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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人!宜春一地公开选调教师
袁州区2024年面向区属农村学校选调教师进入城区幼儿园、高中及赣西中职任教公告
为做好袁州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优化调配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区属农村学校选调在编在岗教师进入城区幼儿园、高中及赣西中职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坚持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考核、统一择校的原则;3.坚持接受监督的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二、选调计划1.幼儿园(81人):袁州区中心幼儿园12人、袁州区第二幼儿园10人、珠泉街道中心幼儿园7人、下浦街道中心幼儿园8人、湛郎街道中心幼儿园9人、秀江街道中心幼儿园5人、化成街道中心幼儿园12人、凤凰街道中心幼儿园9人、新康府街道中心幼儿园3人、画眉小学附属幼儿园4人、凤凰小学附属幼儿园2人。以上选调人员在幼儿园工作,编制落在属地街道管辖的城区小学,具体依次如下:袁州小学、宜春一小、珠泉小学、金桥小学、文笔峰小学、宜春八小、化成小学、凤凰小学、新康府学校、画眉小学、凤凰小学。2.高中及中职(34人):宜春四中(高中部)19人、宜春十中(高中部)5人、赣西中职10人。三、选调对象1.袁州区区属农村学校现在编在岗且任教满3年的教师(2021年9月1日及以前任教),其中定向师范生需满5年(2019年9月1日及以前任教),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需满4年(2020年9月1日前任教);2.凡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学、农村幼儿园教师可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农村初中教师可报考城区高中及赣西中职岗位;双师型教师报考赣西中职不限学段(须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四、选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具备从事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条件;2.2021-2023年年度考核和2021-2024学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近三年内未受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未处在立案调查阶段;3.报考幼儿园岗位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4.报考高中和赣西中职岗位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高中(或中职)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5.已报考城区小学及城区初中岗位且拟入闱人员,不得报考本批次选调。五、选调安排1.选调方法。全区统一组织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考核加分方式进行。农村中学教师报考高中岗位的,须选择与本人教师资格证相应的学科岗位(附件1)。2.考试内容。幼儿园岗位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总分100分;高中岗位及赣西中职岗位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试卷总分100分。3.选调报名。(1)报名时间:7月17日—18日;(2)报名地点:袁州大厦8楼0867室;(3)报名要求:学校安排专人统一报名,持所在单位介绍信(附件2)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加分汇总表(附件3-4),加分公示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5),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学校、姓名、报考学段学科及电话),交报名及考务费100元。4.考核加分。(1)幼儿园:①2021-2023年年度考核或2021-2024学年度师德考核一年优秀加2分,两年优秀加4分,三年优秀加6分,同年优秀可叠加分数,此小项最高6分封顶;②2021-2024学年度在公办幼儿园任教满一学年加1分,任教未满一学年不加分。(2)高中:①2021-2023年年度考核或2021-2024学年度师德考核一年优秀加2分,两年优秀加4分,三年优秀加6分,同年优秀可叠加分数,此小项最高6分封顶;②2021-2024学年度担任班主任每满一学年加0.5分计入总分,未满一学年不加分。(3)赣西中职:①2021-2023年度考核或2021-2024学年度师德考核一年优秀加2分,两年优秀加4分,三年优秀加6分,同年优秀可叠加分数,此小项最高6分封顶;②2021-2024学年度担任班主任每满一年加0.5分,未满一学年不加分;3.“双师型”教师加3分。(4)学校必须在公示栏及工作群中将考核加分情况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5.现场笔试。(1)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2)笔试地点: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6.总分计算。由笔试成绩和考核加分两大项相加计算总分后排序。7.取录原则。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确定拟选调人员。(1)幼儿园选调中总分并列超出计划数的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再相同以教龄长者列前,如教龄再相同以年龄长者列前;(2)高中和赣西中职选调中同学科总分并列超出计划数的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再相同以教龄长者列前,如教龄再相同以年龄长者列前。8.取录择校。所有岗位入闱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逐一择校(如同岗位入闱人员中总分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校,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年龄长者优先择校,涉及年龄的计算以档案专审结果为准)。六、相关要求1.本次选调考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在区纪委区监委监督下进行,区教体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共同参与。2.选调教师的职称在调入学校重新参加竞聘。3.实行诚信报考,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三年的选调资格,情节严重者交相关部门处理。4.如出现放弃择校情况,将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幼儿园、高中和赣西中职选调递补人员在同一岗位中产生;择校后放弃者3年不得参加选调考试。5.咨询电话:宜春市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宜春市袁州区委编办:0795-3227751宜春市袁州区教育体育局:0795-7028755附件:■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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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秀江微语)(编辑:周莹;校对:欧阳娇兰;编审:余远明;监制:彭晓英、黄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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