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何某某高空抛物案”侦查终结,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也是3月1日高空抛物罪入刑以来, 江西省第一起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公布查处的案件。经依法侦查查明,2020年7月9日凌晨2时许,家住江西省赣州市水南镇某小区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因与男友存在情感纠纷,为发泄情绪,砸完自家客厅东西后,内心依旧愤愤不平,随后作出惊人举动:将男友放在家中一辆山地自行车搬至客厅阳台,并在未考虑任何后果的情况下,将自行车从9楼阳台丢下。自行车坠落至同楼栋3楼受害人谢某的阳光棚上,造成3楼阳光棚2块日光玻璃被砸毁,所幸无人员伤亡......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一、我国《刑法》中规定,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建筑物等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坠物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故意高空抛物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1.充分认识高空坠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坠物;2.严格遵守装修相关规范,拒绝野蛮施工、违规装修;3.装修垃圾不乱丢乱放,请打包封装后运送至相应指定垃圾堆放地点;4.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5.高空坠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6.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来源:都市现场)
(编辑:夏侯婷;编审:汪美媛;监制:彭晓英、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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