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务院食安办:鉴于食用狗肉问题复杂,不宜出台统一规定

点击右边关注→ 食药法苑 2020-12-07

食药法苑

点击关注我!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

....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6号议案的答复函

 

胡林晓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86号议案《关于禁止食用猫狗肉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监管职能,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您的议案后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经过调查了解,对于猫,目前在绍兴没有发现销售食用猫的习俗,对于犬类,目前国家和我省对犬类屠宰许可没有统一规定。

请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国务院食安办答复是“鉴于食用狗肉问题复杂,不宜从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建议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以地方法规或规章的形式明确狗肉食用的相关问题”,至今我省未将犬类依法纳入屠宰管理法规调整范畴,国家和省级层面也未制定出台过犬类的屠宰检疫规程、肉品检验规程和屠宰管理办法。

农业部门对当前犬类的屠宰和检验检疫尚不能实施屠宰许可及进行屠宰检验检疫,也不能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或《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罚。因此对于销售食用狗肉,还需给下一步国家或省级层面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出台后予以明确。在法律没有明确处于空白的情况下,作为地级市的绍兴也没有这方面的立法权。

通过对狗肉市场的了解,结合你了解反映的情况,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从犬类饲养和狗肉检测这两个关健点位切入,一是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后,我们将依法严肃进行管理。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对检测出含有氰化物、琥珀胆碱等危害人体健康化学物质的狗肉经营单位4家,立即进行了查处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震慑了不良狗肉经营户,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猫狗肉及其制品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行为。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受地方风俗习惯和饮食习惯影响,对猫肉尤其是狗肉销售的整治仍需要攻坚克难,不能一蹴而就。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加强部门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份健康。我们相信,有您的热心参与和关心,有广大市民支持帮助和我们监管部门的决心和努力,销售猫狗肉的问题特别是销售毒猫狗肉的现象一定能得到明显改善和有效管理。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来源:梁仕成谈市监


相关链接 ↓↓

▶  关于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市场监管的都在这里……

▶  疫情期间干这事,连锁药店董事长获刑15年!

▶  7成市监干部下沉到街道,身份编制、职级晋升、执法配备都明确了!

▶   明确了,农药残留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我知道你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