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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追责,一位基层食药监人的心里话

2017-04-24 马莉 食药法苑

 这些天忙得昏天黑地,很久都没有写东西的冲动了。今天有个情景触发了我,突然很想写下来,想把自己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不管是出于发泄也好,矫情也,甚至是吐槽,总之不吐不快。

   刚刚又百度了下,关于“责任”这个词的含义。度娘回答说:责任,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社会道德上,个体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关于“责任”,每个食药监管人员肩扛的最多,耳听的最频,心记的最大。责任就像那只泼猴头上的紧箍儿,就像唐僧嘴里念叨的紧箍咒,砸在每个食药监人的心上,沉甸甸的……

    因为“责任”,基层食药监人没日没夜,早出晚归,成了父母眼里的那个“不孝子”;因为“责任”,基层食药监人抛家舍子,弃家不顾,成了孩子嘴里埋怨的那个“隐形人”。父母抱恙,留给家人;孩子有事,丢给家属。回到家,看着家人既心疼又埋怨的眼神,连赔个笑脸、说个笑话的力气都没有。

  一些基层食药监人常说:自己是拿着挣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不知道自己的辖区,哪家哪户,哪个不省心的一不留神,就会埋下追责的隐患;不知道自己的辖区,哪时哪刻,哪个不走运的一不小心,就会酿成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基层食药监人的头上一直悬着“责任”这把达摩克里斯之剑,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因为什么,就会被这把利剑敲掉饭碗、斩断前程。

    抓住杀人越货者,抓住肇事逃逸者,甚至抓到小偷小摸,公安干警都会被誉为“除魔战士”,以正义使者的形象存在于千千万万的百姓心中;而基层食药监人抓住不法奸商,将其所犯劣迹一一陈世,绳之于法时,随之而来的却是“失职渎职”的调查和问责(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事件来看是这样的)。身边的战友,每个人身上都有数十户至数百户不等的监管对象,他们每天都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上辛劳奔波,检查、纠违、指导、整治、改进、提升、查处、宣传、教育等等。试问,追责的利剑挥来时,能否多一些片刻考虑一下基层食药监人曾经的辛劳、曾经的努力、曾经的付出、曾经的牺牲!就算是嫌疑人,他在定罪处罚之前,还有陈述和申辨的权利,为什么对基层食药监人就不能如此呢?!

     何为“英雄”?身披铠甲、脚踩祥云的,是英雄;舍生取义、义薄云天的,是英雄;手握钢枪、戍守边疆的,更是英雄。小时候的我,眼中的英雄是流血不流泪的军人;长大后的我,眼中的英雄是挥剑肃狂魔的大侠;现在的我,眼中的英雄就是身边这些最最可爱的战友。

   套用以前文章的一句话作为本次“矫情”的结尾:

   纵使荆棘密布,但求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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