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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标注不规范如何处理

黄正清 食药法苑 2020-12-07

阿斯巴甜是一种合成化学物质,是由苯丙胺酸及天冬胺酸这两种胺基酸所合成。阿斯巴甜中含有50%苯丙氨酸、40%天门冬胺酸及10%甲醇。

苯丙氨酸是人体必需氨基酸之一,属芳香族氨基酸。在体内大部分经苯丙氨酸羟化酶催化作用氧化成酪氨酸,并与酪氨酸一起合成重要的神经递质和激素,参与机体糖代谢和脂肪代谢。广泛用于医药、甜味剂(阿斯巴甜)的主要原料和食品等行业。作为人体必需的八种氨基酸之一,苯丙氨酸对人体有许多好处,比如说可以让人的情绪变得高昂起来,消除人们抑郁的情绪;可以降低人的饥饿感,对减肥有利哟:可以改善人体的记忆力,让人们的思维更加的敏捷等等。

阿斯巴甜会提高血液中的苯丙氨酸含量,血液中大量的苯丙氨酸可能会集中在大脑的某些部位,对幼儿及胎儿特别有害,怀孕女性血液中的苯丙氨酸也会促使其体内的免疫系统将胎儿视为外来物质而将其摧毁,于是导致流产,这种情况甚至可能在女性察觉自己怀孕前发生。大脑中含有过量的苯丙氨酸还会造成血清素含量减少,导致忧郁症等情绪障碍。由于阿斯巴甜在人体胃肠道酶作用下可分解为苯丙氨酸、天冬氨酸和甲醇,也不适用于苯丙酮酸尿患者。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添加阿斯巴甜的食品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实践中,我们会发现使用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的食品标注不规范问题,往往生产者只标注“阿斯巴甜”,而未标注“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对于这种不规范标注,是作出责令改正,还是适用行政处罚,意见不一。

意见一:阿斯巴甜是由苯丙胺酸及天冬胺酸这两种胺基酸所合成。根据这种定义,阿斯巴甜中必然含有苯丙胺酸成分,既然这种含量是必然的,作为苯丙酮酸尿患者应该应知。据此,被投诉人的标注未对苯丙酮酸尿患者造成误导和不良后果,使用者未按“阿斯巴甜(含苯丙胺酸)”标注,可以认定是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应予以责令改正,不宜处罚。

意见二:根据医生对苯丙酮酸尿患者医嘱规范表述,告知苯丙酮酸尿患者不能食用含苯丙胺酸的食物,由于苯丙胺酸是一种原料药,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知晓,苯丙酮酸尿患者以及一般公众的认知程度,不能认知阿斯巴甜中必然含有苯丙胺酸,会造成误导误购。同时根据国家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标准规定,使用者应规范标注“阿斯巴甜(含苯丙胺酸)”。据此,由于阿斯巴甜中含有苯丙胺酸会对苯丙酮酸尿患者造成误导和不良后果,应认定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笔者认为,根据医生对苯丙酮酸尿患者医嘱规范表述,告知苯丙酮酸尿患者不能食用含苯丙胺酸的食物,使用者未按“阿斯巴甜(含苯丙胺酸)”标注,应认定违法,予以处罚。(作者系桐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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