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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桌”食物中毒,3名餐饮监管人员被以渎职罪起诉

食药法苑 2020-12-07

按照高检院《关于严肃查办和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院、保定市院的安排部署,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进一步加大加快查办反渎职侵权案件力度,转变侦查方式和办案模式。近日,该院在较短时间内立案查处了一起食品监管领域渎职案。 

经查2016年4月18日13时许,涞源县“喷喷香”小饭桌83名小学生在中午就餐后陆续出现面部青紫、腹痛、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被分别送往涞源县县医院、涞源县中医院进行救治。经涞源县疾病控制中心鉴定确诊为亚硝酸盐中毒。涞源县公安局已经对小饭桌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4月19日开始各网络、媒体相继对“小饭桌”食物中毒事件进行了报道。

涞源县检察院反渎局于4月19日介入调查,于2016年8月3日对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有食品、餐饮监管职责的郭某某、马某某及仝某某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来源: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小饭桌中毒事件回放……


4月18日,保定市涞源县一家“小饭桌”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涞源县委宣传部书面回应称,事件中共有46名学生送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涉事“小饭桌”负责人已被控制,警方正在调查食物中亚硝酸盐的来源。

据涞源县委宣传部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4月18日下午1时20分许,在该县“喷喷香”小饭桌就餐的部分学生,陆续出现呕吐现象。经营者感觉事态严重,立即将就餐学生全部送到县医院、中医院就诊检查。医院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建立绿色通道,对46名学生进行了检查治疗。截止到4月19日,有16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另有30人留院观察。

事件发生后,涞源县疾控中心立即对中毒学生的呕吐物进行检验,初步确定为亚硝酸盐中毒。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控中心人员又到出事的“小饭桌”现场,检验学生中午所吃食物,发现红豆粥、红豆饭中均含有亚硝酸盐成分,而其它食物中未发现异常。

据了解,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的,是涞源县一家名为“喷喷香”的小饭桌。该“小饭桌”位于涞源县城桃园宾馆西侧,经营者系涞源县大北关村村民。在该“小饭桌”就餐的为涞源县第一小学学生。

涞源县委、县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要求相关部门对事件展开调查。要求卫计局安排医院全力救治中毒学生。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查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做好学生家长、亲属的沟通工作。

目前,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喷喷香”小饭桌进行了查封。针对学生食用的红豆粥、红豆饭中存在亚硝酸盐成分情况,涞源县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彻查事故原因。涞源县医院、中医院对未出院学生继续进行观察治疗,确保万无一失。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立即对全县“小饭桌”、学校食堂和餐饮业进行全面整顿治理。(来源:燕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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