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9月18日,宜春将试鸣防空警报
9月16日
宜春市召开“9·18”防空警报试鸣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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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人防办《关于各设区市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批准,9月18日,宜春市将统一组织“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据了解
9月18日,宜春市将同步开展三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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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5
组织全市、县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中心城区部分学校同步组织开展人防疏散演练
其中,试鸣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
停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
停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10:15-10:40
在市人防指挥部组织开展人防综合演练
市政府和军分区领导以及市人防指挥部成员参加
10:40-11:40
召开人民防空指挥部联席会议
近年来,宜春市人防工作坚持“以建为主、应建尽建”的原则,依法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保持人防工程面积与人口同步增长,2017年、2018年、2019年市本级人防工程面积分别增长8.03万平方米、11.58万平方米、9.07万平方米,增长率分别为22.4%、26.3%和16.3%,人防工程建设规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建管用一体化体系加快推进。
同时,宜春市人防专项治理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0575万元,补建人防工程19.83万平方米,整改完成率137.2%。
据悉,防空地下室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存战争潜力的主要场所。人防政策法规要求,城市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都应依法配套建防空地下室。确实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又不符合政策规定减免条件的,要按规定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宜春市为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防空地下室按应建面积16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费。各县(市)是省级人防重点城市的,按应建面积1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费;经济发达镇按应建面积8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费。
(来源:周碧娇)
(编辑:夏侯婷; 编审:汪美媛; 监制: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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