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
花好月圆,情满中秋
心怀皓月,致敬师恩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
2022年9月7日
【END】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终审|韩国升
校对|刘 恺 张志国
编辑|张国兴 范宇聪
初审|张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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