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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通告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
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倡导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县交警按照全国文明城创建要求,将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证驾驶、闯红灯、逆行、不走二三轮车道的,将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二、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将对驾乘人员罚款20元。
三、违法安装遮阳伞的,一律强制拆除、收缴,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党员、公职人员、企业员工违法的,将抄告到创建办曝光。
遵章守法,安全回家有保障!敬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牢记守法出行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示范者和宣传者,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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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新干交警李志红
编辑:杨佳琳
审核:艾小庆
监制:敖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