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蛟川街道南片区小学招生的通告
根据《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 2023年镇海区蛟川街道南片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报区教育局同意,决定组织 2023年蛟川街道南片区小学新生登记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蛟川街道南片区招生区域:
临江社区、银凤社区、东信路社区、清水浦村、渡驾桥村、迎周村(以上为蛟川中心学校学区);中一社区、虹桥社区、石塘下社区、青枫社区、镇电社区、五里牌村、沿江村( 以上为蛟川实验小学学区)。
二、蛟川街道南片区招生学校:
蛟川中心学校、蛟川实验小学(与蛟川中心学校实施一体化管理)、乔梓学校
三、新生入学年龄: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蛟川街道南片区的年满6周岁的孩子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须持有镇海区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于2023年5月27日前到蛟川中心学校办理相应手续,联系电话:86627183
四、网上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镇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检索“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h.zjzwfw.gov.cn)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入学报名。
登记时间:统一为5月18日 —5月22日(每天7:30-22:30)
五、招生对象及日程安排
(一)第一类对象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镇海区蛟川街道南片区内且父母在本片区有独立产权房【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的适龄儿童。如同一套房子内尚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片区就读,该套房不能作为学区房报名入学。
(2)户籍在蛟川街道北片区,因拆迁安置在蛟川南片区,家庭已完成拆迁安置并取得产权证的家庭适龄儿童。
(3)户籍在蛟川街道北片区,已签订拆迁协议,安置地为蛟川南片区的家庭适龄儿童。
(4)户籍在蛟川街道南片区,但父母在蛟川街道南片区无独立房产的适龄儿童。
(以上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
(5)户籍不在蛟川街道南片区,但父母在本片区内有独立产权房(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房产证取得截止日期为 2023年5月17日)的适龄儿童。
2. 现场确认报名:
时间:5月27日上午
地点:蛟川中心学校
入校人员:由一名家长带报名孩子进入。
携带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农村建房土地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抵押证明)、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
(1)现场确认对象包括已报名民办学校的本片区户籍儿童和户籍在蛟川街道北片区,已安置或协议安置到蛟川南片区的户籍儿童。
(2)为确保秩序,非蛟川中心幼儿园和分园就读的儿童确认时间为8:00——9:30,蛟川中心幼儿园和分园就读的儿童确认时间为9:30——11:30,逾期不再办理。
(3)进入校园需戴口罩。
(二)第二类对象
1. 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规定的政策性借读生。
2. 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积分条件的适龄儿童。
六、录取办法
1.第一类对象中(1)(2)(3)(4)(5)类人员全部录取,安排到蛟川实验小学和蛟川中心学校就读。其中(2)(3)(4)(5)类人员均作为调剂对象安排到两校就读,(1)类学生按照户房是否一致、落户时间先后顺序调剂到两校就读。
2.第一类对象中有房无户,房产权不足一年的,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蛟川中心和蛟川实验小学招生总数的,该类人员将安排到乔梓学校就读。
3.第二类对象中政策性借读生安排到乔梓学校就读。符合量化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照积分高低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乔梓学校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4.报名求学的蛟川实验小学学区户籍的非独生子女,如果一个小孩已经在蛟川中心学校就读,新入学的孩子可以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到蛟川中心学校就读。
5.录取后,各校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告知。
6.报名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方能录取。
7.其他情况按《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蛟川中心学校:86627183
乔梓学校:8630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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