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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优厚!高中可报!宜春这家单位招人

宜春发布 2021-09-30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经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同意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名

一起来看有关事项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见下方二维码)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具体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05)Kg);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2021年8月16日止。


2.报名咨询电话:15079508305潘健华,监督电话:13707050102。(工作时间:8时-12时,15时-20时)


3.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330148217@qq.com, 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如在宜春市内,可自行到宜春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宜工大道17号)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交至宜春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进一步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21年8月17日


(2)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宜工大道17号)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宣传员、卫生员、财务岗位人员体能成绩仅做参考,以面试、专业加试成绩为主)。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各招聘岗位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再确定面试入围比例,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四)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宣传员、卫生员、财务岗位人员总成绩以面试×50%+加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围总成绩相同者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政审


由大队招聘小组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为3年。


2.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落实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标准确定4700元/月,实习期工资为38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专职消防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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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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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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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来源: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夏侯婷;编审:谢芳芳;监制:彭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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