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法网恢恢!宜春一名重要逃犯回国自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境外追逃“长缨”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充分把握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对潜逃境外的“六清”行动目标逃犯继续加大追捕、劝投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打好最后冲刺阶段攻坚战。9月22日以来,“长缨”行动共从菲律宾、缅甸、柬埔寨、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劝投14名黑恶逃犯,其中“六清”行动目标逃犯13名。
国庆、中秋“双节”之际,扫黑除恶工作“不打烊”,宜春公安机关从南非劝投一名“六清”行动目标逃犯。
从南非劝投一名“六清”行动目标逃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触犯法律的高压线,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没用。希望大家都要遵守法律,做一名守法的合格公民。另外,希望归案人员能够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切莫再让家人伤心难过。
还有一点,请切记
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
提供隐藏处所、转移财物
为其通风报信
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
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
经查证属实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法治高安、江西公安)
(编辑:王小卫; 编审:谢芳芳; 监制:杨娟)
小布想和你交朋友,微信号:zhangfang309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