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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别人的教训当教训”
宴会过后,湖南湘西州11名官员因违规聚餐饮酒受处分。9月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三湘风纪网通报此事。

违规聚餐饮酒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14日至19日,湘西州委在州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第八期研讨班期间。

湘西州11名官员被处理,其中,4人被免职,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政务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官方通报后,9月7日,湘西州委书记虢正贵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湖南省纪委关于湘西州11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会上,涉事责任人以及涉事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指出了事情的严重性,认为这是“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

近年公开报道显示,类似影响较大的,党校培训期间违聚餐饮酒事件屡有发生。山西、青海曾各有6名厅官因违规聚餐饮酒被处理。

就在今年3月份,云南通报,大理州剑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仕华、县长张韬、县政协主席张茂兴等11名“一把手”在培训期间违反纪律规定聚餐饮酒、接受吃请等问题。

5天培训,4天参加酒局,还有商人作陪买单,部分学员在大量饮酒后失德失态,在宿舍呕吐。另外,参与酒局的还有曾在剑川县工作过的干部和剑川籍人员,涉事干部高达20余人。

在中央三令五申、重拳出击之下,违规聚餐饮酒为何一再发生?

省委巡视组检查时发现

今年5月14日至19日,湘西州委在州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第八期研讨班。

在研讨班将结束的前一天,5月18日22时许,湖南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在湘西州委党校开展学风检查,发现3人违规饮酒,1人为规避检查谎称在家住宿。

湘西州委组织部进一步核查发现,上述4人均未如实说明其违规聚餐饮酒情况。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事件就此被发现。

官方通报两起违规饮酒聚餐事件。5月18日17时左右,参训学员、时任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邓万学,违规组织州财政局副局长瞿民,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忠华(试用期),古丈县副县长鲁明炎,古丈县副县长兼坪坝镇党委书记宋晓波等参训学员外出聚餐饮酒。

途中,张忠华又邀约未参训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芳,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副主任梁远平及其配偶田某某3人一同参加。此次聚餐持续2个多小时,饮用白酒3瓶、啤酒若干,1900元餐费由某私营企业主支付。聚餐后,张忠华当晚又独自外出吃夜宵并饮酒。

5月18日17时左右,湘西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党工委书记李虹林,花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胜军,花垣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垣军(试用期)等3名参训学员,受州统计局原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湘吉(已退休)邀约外出聚餐饮酒。此次聚餐饮用白酒1瓶、啤酒3瓶,1400元餐费由李湘吉支付。

“醉翁之意在局不在酒”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下辖吉首市、花垣县、古丈县等7县1市,总人口290多万,其中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80.5%。

从行政级别看,上述违规聚餐饮酒人员多是处级干部,其中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芳是厅级干部。

杨永芳曾在古丈县工作近十年,后来任古丈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古丈县政协副主席,湘西州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在邓万学组织的饭局中,瞿民、鲁明炎、宋晓波亦曾在古丈县工作多年,张忠华早年曾在古丈县环境保护局工作近9年,其参加饭局时仍处于新岗位的试用期。

宋晓波是“85后”干部,她在古丈县担任过古丈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坪坝镇党委书记,去年5月成为副县长,曾获评第七届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值得注意的是,这场饭局1900元餐费由某私营企业主支付。而在另一场饭局中,邀约人是已退休的李湘吉。

李湘吉生于1963年,曾长期在湘西州统计局工作,曾任州统计局纪检组组长,2015年12月开始任任州统计局副局长,2021年3月任州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直至今年退休。

在李湘吉的饭局上,李虹林、张胜军、张垣军等亦不陌生。张胜军、张垣军都在花垣县任职。花垣县委组织部2020年刊出的公告显示,李虹林曾任花垣县统计局局长。

去年4月,花垣县与广西农投集团召开工作交流视频会,当时除了广西农投集团公司领导和花垣县的干部出席外,李虹林曾以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身份参会。

反腐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认为,此类喝酒聚餐往往“醉翁之意在局不在酒”,要谨防背后的“小圈子”观念,特别是利益结盟、结交攀附现象,如此则易滋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的腐败。

彭新林补充说,在邓万学组织的饭局中,1900元餐费还是私营企业主支付,这是“不吃公款吃老板”,典型的违规违纪行为。

在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魏昌东看来,违规聚餐饮酒发生在党校培训期间,是典型的不守纪律无底线行为。

为何一再发生?

湖南通报违规聚餐饮酒事件的同时,处理结果也一同公布。

其中,组织者邓万学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瞿民被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张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按试用前职级调整为二级主任科员,张垣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按试用前职级调整为花垣县政协七级职员,鲁明炎、宋晓波、梁远平、李虹林、张胜军、李湘吉6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杨永芳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湘西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对参训学员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力问题,责成向州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

官方认为,邓万学等人身为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省委正在对湘西州委开展巡视期间,罔顾干部教育培训纪律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规吃喝,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还指出,这件事反映出,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党中央和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决心和意志认识还不清醒,没有认识到吃吃喝喝是平台,相互提携搞“七个有之”是本质;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在纪律和规矩面前习惯于“装睡”,“不把别人的教训当教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9月8日刊文《漠视纪律规矩必受惩处》评论称,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要警惕酒局饭局背后的“局”。

近些年来,违规聚餐饮酒问题反复出现。此前青海6厅官违规聚餐饮酒事件,更被视为是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的典型。

2012年十八大后,中央提出八项规定;2013年中央领导强调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对于违规聚餐饮酒之类的歪风邪气,相关部门保持了严肃处理,坚决整治的态势。

彭新林认为,中央重视违规聚餐饮酒问题,原因是要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作风温床。

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刘昕认为,对违规聚餐饮酒问题,党员干部必须要遵守党纪党规。

刘昕还表示,酒文化在中国比较悠久,吃喝风短时间内难以完全禁绝,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以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作者:佟西中(tongxizhong@chinanews.com)
编辑:孙晓波

运营编辑:肖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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