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亮证行动”(含2021年最新“白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镇海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优化校外培训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家长合法权益,近期,镇海区教育局开展“2021年亮证行动”,要求各机构“亮证办学,规范办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发布2021年最新的机构“白名单”,提醒广大家长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机构,并且理性看待、慎重选择,切不可盲目。
“亮证”知识普及
问
一、什么是“办学许可证”?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
问
二、如何判断机构具有“学科类”办学资质?
答
《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所谓“证照齐全”,缺一不可。
问
三、如何看“办学许可证”?
答
1.办学地点与许可证上登记地点是否一致(教学点应经本地教育局书面同意设立),不一致的涉嫌擅自变更办学地点或无证办学。
2.办学层次、内容与许可证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涉嫌擅自变更办学层次或违规招生。
3.上一年度年检是否合格(因未购买保险或其他整改不合格,不予开展招生活动)。
问
四、无证机构存在哪些风险?
答
1.资金风险:有可能拿钱跑路或者随时会被叫停,因未购买保险,退费无保障。
2.教育风险:机构发布虚假的宣传广告或招聘无证人员开展教学活动,严重影响教学质量,损害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3.安全风险:各种安保设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
1. 线下“亮证台”
在机构的前台或显眼处设立“亮证”台,并向咨询的家长主动介绍《办学许可证》的相关资质。
2. 线上“诚信榜”
通过机构的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媒体亮出《办学许可证》,共同抵制“无证违规行为”,诚信办学,维护良好教培生态环境。
1.依法亮证办学。不违规设立教学点或者分校,自觉规范招生行为。
2.规范宣传内容。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不夸大宣传、不虚假承诺、不捆绑诱导、不隐瞒欺诈学员及家长。
3.依法聘用教员。拒绝聘用“黑外教”及其他无合格资质的教职员工,不聘用在职教师从事校外培训工作。
4.规范培训活动。尊重学员成长规律,促进校外培训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不“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决不组织各类违规考试及竞赛。
5.强化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
6.依法签约履约。与学员及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诚信经营,自觉规范收费、退费行为,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
7.公平正当竞争。共享发展机会,加强业内交流合作,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培训行业声誉,共同守护教育生态。
“亮”出自信 接受群众的监督
“亮”出资质 接受部门的监督
“亮”出担当 接受同行的监督
“亮”出责任 树立良好的形象
截至2021年3月底,经镇海区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共158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家长在选择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确认是否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拒绝“无证”或“证照不齐”的违规机构,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欢迎通过“镇海教育门户”或“宁波民办教育网”查阅机构的办学资质(“白名单”施行动态管理)。
来源:教育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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