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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面向全市

宜春发布
2024-10-23


关于征集宜春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商户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省、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家装厨卫“焕新”工作,拟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商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商户的经营范围

报名参与此次活动的销售商户,应包含以下经营范围:

1.小家电类:包括微波炉(含一体机)、蒸烤箱、电饭煲、电风扇(含凉霸)、电暖器(含暖风机)、空气净化器、打印机、洗碗机、消毒柜、净水机、饮水机、干衣机、音响、吸尘器、投影仪等。


2.住宅升级和厨卫改造产品:包括饰面砖、地板、墙板(纸)、套装门、床、床垫、沙发、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淋浴器、灯具、洁具、铝合金成品窗、厨房集成吊顶等。


3.智能家居产品:包括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门锁、智能门窗、智能窗帘、智能音箱、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升降晾衣架、智能窗帘、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其中,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这8类家电产品及手机、平板电脑等3C电子产品,在本次家装厨卫“焕新”补贴中不予支持)。



二、参与商户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失信等行为。


2.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在宜春市辖区内,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且具有较强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能力,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开通市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对公结算账户,每笔核销资金均入公账,使用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的订单每笔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销售统一发票(每件补贴产品均须单独开具发票给个人消费者,发票开具地为宜春市。开具发票时要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录入消费者身份证号码、产品品类,并在备注栏备注“本发票已享受宜春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4.有单独的收银系统,建立清晰完整的销售台账,完整、准确记录每笔消费订单情况,及时准确提交补贴相关凭证及销售数据,积极配合商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核查。


5.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具备和市级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落实“支付立减”(领券满减)等补贴政策要求,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过程结算等安排。


6.具有家居建材及智能家电等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品类的产品品牌授权书(必须由总部提供,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无效)。


7.提交承诺书,承诺支持并遵守补贴活动规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配合活动组织单位协调处理资金补贴等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8.服务优良,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家装“焕新”活动公告,明确活动程序,指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三、商户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首批家装厨卫(含家装建材、八大类之外家电)“焕新”销售商户需于9月25日至9月28日向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年宜春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商户报名表、承诺书(详见附件2、3)。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体企业提供“电子税务局相关截图证明”。

(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市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的收银系统截图及照片(系统内用户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包含企业销售具体明细、类别,不能只显示汇总数据)。

(七)线下实体店门头、店内景照片各1张。

(八)“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打印法人信用报告。

(九)家居建材及智能家电等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品类的产品品牌授权书。

(十)参与活动商品清单。


申报统一用A4纸编制报名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文本,每页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9月28日下午5点前送至商户所在县(市、区)、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将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同步提交。


四、入选商户的确定

县(市、区)、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参与活动的家装厨卫(含建材、八大类之外家电)商户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销售商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及时将确认后的参与活动商户名单盖章报市商务局备案,市商务局将各地确认后的商户名单报市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


五、参与商户的管理

1.参与活动销售商户实施动态管理。对后续拟参与活动的销售商户,可继续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定期汇总给市商务局后,由市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协助做好商户入驻工作。


2.参与活动的商户应真实、准确向消费者告知所售商品对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适用情况。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按照活动规定的要求,自觉提供真实的销售证据、材料,在规定时期内垫付消费券补贴资金。


3.市本级将设立全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举报电话(0795-3273463),受理活动期间发生的虚假交易、骗取政策资金等行为的举报信息。各县(市、区)及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应成立核查组,在活动期间常态化开展核查,对涉嫌违法违规商户,一经查实取消活动资格和政府补贴资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宜春市各县(市、区)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联系电话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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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宜春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商户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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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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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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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宜春商务)

编辑:周莹;校对:刘敏;编审:余远明;监制:邓雯、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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