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龚法生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5号)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定任命:
龚法生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李晓楚的宜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现予公告。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5号)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定任命:
龚法生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李晓楚的宜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现予公告。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