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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种菜!宜春一地最新通告
关于开展违规种菜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美化宜阳新区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宜阳新区范围内开展公共区域“违规种菜”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主次干道、公园(山体游园)违规开垦种菜;
二、严禁在辖区园林绿化用地毁绿种菜;
三、严禁在辖区河道两岸违规开垦种菜;
四、凡在主次干道、公园(山体游园)、园林绿化用地、河道两道等范围内存在毁绿种菜和违规开垦等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应在此通告发布后七日内自行清理并恢复原状,逾期未清理完毕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除;
五、辖区内城郊结合部闲置地块、收储地块已种植蔬菜的区域,种植者需负责保持地块整洁。严禁在菜地内搭建任何形式的棚架、围栏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已搭建的棚架、围栏等,应在此通告发布后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除;
六、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开展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宜阳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29日
为进一步美化宜阳新区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宜阳新区范围内开展公共区域“违规种菜”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主次干道、公园(山体游园)违规开垦种菜;
二、严禁在辖区园林绿化用地毁绿种菜;
三、严禁在辖区河道两岸违规开垦种菜;
四、凡在主次干道、公园(山体游园)、园林绿化用地、河道两道等范围内存在毁绿种菜和违规开垦等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应在此通告发布后七日内自行清理并恢复原状,逾期未清理完毕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除;
五、辖区内城郊结合部闲置地块、收储地块已种植蔬菜的区域,种植者需负责保持地块整洁。严禁在菜地内搭建任何形式的棚架、围栏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已搭建的棚架、围栏等,应在此通告发布后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除;
六、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开展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宜阳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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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宜阳新区)(编辑:吴隽;校对:汪琛;编审:谢芳芳;监制:邓雯、黎向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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