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即日起,无资质药店不得购进这种药
点击关注我!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QQ群593933140
....国家药监局通知,9月1日起,这种药,无资质的零售药店不得再购进。
这种药,一批药店禁售
8月27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氨酚羟考酮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日前,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因此,该《通知》要求,自2019年9月1日起,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氨酚羟考酮片,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
这也表示,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零售药店将不能再购进氨酚羟考酮片。
具体哪些药店不能销售了呢?按照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来看,首先,一类店毫无疑问禁售;其次,二类店,也只有部分可以销售,不具备资格的一样不能销售。
销售这些药,都要注意
不仅如此,药店销售这些药,都要注意。
8月7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具体包括:
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丁丙诺啡与纳洛酮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又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据悉,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因为其药品成分的特殊性,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的重点。
例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过加工能提炼出麻黄素(又名麻黄碱),是制作冰毒最主要的原料。2012年,国家食药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就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指出,对违反规定销售造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由此可见,有销售芬太尼类物质及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都要注意,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销售这些药。(来源:药店经理人)
延伸
阅读
延伸
阅读
8月过去了,我们迎来了凉爽的9月。今天起,又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即将失效……
这些新规与你有关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6章、共44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二是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三是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四是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耕地占用税法施行 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税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三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这3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自2019年9月1日,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据介绍,这3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确立了普遍授权原则,市场监管总局主要负责查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案情较为复杂,在全国有重大影响,以及其认为有必要直接查处的案件;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案件。另外,3部规章均建立了备案、报告及监督制度,对违法行为的发现途径、书面举报的要求、委托调查、协助调查、公示等作出了统一规定,对相关规章的衔接问题予以明确。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施行
新华社记者 冯开华 摄
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另外,《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着眼于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职称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抽查、巡查,对有关问题线索倒查、复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新《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实施
新华社发(蔡兴文 摄)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中明确了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明确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同时,新标准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
注意!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即将全部失效
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国家移民管理局近日发布提示,现用的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将于2019年9月13日全部失效。有出行需求的持证人提前申请卡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已办妥签注的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卡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也可以通过移民局官方App、服务网站在线申请。持卡式证件在自助签注机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可实现立等可取。
▶ 中纪委:借"属地管理"之名压给基层,是形式主义新表现!
▶ 从垂管到属地!药监机构浮浮沉沉20年!
▶ 心声:层层甩“锅”,基层“兜不住”!
▶ 央媒怒批:"上午发通知、下午要情况",让基层反感至极!
为防食药法苑失联,欢迎关注监管之声(ID:scjg007),这里有你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