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又一药店因涨价被罚300万!2家超市被罚200万……

点击右边关注→ 食药法苑 2020-12-07

食药法苑

点击关注我!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QQ群593933140

....


南昌:药店哄抬物价罚款300万
  1月29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囤积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做出顶格罚款300万元。
  根据举报线索,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5日对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6日对其立案调查。
  该案共查获脱脂纱布口罩224件,消毒液320瓶。经查明,当事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前提下,于22日始,在之前售价的基础上分别加价0.5倍至13倍不等,对外销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药店处以顶格罚款300万元。

相关链接

北京:抬高N95型口罩销售价格,罚款300万

1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北京市济民康泰大药房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大幅抬高N95型口罩销售价格的行为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为200元/盒的3M牌8511CN型口罩(十只装),大幅提价到850元/盒对外销售,而同时期该款口罩网络售价为143元/盒。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1月26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天津:口罩12元购进销售128元,罚款300万

1月26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以12元/只购进KN95口罩并抬高至128元/只销售;以进价15.2元/盒购进片仔癀防雾霾口罩(成人1只装)并抬高至58-78元/盒销售。津南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1月27日,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哄抬价格涉嫌经济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2家超市被罚200万

上海:家乐福绿叶菜最高涨价近7倍,拟罚200万元

1月2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巡查中发现,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家乐福徐汇店)在春节疫情期间销售的精选生菜、小白菜、鸡毛菜、油麦菜、菠菜等15个品种的蔬菜,在进货价格无明显浮动的情况下,多次调高销售价格,存在涨价幅度大、品种多以及价格临时调高变动的情况,其中生菜、小白菜、鸡毛菜的涨幅分别为692%、405%、330%。1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抓紧对该案立案查处,并于1月30日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保定:超市因菜价快速上涨被罚款200万元

1月28日,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北保百集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部分蔬菜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处以200万元罚款。

1月27日,12315投诉举报平台接到多名市民举报,反映保百购物广场、欣和超市、正和超市的部分蔬菜价格过高、过快上涨。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奔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企业营业执照和后台进货销售记录,查看了商品进价、销售价格,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经核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针对核查情况,现场约谈了企业相关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改正。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鉴于当前特殊形势,以及相关企业不配合核查、不诚恳整改、推卸责任的态度,按照特殊时期特事特办、依法依规从快从重处罚的原则,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相关规定,对河北保百集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以此震撼违法商家,稳定市场秩序。

食药法苑综合整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