祭扫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开展集中设灵堂、摆设酒席等丧事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骨灰堂(含殡仪馆、陵园、公墓内的骨灰堂)暂停开放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代祭”服务,有条件的可由服务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代为开展一次公益祭扫。


二、实行分时错峰限流祭扫。宜春中心城区殡葬管理所陵园公墓采取分时错峰、预约限流等举措进行限制性祭扫,严控入园祭扫人数,减少人流密度,降低疫情防控风险。3月28日起,市民可通过关注“宜春市民政局”或“宜春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实名制预约(预约时段为每日8:00—24:00),每墓穴(位)只预约一次(每天祭扫预约号上限为:上午1000个号、下午1000个号,每个号上限为3人),预约成功后获得陵园入场祭扫的二维码,于4月3日至4月7日按照预约的时间段前往陵园祭扫。进入陵园前,必须通过“预约二维码”和“赣通码”或“宜码通”等方式扫码实名登记、核验身份证、测量体温,在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每个墓穴(位)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倡导每户祭扫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安排未成年人参加祭扫。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参加祭扫。未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情况以及处于防控隔离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陵园祭扫。


三、提倡文明祭祀。树立厚养薄葬,生前尽孝理念。推行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丧事简办。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纸钱进入公墓区。严禁在公墓、林区、小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合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严禁封建迷信活动。提倡简祭、薄祭、居家祭奠和网上祭奠,倡导通过植树、种草、献花和诗赋、祭文、踏青、家庭追思会等生态低碳环保的祭扫形式寄托哀思。党员干部要带头禁燃禁放、推动殡葬改革。严禁公车扫墓,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


四、实行交通管制。鉴于清明期间宜春中心城区学府路、仙月路祭扫主干道人流量多、车流量大,4月3日至4月7日所有祭扫车辆必须听从交警统一指挥,不得进入仙月路(即铁路道口至320国道连接处),且按指定地点停放;大型货车、客车(除公交车外)不得进入学府路(沙背桥至320国道路口)。


五、鼓励绿色低碳出行。为缓解交通压力,请广大市民尽量乘坐公交车出行,少驾或不驾私车,避免交通堵塞,影响出行安全。为确保车辆及乘客安全,请广大市民切勿携带烟花爆竹、纸钱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六、确保防火安全。切实做好清明祭扫期间防火工作,明确防控责任,加强火险预警,加大巡查密度。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纸钱进入公墓园区、烈士公园,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


七、维护祭扫秩序。仙月路全路段、学府路(沙背桥至320国道连接处)及千秋墓园大门口严禁摆摊设点,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纸钱等物品。纪委监委、宣传、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民政、交通、综合执法、卫健、林业、教体、住建、退役军人事务、宜春学院、袁州区政府、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疏导交通、加强执勤,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主动热忱服务,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祭扫活动文明和谐有序。


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5日



来源: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夏侯婷

编审:吴娓
监制:章芳

小布想和你交朋友,微信号:zhangfang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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