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范常喜:清华简《越公其事》与《国语》外交辞令对读札记一则

先秦秦汉史 先秦秦汉史 2019-06-20

清华简《越公其事》与《国语》外交辞令对读札记一则

范常喜

清华简柒《越公其事》第三章记吴王夫差对越王使者文种求成的答复,是一篇言辞讲究的外交辞令。其中第15下—21号简[1]有如下一段话:

吴王乃出,亲见使者,曰:“……余弃恶周好,以徼求上下吉祥,孤用率我一二子弟,以奔告于边。边人为不道,或抗御寡人之辞,不使达迄[2];罗甲缨冑,敦齐兵刃,以捍御寡人。孤用委(重)㫳(臣),冒兵刃,匍匐就君,余听命于门。” [3]

研读整理者上述释文后,我们发现本段简文末句与今本《国语·吴语》中的相关语句基本相同。对读之后可知,整理者对简文末句中“”三字的断句和释读存在偏差。试比较下列《国语·吴语》中的相关内容:

《国语·吴语》:吴王亲对之曰:“天子有命,周室卑约,贡献莫入,上帝鬼神而不可以告。无姬姓之振也,徒遽来告。孤日夜相继,匍匐就君。……为使者之无远也,孤用亲听命于藩篱之外。” [4]

本段文字所记与晋吴争长黄池之会有关。当时吴王以兵甲三万围困晋军,晋师大骇不出,乃令大夫董褐请事问话于吴王。吴王便对董褐说了上述一段外交辞令。对比可知,其中划线的句子与《越公其事》简文末句内容基本相同。两段文字都充分体现了东周时期外交辞令的含蓄与委婉,尤其是末句简文作“余听命于门”,《国语•吴语》作“孤用亲听命于藩篱之外”,更是这一特点的集中体现。这对于理解我国古代外交辞令的内容与形式都很有参考价值。

通过对读,我们认为,前引《越公其事》简文末句可重新断读作“孤用委命,,冒兵刃,匍匐就君,余听命于门。”其中“”三字当读作“踵晨昏”[5]。“童”、“重”二字上古音俱属定母冬部,声韵全同,以二字为声符之字在文献中多可相通。如同篇《越公其事》简58“越邦庶民则皆振僮(動)”即用“僮”为“動”。此外,“踵”之异体亦作“蹱”。《诗·小雅·巷伯》:“哆兮侈兮,成是南箕。”郑玄笺:“箕星哆然,踵狭而舌广。”孔颖达疏:“定本蹱作踵,其义俱通。”因此,简文中的“”可读作“踵”。“”字从立童声,应即“踵”之异体[6]。踵在古籍中多训为继续、接续,例如《说文·足部》:“踵,追也。”《吕氏春秋·先识览》:“千里而有一士,比肩也;累世而有一圣人,继踵也。”《淮南子•修务训》:“若此九贤者,千岁而一出,犹继踵而生。”《战国策·秦策四》:“韩、魏父子兄弟接踵而死于秦者,百世矣。”《史记•六国年表叙》:“余因《秦记》,踵《春秋》之后。”

”字原简文作,从门从豕,结构清晰,整理者释作“”可从。结合《国语·吴语》中“日夜相继”的记述可知,“”可读作“昏”。据此推测,“”应即“圂”之异体。《说文·囗部》:“圂,厕也。从囗,象豕在囗中也。会意。”从字形结构来看,“”既可分析为从门从豕的会意字,也可以分析为从豕门声的形声字[7]。上古音中“圂”属匣母文部,“昏”属晓母文部,二字韵部相同,声纽只有清浊之别,自可相通。若将“”视作从豕门声的形声字,则“门”在上古音中属明母文部,与“昏”声之字亦多相通。如从耳门声的“闻”字,《说文》古文写作从耳昏声的“䎽”。战国楚文字材料中亦多用“昏”为“闻”,例如郭店简《老子》乙本简9:“下士昏(闻)道,大笑之。”其中的“昏”字,今本和马王堆帛书本均作“闻”[8]。可见,从门得声的“”可以读作“昏”。

综上可知,清华简《越公其事》中的“”即“踵晨昏”,晨昏相继、以晨继昏之义,这与《国语·吴语》中的“日夜相继”表意完全一致,都是日夜兼程赶时间的意思。古籍当中多用“夜以继日”、“夜以续日”、“夜以接日”等成语表示,例如《孟子·离娄下》:“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管子·禁藏》:“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吴越春秋·夫差内传》:“夫越君贤主,苦身劳力,夜以接日。”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简30—33之4:“道易车利,精而勿致,兴之必疾,夜以椄(接)日。”[9]稍晚一些的古书中也可以说成“连继日夜”、“连日夜”、“连日继夜”等,与简文“踵晨昏”的表达形式更为相近,如《后汉书·梁统列传》:“或连继日夜,以骋娱恣。”《宋书·五行志·服妖》:“因醉寓寝,动连日夜。”《后汉书·班彪列传》:“及肃宗雅好文章,固愈得幸,数入读书禁中,或连日继夜。”

综上可见,简文末句可改释作“孤用委命,(踵)㫳(晨)(昏),冒兵刃,匍匐就君,余听命于门。”大意为“我因此下了命令[10],起早贪黑,冒着兵刃,急遽地来到您这里,以听命于您的门前。”此外,如此断读之后,“昏”、“刃”、“君”、“门”诸字全押文部韵,这也使得吴王的这一外交辞令读起来更加铿锵有力。

附记:本文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出土文献中上古汉语方言语料汇考”(15BYY111)的资助,投寄贵刊后又蒙匿名审稿专家惠赐修改意见,特此谨致由衷谢忱。

 

〔作者范常喜,1978年生,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中文系、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教授〕


注释

[1] 本段简文中的第18号残简当抽出,17、19号简应连读。参见陈剑:《<越公其事>残简18的位置及相关的简序调整问题》,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7年5月14日。

[2] “迄”字原简文作“”,整理者读作“气”,认为是通气之意,兹不取,今径读作“迄”,《说文·辵部》:“迄,至也。”

[3] 为减少造字,释文未严格隶定,径出通行字。释文参见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上海,中西书局,2017年,第122页。

[4] 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550—551页。按:点校者将“徒遽来告”之后的“孤”字断上,不确。

[5] 关于此三字的释读,已有不少研究者在学术网站上发表了多种意见,但因断句理解有误,故均不可取,诸家说法可以参见许文献:《清华七<越公其事>简21“彖(从门)”字补说》,简帛网,2017年6月6日。此外,林少平先生也已意识到“”三字当断为一句,但并未破读训释。参见《清华七<越公其事>初读》跟帖,简帛网·简帛论坛,2017年6月8日,网址: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6&page=20。

[6] 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225页。              

[7] 值得注意的是,杨树达将“圂”字分析为“从囗从豕,囗亦声。”这与简文“”的构形情况颇相似。参见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22页。

[8] 白于蓝:《简牍帛书通假字字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47页。

[9]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72页。

[10] 按:简文中的“委命”当理解为“委令”,同篇53号简“𩁹(越)邦多兵,王乃(整)民、攸(修)命(令)、(审)(刑)。”即用“命”为“令”。“委令”与“舍命”、“舍令”相类,指发布号令。如毛公鼎:“父𢉩舍命。” 善夫克鼎:“王命善夫克舍令于成周遹正八师之年。”《郑风•羔裘》:“舍命不渝。”上博六《用曰》简1:“参(三)节之未得,(舍)命乃萦。”《清华三·芮》15:“天猷畏矣,(舍)命亡(无)成。”参见季旭升:《〈郑风·羔裘〉“舍命”古义新证》,《诗经古义新证(增订版)》,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5年,第45—54页。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上海,中西书局,2012年,第152页。范常喜:《简帛探微》,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61—65页。

2018年即將過去,為對這一年的先秦秦漢史學進行回顧,先秦秦漢史公眾號擬推出“2018先秦秦漢史專輯”,組稿人為游逸飛、郭濤、姚磊。投稿郵箱為:xqqhsyj@126.com,敬請海內外諸師友賜稿,尤其歡迎2018年已經在各類期刊發表的專題文章、書評、札記,讓我們一起推動學術傳播!

先秦秦漢史公眾號編輯委員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