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兵家部·六韬卷(附司马法 尉缭子)(全十四册)
子藏·兵家部·六韬卷(附司马法 尉缭子)(全十四册)
编著者:方勇 编著
定价:¥9200.00
ISBN:978-7-5013-6837-2
出版时间:2019-10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内容简介
本書包含《六韜》37種,附《尉繚子》33種,《司馬法》41種。本書將其版本的遴選放在編纂工作的首位。收録目前所知有關以上六韜(尉繚子、司馬法)各種之白文本、注釋本、節選本、校勘本、批校本及相關研究著作等珍稀古籍版本。本書的出版,必將有力地推動相關學科的研究與發展。
内页欣赏
《六韜卷》前言
王 珏
《子藏·兵家部·六韜卷》共收書四十一種,並附《司馬法》四十四種,《尉繚子》三十五種,整合成精裝十六開本十四册予以出版。本卷收録目前所知有關《六韜》的白文本、注釋本、節選本、校勘本、批校本及相關研究著作等,實集《六韜》各種版本及研究文獻之大成。
《六韜》,舊題周呂望撰。關於該書的真僞歷來有較多争議。漢班固《漢書·藝文志》“儒家類”記載有《周史六弢》六篇,“道家類”記載有“《太公》二百三十七篇”。今所見最早著録《六韜》者爲《隋書·經籍志》:“《太公六韜》五卷,梁六卷,周文王師姜望撰。”部分學者因《六韜》著録史籍的時間較晚,故而懷疑其爲後人僞撰。宋羅泌認爲:“今觀其言,蓋雜出於春秋戰國兵家之説爾……楚漢之際好事者之所掇,豈其本哉?君子於此其可不審所取而諫説之是狥耶?”(《路史·論太公》)宋黄震在《黄氏日抄》中列舉了《六韜》多項與先秦時代特徵不符之處,認爲《六韜》中的“騎將”“王霸”“贅婿”等内容,或爲秦代之事,或爲漢以後之事,因而判定其爲“僞書”,但並未説明何人僞撰。近人余嘉錫則認爲,戰國秦漢之間《六韜》一書就已存在,漢人衹是對其進行了“附益”,並非純粹是僞造之書(《四庫提要辨證》)。宋戴埴認爲,《六韜》中很多内容都是如何用奸詐的陰謀詭計顛覆别人國家,由此認爲是後人僞作(《鼠璞》)。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四部正僞》認爲,《六韜》是“僞書”毋庸置疑,《六韜》之《文伐》《陰書》等篇中的“文伐十二法”等“陰謀詭計”,孫武、吳起、尉繚子等人都不屑於道者,姜太公怎麽會用以輔佐周文王、周武王?此外,還有一些學者認爲《六韜》“其辭鄙俚”“術淺文陋”,因此爲“僞撰”之作。宋代劉恕認爲《六韜》“其言鄙俚煩雜,不類太公之語,蓋後人僞託爲之”(《通鑑外紀》)。宋陳振孫亦認爲《六韜》言辭“鄙俚”,爲“世俗依託”之書(《直齋書録解題》)。
一些學者通過對比《六韜》與先秦古籍如《吳子》《孫臏兵法》《尉繚子》等之後發現頗多相似之處,進而認定《六韜》是抄襲他書而成。如宋代黄震認爲《六韜》的部分内容如“山兵”“澤兵”與《吳子》的“谷戰”“水戰”十分相似,還有部分内容是出自於《尉繚子》《孫子》等書。葉適則認爲《六韜》“似爲《孫子》義疏也”(《習學記言》)。其他如“將有十過”“戰車十死,戰騎十敗”等與《孫子》的《行軍》《九地》的内容相似。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認爲《六韜》一書所採取的周文王、周武王與姜太公對話的形式完全是效仿了武侯與吳起的問答方式。
今天看來,《六韜》與先秦其他古籍存在相似之處是一種十分正常的現象,先秦時期古書互相徵引頗爲常見,這不但不能作爲《六韜》爲“僞撰”之書的證據,反而證明《六韜》與《吳子》《孫臏兵法》《尉繚子》等均爲先秦時期兵書。
《六韜》共計六十篇,分爲《文韜》《武韜》《龍韜》《虎韜》《豹韜》《犬韜》六大部分,以姜太公與周文王、周武王問答形式寫就。《六韜》一書雖題“呂望”撰,然綜合考察太公所處時代背景和《六韜》内容來看,此書雖然反映了姜太公本人的軍事謀略思想和兵學智慧,但是其顯然不可能是太公本人所撰寫。那麽,《六韜》一書的作者究竟爲何人?探究這一問題我們首先必須弄清《六韜》一書的成書年代。目前,學術界關於《六韜》的成書年代,主要有春秋説、戰國説、秦代説、秦漢之際説、漢以後説、魏晉時期説。一九七二年,銀雀山漢墓竹簡出土,其中即有《六韜》,内容涉及《文韜》《武韜》《龍韜》等内容,與今本《六韜》相差無幾。一九七三年,河北定縣漢墓竹簡中也有《六韜》内容。由此可證至少在戰國時期《六韜》即有傳本。我們認爲,《六韜》並非太公“呂望”所親著,非成於一人之手,但與“僞書説”迥然有别。概而言之,《六韜》的成書大致應該經歷了以下幾個時期:
《金板六弢》時期。《莊子·徐無鬼》云:“女商曰:「先生獨何以説吾君乎?吾所以説吾君者,横説之則以《詩》《書》《禮》《樂》,從説之則以《金板六弢》,奉事而大有功者不可爲數,而吾君未嘗啓齒。」”唐人成玄英疏曰:“《金板六弢》,周書篇名也,或言秘讖也。本有作「韜」字者,隨字讀之,云是《太公兵法》,謂文、武、虎、豹、龍、犬《六弢》也。”我們認爲,《金板六韜》是今本《六韜》最早的版本來源。《羣書治要》卷三十一所録《武韜》云:“太公曰:「可!天下有地,賢者得之;天下有粟,賢者食之;天下有民,賢者收之。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也,莫常有之,唯賢者取之。」……文王曰:「善!請著之金板。」於是文王所就而見者六人,所求而見者七十人,所呼而友者千人。”姜太公作爲周初最爲著名的軍事功臣,在武王伐紂等興周滅商的過程中建立了卓越功勛,其軍事思想一定會受到重視,其言兵之言被鑄之“金板”,即《金板六韜》,這是今本《六韜》最早的版本來源,也是完整地保留了姜太公兵法原貌的版本。
《周史六弢》時期。班固《漢書·藝文志》之《諸子略·儒家》中另有“《周史六弢》六篇”,班固自注曰:“惠、襄之間,或曰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顔師古注曰:“即今之《六韜》也。蓋言取天下及軍旅之事。「弢」字與「韜」同也。”《金板六韜》受篆刻條件限制,對姜太公事蹟和思想記載較爲簡略。後由於竹簡的出現,書寫條件大爲改善,周代的史官便根據口耳相傳的史料對原《金板六韜》進行擴充和豐富,即爲《周史六韜》。
齊桓公“復修太公法”時期。《李衛公問對》云:“太公既没,齊人得其遺法。至桓公霸天下,任管仲,復修太公法,謂之節制之師,諸侯畢服。”姜太公作爲“言兵之祖”,受封於齊,其兵法必然會被後世所推崇。齊桓公“復修太公法”,正是對太公兵法的一次深入系統的整理,並在實踐中將其發揚光大,從而爲太公兵法的廣泛流傳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戰國中後期史官(兵家)整理時期。《史記·司馬穰苴列傳》云:“至常曾孫和,因自立,爲齊威王,用兵行威,大放穰苴之法,而諸侯朝齊。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李衛公問對》云:“周《司馬法》,本太公者也。”齊威王時期,曾對古代兵法進行過一次系統的整理,當不限於《司馬法》一書,對於“言兵之祖”的太公兵法自然會更加重視。因此,這一時期的齊大夫亦可能是史官(兵家),其對《周史六弢》等文獻資料進行整理,並根據戰國時期新的時代特點增益了很多新内容。
概而言之,《六韜》一書以周文王、周武王與姜太公對話的形式記録了姜太公的軍事思想和兵學智慧,最初由史官記言、記事,後經過人們口耳相傳,在不同時期由不同的人進行加工整理、增益削删,時至戰國中後期,某人或某些人將之前的相關史料記載進行了系統深入的整理,並加入了具有戰國時代特徵的思想和内容輯録成書,即爲《六韜》。後又經漢代學者“附益”,在北宋時由何去非删定,即爲今本《六韜》。
《漢書·藝文志》“儒家類”著録《周史六弢》六篇,“道家類”著録《太公》二百三十七篇,《隋書·經籍志》《通志·藝文略》著録《太公六韜》五卷,《舊唐書·經籍志》著録《太公六韜》六卷,《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直齋書録解題》均著録《六韜》六卷。以上書目所載,《漢志》以下均未言及篇數。歷代目録書著録的《六韜》基本上以六卷爲主,篇名及順序也大致保持一致。此外,目録書中也出現了其他名稱,如《太公陰謀》《太公金匱》《太公六韜》《太公兵法》等。從典籍著録的情况來看,《六韜》被很多目録書著録,而在一些兵書、類書、注疏之中,也經常被引用,影響很大,流傳較廣。
傳世本《六韜》六篇,其傳承大致分爲以下四個系統:
《武經七書》本。宋神宗元豐三年(一〇八〇),神宗下詔命校訂《武經七書》,作爲武學教材。何去非在校訂《六韜》過程中,對其内容進行了增删和改定。顧實認爲,“今本《六韜》與《羣書治要》所載異,已非漢、隋、唐志之舊,而爲宋元豐間所改定本”(《重考古今僞書考》)。北宋版《武經七書》今已不可見,現存最早的版本是南宋孝宗或光宗時刻本。一九三五年,上海涵芬樓以此本爲底本影印出版。宋本《武經七書》校刊精審,明清以來翻刻傳抄多據爲底本。
出土文獻。《六韜》出土文獻系統主要有:一、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的竹簡本《六韜》。簡本中七篇與傳本《六韜》相應,其餘七篇分别爲《呂氏春秋》《漢書》《羣書治要》《北堂書鈔》《太平御覽》所引録《六韜》佚文及佚篇。二、河北定縣出土的《太公》竹簡本。一九七三年,河北定縣八角廊西漢中山懷王劉修墓出土了《太公》竹簡,有《治國之道第六》《以禮儀爲國第十》等十三個篇題。三、敦煌寫本《六韜》。爲唐人手抄本《六韜》殘卷,共計二百一行,其中一行衹存半個字,計有二十個篇目,是目前已知最早的寫本《六韜》。
引文。《六韜》在流傳過程中佚失了很多内容,但是這些内容被古代典籍所引用,從而得以部分地保存下來,成爲《六韜》的一個重要版本系統。漢代戴德的《大戴禮記》、陸賈的《新語》、劉向的《説苑》以及《吳越春秋》《越絶書》《虎鈐經》《武經總要》,另外如注疏類兵書《孫子十家注》等均或多或少地引用了《六韜》作爲論述的依據。
逸文。由於《六韜》在流傳過程中存在佚失和人爲增删的情况,後世一些學者爲了恢復《六韜》原貌,做了大量輯佚的工作。清嘉慶十年(一八〇五),孫同元從《禮記》《史記》《文選》等漢、唐、宋各代著作及類書中輯録出《六韜逸文》一卷;孫星衍亦輯録《六韜逸文》一卷;汪宗沂輯有《太公兵法佚文》一卷。此外,尚有王仁俊輯《六韜逸文》一卷,黄奭輯《六韜佚文》一卷,洪頤煊輯《太公金匱》,嚴可均輯《六韜佚文》等。
《六韜》作爲一部先秦時期兵學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反映了“言兵之祖”姜太公玄妙的軍事智慧和深邃的軍事思想,並吸收借鑒了先秦兵家及諸子論兵的精華,建構了獨特而完備的軍事思想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軍事價值和學術價值,歷來爲研究者所重視,在古今中外均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其一,文獻史料價值。《六韜》作爲先秦時期的一部古籍,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獻史料價值。尤其是其最早的版本《金板六弢》《周史六弢》等因記載時間早,對西周初期的軍事思想及軍事實踐活動保留得較爲完整,彌足珍貴。一九七七年,陝西省岐山縣周原出土一批甲骨文。岐山南麓的岐山縣與扶風縣一帶古稱周原,是周人滅商前的都城遺址,故這批甲骨又稱周原甲骨。其中有記載:“衣王田至於帛。”據學者考證,衣王指“殷王”,帛在今陝西地區。即殷王曾到周的境内進行田獵活動。但甲骨文記載的十分簡略,詳情不得而知。敦煌遺書手抄本《六韜》則對這段歷史進行了詳細記載。太公曰:“紂之時亦有西土之邑。紂嘗六月獵於西土,發民逐禽。民有諫者曰:「六月,天之復生,地之以務,長養之時也。六月逐禽,是逆天道,絶地德,而人行賊。夫子失道,後必無福。」紂以爲妖言而煞之。西土之人相謂:「自其命也。」後其年天大暴風,飄牛馬,發屋拔木,人飛揚數十里。一人爲無道,天加之以咎。”由此可見其史料價值。
其二,軍事思想價值。《六韜》具有完備的軍事思想理論體系,内容豐富,論述縝密嚴謹,涵蓋了先秦軍事領域的各個方面,涉及政略、戰略、戰術、治軍、陣法、兵器等。尤其在軍事思想方面,提出了很多對後世産生了深遠影響的理念,比如“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的“天下同利”的政略思想,“全勝不鬥,大兵無創”的全勝思想,文武並伐、見機不失、以弱勝强、出其不意、靈活用兵、速戰速决的作戰原則等。治軍思想方面,《六韜》對將帥的作用尤爲重視,從將帥所應具備的標準到將帥的選拔、考核等進行了系統的論述。在練兵問題上,提出了層層教戰、層層訓練的練兵方法。軍隊管理上,《六韜》主張嚴明賞罰,“殺貴大,賞貴小”。《六韜》的軍事思想形成了一個完備的體系,標志着軍事理論體系的進一步發展和成熟。
其三,文化交流價值。《六韜》流傳到國外的時間很早,研究者衆多,研究成果豐碩,産生了深遠的影響。其中,以傳入日本的時間最早、刊本最豐富。如日本慶長十一年(一六〇六)刊元佶《校訂訓點六韜》六卷,日本萬治二年(一六五九)林道春《六韜訓點》一卷,日本延寶三年(一六七五)山鹿高祐《六韜要證》一卷,日本文化五年(一八〇八)關重秀《六韜正義》一卷。一七七二年,法國神父約瑟夫·埃米歐選擇了中國幾部兵法名著翻譯成法文在巴黎出版,名爲《中國軍事藝術》,其中就包括了《六韜》,這是目前所知的《六韜》傳入歐洲的最早文字記録。此外,《六韜》還曾傳入朝鮮、越南等國家,朝鮮有一七八〇年無名氏《新刊增注六韜直解》,越南刊刻有《六韜》阮孟保注本,可見《六韜》流傳之廣。
《六韜》作爲早期兵家著作,在中國歷史上影響深遠。通過系統梳理,今輯得《六韜》文獻四十一種影印出版。在遵循《子藏》“求全且精”編纂總原則的前提下,本卷編纂又具有如下特點:
注重同一文獻不同版本的收録。不同版本之間的文字差異也代表了刊印者的學術見解,今從文獻傳承與發展的角度,在精選的前提下,《六韜》卷注重對同一文獻各種不同版本的收録。如《六韜》白文本收録宋刊本一種、明刊本兩種、清刊本五種、抄本兩種,孫星衍校《六韜》收録清刊本三種。這些不同版本的收録,既反映出文獻的傳承情况,又爲學術界提供了較爲豐富的文獻資料。
注重精抄本的收録。《六韜》文獻抄本較少,本卷收入了清抄本四種,這些文獻的出版,無疑豐富了《六韜》的研究資料。
注重叢書内《六韜》文獻的收録。本卷收録了《武經全題講義通考》《兵書七種》《汪氏兵學三書》《增補武經集注大全》等叢書内與《六韜》相關的文獻,不僅爲學界提供了豐富的研究資料,同時也反映出《六韜》在歷史上的傳承情况。
《司馬法》前言
趙 英
關於司馬穰苴其人,史籍記載較少,且多有抵牾之處。《春秋》《左傳》對司馬穰苴未曾記載。主要有“春秋時人”和“戰國時人”兩種説法。《史記》《晏子春秋》記載其爲齊景公(前五四七—前四九〇)時人。《史記》記載了司馬穰苴在齊景公時受命爲將軍,伐燕晉之師。他立誓盟、明約束,將國君的寵臣莊賈處以軍法,從而使得軍旅大振,却燕晉之師,收復失地。齊景公因此封他爲司馬之官。《晏子春秋》記載,齊景公深夜造訪司馬穰苴家,想與他飲酒取樂,但被司馬穰苴以並非“臣子本分”爲由拒絶。《戰國策》則記載司馬穰苴爲齊湣王(前三〇〇—前二八四)時期的執政者:“司馬穰苴,爲政者也,殺之,大臣不親。”學術界目前仍然以《史記》所載爲準。
《司馬法》最早見於《史記》。《史記·司馬穰苴列傳》曰:“因自立爲齊威王,用兵行威,大放穰苴之法,而諸侯朝齊。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太史公自序》亦云:“非兵不强,非德不昌,黄帝、湯、武以興,桀、紂、二世以崩,可不慎歟?《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孫、吳、王子能紹而明之。” “自古王者而有《司馬法》,穰苴能申明之。”綜合來看,《司馬法》成書大致分爲四個時期:“司馬之法”時期,太公“紹而明之”;古者《司馬兵法》時期,孫武、吳起“紹而明之”;司馬穰苴“申明”時期;齊威王追論時期,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並將穰苴兵法附於其中。綜合來看,《司馬法》一書的流傳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
“司馬之法”時期。“司馬”作爲官職,最早可以追溯至堯帝時期。《淮南子·齊俗》曰:“故堯之治天下也,舜爲司徒,契爲司馬。”《史記》記載:“黄帝、湯、武以興,桀、紂、二世以崩,可不慎歟?《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紹而明之。”可見,在西周之前,“司馬之法”就已廣爲流傳。“太公”指呂尚,他曾擔任西周首任司馬。《論衡·是應篇》記載:“師尚父爲周司馬,將師伐紂。”因此,太公對古“司馬之法” “紹而明之”即在情理之中。《周禮·縣師》曰:“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戒,則受法於司馬,以作其衆庶及馬牛車輦,會其車人及卒伍,使皆備旗鼓、兵器,以帥而至。”《周禮·司兵》云:“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與其等,以待軍事。及授兵,從司馬之法以頒之。”由此可見,西周時期確實存在一部“司馬之法”,是“古者《司馬兵法》”的源頭。
古者《司馬兵法》時期。據《左傳》記載,春秋時期很多諸侯國都設有“司馬”之職,如子反爲楚司馬、韓厥爲晉司馬、季孫爲魯司馬等。爲了適應日益頻繁的作戰需要,出現了記載軍禮法規的“古者《司馬兵法》”。《史記》記載孫武、吳起對《司馬法》“紹而明之”,當指對“古者《司馬兵法》”的繼承和發揚。在《孫子》《吳子》兩部兵書著作中,提到或引用了記載有古“軍法”的《軍志》《軍政》《令典》等著作,“古者《司馬兵法》”當爲包括這些“軍法”著作在内的有關軍禮法規的合集。
司馬穰苴“申明”時期。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説:“《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孫、吳、 王子能紹而明之……自古王者而有《司馬法》,穰苴能申明之。”司馬遷認爲,司馬穰苴曾對“古者《司馬法》”進行過闡明和解釋。因此,《穰苴兵法》應包括了他對古《司馬法》的解釋以及其自己撰寫的兵法。這個時期“古者《司馬法》”尚未失傳,司馬穰苴在春秋前、中期諸多司馬“申明”的基礎上,對春秋時期的“古者《司馬法》”進行了一次深入、系統的整理和研究。
齊威王追論《司馬法》時期。《史記·司馬穰苴列傳》載:“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齊威王時期,“古者《司馬兵法》”在流傳過程中已經散失或者亡佚,齊威王十分重視總結和發揚古代的軍事理論、整理齊國的兵學遺産,因此便組織諸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鑒於司馬穰苴的軍事功績,並將司馬穰苴的兵法附在其中,從而將追論的“古者《司馬兵法》”和“穰苴兵法”雜糅在一起,形成了一部新的兵書,即爲《司馬穰苴兵法》,亦稱《司馬法》。
關於《司馬法》的作者和成書年代,後人也多有論述。綜合來看,司馬穰苴曾對古《司馬兵法》做過闡明、解釋,並在軍事實踐中發展了古《司馬兵法》,其兵學理論稱之爲《穰苴兵法》。但司馬穰苴“申明”古《司馬兵法》的作用不宜過分誇大。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云:“《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孫、吳、 王子能紹而明之。”可見,春秋時期“申明”司馬法的不止司馬穰苴一人,他的兵學理論是《司馬法》的内容來源之一。齊國諸大夫對古《司馬兵法》進行了追論,並將《穰苴兵法》附於其中,《司馬穰苴兵法》最終成書。
《司馬法》最早著録於《漢書·藝文志》,班固將其載入《六藝略》“禮類”,名之爲《軍禮司馬法》,共一百五十五篇。並在“兵權謀”類下注曰:“出《司馬法》,入禮也。”劉歆《七略》將《司馬法》歸於“兵書略”,然班固認爲《司馬法》是一部關於古代軍禮的書,從而將其歸爲“禮類”,並在《司馬法》書名上加上“軍禮”二字,稱之爲《軍禮司馬法》。
隋唐時期的志書又將《司馬法》歸入了“兵家”。《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等史書都將《司馬法》列入了子部“兵家類”。此外,宋代官修書目《崇文總目》和其他私人書目亦將《司馬法》列入“兵家類”。
《司馬法》作爲一部流傳至今的古書,受到了歷史上諸多軍事家、經學家、文學家的關注,爲其作注之人不少。最早的注者目前可以上溯至曹操。較早的尚有零散保存於《北堂書鈔》《羣書治要》《太平御覽》等類書和某些古書中的引文附注,所引《司馬法》皆有古注。
自宋代以來,爲《司馬法》作注者大約有三十餘家,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宋施子美撰《武經七書講義》之《司馬法講義》,明代劉寅撰《武經七書直解》之《司馬法直解》,清代曹元忠作《箋經堂叢書》之《司馬法古注》等。
《司馬法》在流傳過程中,散佚比較嚴重,至隋唐時已由《漢書·藝文志》記載的“百五十五篇”减爲五篇。《司馬法》的逸文零散地見於古書的引文或古注中,前人曾對這些逸文作過輯録,主要代表性的本子爲清人張澎、錢熙祚、黄以周所輯。因此,《司馬法》又有今本和輯本之分别。
今本《司馬法》主要有一卷本和三卷本兩個系統。一卷本系統傳世本主要有明黄獻臣輯注《武經開宗》本、《四庫全書》本、清任兆麟《述記》本、《百子全書》本等。三卷本系統有日本静嘉堂文庫藏宋刊補抄《武經七書》本、《四部叢刊》本、明劉寅《武經七書直解》本、清孫星衍《平津館叢書》本。此外,還有一種是五卷本,如《施氏七書講義》本。但是無論是五卷本、三卷本、一卷本,總篇數均爲五篇。
《司馬法》是我國先秦重要的法典性兵學著作,是對我國古代戰争和軍事實踐經驗的理論概括,是我國古代軍事文化的璀璨明珠,有着十分重要的軍事價值和學術價值,歷來爲研究者所重視,在古今中外均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司馬法》與《孫子》《吳子》等兵書不同,它主要反映了我國古代諸多“軍禮”或“軍法”方面的制度,比如軍賦、組織編制、訓練、號令、奬懲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獻史料價值。
《司馬法》是一部以“仁、義、禮、讓”爲核心思想價值的先秦兵學著作,藴含着一系列作戰指導思想、治軍思想和戰略戰術原則,幾乎涉及了古代軍事領域各個方面的問題。如“以仁爲本、以義治之”的戰争觀念,“好戰必亡,忘戰必危”的慎戰思想和備戰思想,“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的治軍思想,“臨機制變、趨利避害、出奇制勝”的戰術原則,“甲以重固,兵以輕勝”的軍事技術觀念等。《司馬法》的這些軍事思想和原則對後世兵家影響深遠,成爲《孫子兵法》等兵學著作的重要思想來源,對中國古代軍事思想的形成和發展産生過深遠影響,對後世精彩紛呈的軍事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司馬法》在國外也産生了重要影響,曾先後流傳到日本、法國等國家。日本是《司馬法》最早流傳的國家,其關於《司馬法》的刊本有三十餘種,其地位與《孫子兵法》相當。其中日本天明七年(一七八七)刊刻的唐魏徵所編的《羣書治要》就包括了《司馬法治要》,這一版本收録了今本《司馬法》前兩篇的内容,並附有古注,具有重要的文獻價值。一七七二年,法國神父約瑟夫·埃米歐將《司馬法》翻譯成法文並收在巴黎出版的《中國軍事藝術》中,這是目前所知《司馬法》傳入歐洲的最早的文字記録。《司馬法》被法國學者評價爲世界上最早的“國際法典”。
《尉繚子》前言
李元鵬
《尉繚子》最早的著録見於班固《漢書·藝文志》,宋代元豐中期被列爲《武經七書》之一,成爲武學必讀之書,影響日大。
關於尉繚,史籍無載,僅在《漢書·藝文志》雜家類《尉繚》下注有“六國時”三字。《尉繚子》開篇有“梁惠王問尉繚子曰”一句,《隋書·經籍志》中《尉繚子》下注:“尉繚,梁惠王時人。”《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有“大梁人尉繚來,説秦王曰……”一句,即秦始皇時也有尉繚,而所處時代比梁惠王時晚數十年。鄭樵《通志》注“梁惠王時人,《隋志》一卷”,宋王應麟稱其爲六國時人,施子美則稱尉繚爲“齊人也,而所著之書乃有三代之遺風”(《七書講義》)。明茅元儀稱其爲“魏人”(《武備志》),清朱墉稱“尉姓繚名,魏人,鬼谷之高弟,善理陰陽,深達兵法,與弟子隱於夷山,因惠王聘,陳兵法二十四篇”(《武經七書彙解》)。梁啓超認爲,“《史記·秦本紀》云:「大梁人尉繚來説秦王,其計以散財物賂諸侯强臣,不過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據此可知尉繚籍貫及時代。”(《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考釋》)錢穆則認爲,“《史記》尉繚子説秦王在始皇十年,今傳尉繚書有梁惠王問,年世不相及。後人因謂今所傳者乃兵家《尉繚》,在梁惠王時,而始皇時雜家《尉繚》則佚。”(《先秦諸子繫年》)諸家所論,不一而足。綜而論之,先秦時期確有尉繚子其人,亦確有《尉繚子》一書。
班固在《漢書·藝文志》“雜家”和“兵形勢家”分列有《尉繚》二十九篇和《尉繚》三十一篇,目前所見的《尉繚子》二十四篇,僅從篇數上看,與《漢書》著録的兩個版本均不相同。此後,《隋書·經籍志》著録有《尉繚子》五卷,列入雜家。《舊唐書·經籍志》和《新唐書·藝文志》著録有《尉繚子》六卷,均列爲雜家,兵家中不見有著録。學術界對於今本《尉繚子》傳自何處尚無定論。一些學者認爲,兩種《尉繚》原是兩本不同的書,今本由兵形勢家《尉繚》三十一篇流傳而來;另一些學者則持相反的認識,即今本《尉繚子》由雜家《尉繚》二十九篇流傳而來。還有學者認爲《漢書》的分類本身有誤,是將一書分列入兩類之中,從而引起誤解。
目前所能見到的《尉繚子》版本,古本主要有:銀雀山漢墓竹簡本、《羣書治要》節録本、宋刊《武經七書》本。
明清兩代《尉繚子》注本較多,比較重要的有明劉寅《武經七書直解》本,清代丁洪章輯注《武經七書全解》本、謝重綸《武經全題講義通考》本、朱墉《武經七書彙解》本,以及明焦竑《尉繚子品彙釋評》、趙光裕《尉繚子正義》、阮漢聞《尉繚子標釋》、沈應明《注解尉繚子》、陳元素《標題評釋尉繚子》、陳玖學《評注七子兵略》等。
《尉繚子》中保留了較多先秦時期的軍事觀念、軍法、軍令、軍禮等内容,具有相當高的史料價值。從思想上看,《尉繚子》是一部言兵而不止於兵的著作,書中討論的問題涉及面廣,除治軍、用兵原則外,還對國家治理、政治與軍事的關係、農戰等問題作了較爲深入的闡釋。
“謂之天官,人事而已。”《尉繚子》開篇即明確表達了反對迷信神鬼的觀點,他批駁梁惠王迷信《刑德》:“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謂天官、時日、陰陽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尉繚子·天官第一》,宋刊《武經七書》本,以下所引,均出此本)在《戰威》和《治本》兩篇中尉繚對這一認識做了進一步發揮:“舉賢任能,不時日而事利;明法審令,不卜筮而事吉;貴政養勞,不禱祠而得福。又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聖人所貴,人事而已。”(《戰威第四》)“蒼蒼之天,莫知其極。帝王之君,誰爲法則?往世不可及,來世不可待,求己者也。”(《治本第十一》)
“不得已而用之。”對於戰争的殘酷性,《尉繚子》認識深刻,但他同時也認爲,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放棄武力是不現實的:“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亂,本仁義焉。戰國則以立威,抗敵、相圖,而不能廢兵。”(《兵令上第二十三》)《尉繚子》主張義戰:“誅暴亂、禁不義。”(《武議第八》)認爲義戰貴先:“凡挾義而戰者,貴從我起。”(《攻權第五》)而對“争私結怨”的不義戰争,則應採取不得已而爲之的態度:“怨結雖起,待之貴後,故争必當待之,息必當備之。”(《攻權第五》)
攻守權謀。强調戰前謀劃的重要性:“夫蚤决先定。若計不先定,慮不蚤决,則進退不定,疑生必敗。”(《勒卒令第十八》)
“賞如山,罰如溪。”《尉繚子》特别强調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刑乃明。”(《制談第三》)衹要“明其制,一人勝之,則十人亦以勝之也;十人勝之,則百千萬人亦以勝之也”(《制談第三》)。《尉繚子》同時强調依法從嚴治軍,强調要明法申令,公允執法:“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殺一人而萬人喜者,殺之。殺之貴大,賞之貴小。”(《武議第八》)反對徇私枉法,堅决杜絶當時社會存在的“千金不死,百金不刑。”(《將理第九》)
興農戰。《尉繚子》提出“兵勝於朝廷”,他説:“使天下非農無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争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制談第三》)又説:“明乎禁舍開塞,民流而親之,地不任者任之。夫土廣而任則國富,民衆而治則國治。富治者,車不發軔,甲不暴出,而威制天下。”(《兵談第二》)
凡例
一、依據《子藏》“求全且精”的原則,本卷收録《六韜》白文本、注釋本、校勘本及研究著作(原則上截止到一九四九年)共四十一種,整合成精裝十六開本七册影印出版,提要另以單行本出版發行。
二、司馬穰苴、尉繚子爲戰國時期著名兵家,其軍事思想影響較大。本卷輯得《司馬法》四十四種、《尉繚子》三十五種,整合成精裝十六開本共七册,附於《六韜》之後。
三、本卷所收各書,略以著者生年先後爲序。然自晚清以來,出書年代間隔不斷縮小,晚輩所著或在長輩之前,所以於“略以著者生年先後爲序”原則外,亦不乏視實際情况作適當調整者。
四、每種書原則上收録最初刊印者,但如有後出轉精的刊本,則視具體情况而定。如有二刊本與稿本或抄本並傳者,原則上皆予收録,以便讀者窺其全貌。如今所見《六韜》白文本最早爲宋刊《武經七書》本,此後歷代均有刊印,本卷還收入明刊本兩種,清刊本五種、抄本兩種,民國刊本一種,以期完整體現《六韜》流傳之序。
五、本書所收著作,原則上都採用原書全稱。如所收僅爲某書一部分,不便於使用原書全稱者,則作適當處理。如《百家類纂》《諸子奇賞》《武經開宗》等所收《六韜》,分别名爲《六韜》《姜子奇賞》《六韜開宗》。
六、原書如有缺葉而無可補足者,則於目録中予以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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