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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明确,各市设省药品监管局分局

食药法苑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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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息:吉林省将设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方式

一设置方式是:在各市(州)及梅河口市设“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分局”,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驻机构。市(州)分局为正处级规格,梅河口分局为副处级规格。

      二、机构编制方面: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分局核定行政编制30名,吉林分局核定行政编制15名,四平分局核定行政编制9名,辽源分局核定行政编制9名,通化分局核定行政编制20名,白山分局核定行政编制10名,白城分局核定行政编制9名,松原分局核定行政编制9名,延边分局核定行政编制15名,梅河口分局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共136名。

      三、派驻机构编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从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梅河口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专业监管的人员中连人带编一并划转,具有检查员资格的优先。

      四、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

         目前各省(区、市)积极推进药品监管机制改革,创新药品监管模式,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专门的药品监管派出机构。

       如江苏省从各地市划出118个行政编制设置13个检查分局;浙江省在11个设区市设置省药品检查中心分中心;广东省在粤东、粤西、粤北、广州和深圳设置5个稽查(药品检查)办公室;重庆市在市药监局下设置4个直属检查局,共有编制218人;福建省在福州、厦门、三明等设置3个检查分局,由各市划转行政编制46人;天津设置5个派出片区药品监管机构,核定编制150名;山东计划设置6~8个区域性药品检查机构。

各省份以不同形式设置专门的药品监管派出机构,都是新形势下药品监管模式创新的有益尝试。

来源:食品药品安全网、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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