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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发布
2024-10-23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广大驾驶人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拒绝酒驾

是交通安全的关键词

但总有人知法犯法

今天就来曝光一批酒驾人员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01

案例一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6月5日16时29分,高安交警城南中队执勤民警在东环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无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驾驶员刘某根涉嫌无证酒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8mg/100ml

02

案例二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

6月7日20时13分,高安交警城南中队执勤民警在市河路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查获赣C492**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刘某泉涉嫌无证酒驾,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

03

案例三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6月8日21时03分,高安交警石脑中队执勤民警在石巷北路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查获赣CCN3**小轿车驾驶员金某华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3mg/100ml

04

案例四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

6月5日14时31分,高安交警岗亭中队执勤民警在903乡道石脑二中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无牌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朱某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0mg/100ml

05

案例五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6月6日20时46分,高安交警城北中队执勤民警在锦绣大道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查获赣CFC8**小轿车驾驶员卢某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4mg/100ml

06

案例六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

6月6日20时59分,高安交警城北中队执勤民警在锦绣大道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查获赣CM80**小轿车驾驶员刘某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7mg/100ml

07

案例七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6月10日21时31分,高安交警城北中队执勤民警在锦绣大道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查获赣C11B**小轿车驾驶员罗某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1mg/100ml

08

案例八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6月9日16时37分,高安交警田南中队执勤民警在相城镇S309省道160公里100米路段处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黄某华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7mg/100ml

09

案例九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6月9日13时30分许,高安交警大城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218省道189公里处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赣C459Z**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员刘某生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

10

案例十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

6月9日13时20分许,高安交警大城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218省道189公里处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赣C000**号小型机动车驾驶员陈某强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9mg/100ml

11

案例十一




2月7日01时11分,阿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新P3***E号牌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岳普湖县S310省道58公路200米某路段时,被岳普湖交警执勤民警查获。6月9日20时19分,高安交警田南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建山镇共青路路段处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黄某锋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一杯酒

可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

一次酒驾

却会拉开你和家人的距离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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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畅行高安)

(编辑:肖苏阁;校对:欧阳娇兰;编审:龙姣;监制:邓雯、潘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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