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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爸妈看过来!“生孩子”报销费用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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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生孩子”报销费用提高了
近日,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同时,提高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
一是提高门诊报销水平。生育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原800元左右提高到1200元。
二是提高住院分娩报销水平。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需要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额仍然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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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日报社)
(来源:江南都市报)(编辑:龙姣;校对:李澄;编审:潘立南;监制:熊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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