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创新!食品药品“证照同办”,它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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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在全国率先试行食品药品“证照同办”审批改革
今年8月底,莆田市在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九证合一”改革基础上,在全国率先试行食品药品“证照同办”审批改革,探索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一次受理、一次审批、一次发证”,解决机构改革后同部门“证照分散办、群众多趟跑”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已办理“证照同办”申请2967家。
一、制定清单,改革项目更清晰。坚持“能优化尽量优化、能整合尽量整合”原则,将与营业执照办理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27个审批事项全部列入“证照同办”审批改革清单,并与营业执照各类审批事项整合,逐一明确整合后各个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事时限。
二、再造流程,证照申请更方便。一是一次受理。全市范围内,不管是哪个层级办理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均按“证随照办”原则(即营业执照在哪受理、许可证就在哪受理),一次性受理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许可证通过内部流转相应层级部门审批,以“数据跑”代替“企业跑”。二是一次审批。现场核查涉及“市局、县区局、基层所”内部多个部门的,一次性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验收报告。三是一次发证。统一核发营业执照,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二维码形式加印在营业执照上。根据申请人需要,也可同时发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降低门槛,市场准入更便捷。一是优化准入服务。支持经营者凭《“证照同办”受理通知书》,即可申请免费办理《健康证》,无需等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申请。同时将办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健康证》从受理环节收取移至实地核查环节收取,既不影响“证照同办”申报,又为群众节省了办证时间。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因执业药师注册在省级部门办理且需要营业执照,为方便药品经营者申请“证照同办”,对新申请药品经营许可的,仅因执业药师暂时未能提供注册材料的,试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容缺审批。三是整合备案事项。将生产出口医疗器械信息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4类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事项,企业不再需要重复办理备案事项。
四、强化协同,服务保障更到位。一是开发审批系统。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二维码,打印在营业执照上。整合后的营业执照不改变营业执照原有记载事项,同时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即可获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二是下放审批权限。遵循“接住管好、便民增效”原则,下放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审批权限至市场监管所,方便经营者就近办理证照。三是同步审批培训。紧跟机构改革步伐,同步开展注册登记和食品药品审批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促使窗口干部尽快全面掌握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审批业务知识,为业务通办和“证照同办”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激发活力,营商环境更优化。一是提高审批效率。“证照同办”改革整合证、照申请重复材料,减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报材料5份,减少营业执照受理、发照2个环节,减少办事时限9天,审批效率提升了16%。二是带动就业创业。“证照同办”在遵循“安全要求不变、审查标准不变”前提下,采取审批流程再造、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举措,激发市场活动,带动就业创业。改革后的首月,全市办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1660家,环比增长23.9%,。三是规范市场秩序。“证照同办”改革实行证照合并审批,既省去“双告知”程序,也避免经营者“无证经营”和监管者“无证监管”难题。今年来,全市共查办食品药品无证经营案件75起,其中改革后仅查办2起,无证经营大幅减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也使监管部门有更多资源用于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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