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一:《左传》与《清华简》“申公子仪”“郧公钟仪”事迹辨疑
《左传》与《清华简》“申公子仪”“郧公钟仪”事迹辨疑
摘 要:《左传》与清华简《系年》和《子仪》篇对读显现,楚大夫申公子仪与郧公钟仪二者事迹多有雷同,是《左传》将申公子仪的事迹淆乱到了郧公钟仪身上。并且由于古书在成书及流传过程中与作为其史料的零散篇章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左传》在混淆了申公子仪与郧公钟仪事迹的同时或之后,又发生了某些演绎。
关键词:《左传》;《系年》;《子仪》;申公子仪; 郧公钟仪
01
多有雷同的二者事迹
“秋,秦、晋伐鄀,楚斗克、屈御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秦人过析,……伪与子仪、子边盟者。商密人惧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师。秦师囚申公子仪、息公子边以归。”[1]
“初,斗克囚于秦,秦有殽之败,而使归求成。成而不得志,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故二子作乱。”[2]
“秋,楚子重伐郑,师于氾。诸侯救郑,郑共仲、侯羽军楚师,囚郧公钟仪,献诸晋。……晋人以钟仪归,囚诸军府。”[3]
“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之,召而吊之,再拜稽首。问其族,对曰:‘泠人也。’公曰:‘能乐乎?’对曰:‘先人之职官也,敢有二事?’使与之琴,操南音。公曰:‘君王何如?’对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问之。对曰:‘其为大子也,师保奉之,以朝于婴齐而夕于侧也,不知其他。’公语范文子。文子曰:‘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大子,抑无私也;名其二卿,尊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旧,信也;无私,忠也;尊君,敏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君盍归之,使合晋、楚之成。’公从之,重为之礼,使归求成。……十二月,楚子使公子辰如晋,报钟仪之使,请脩好、结成。”[4]
02
事迹的混淆与演绎
“晋人杀怀公而立文公,秦晋焉始合好,戮力同心。二邦伐鄀,徙之中城,围商密,止申公子仪以归。”“晋文公卒,未葬,襄公亲率师御秦师于崤,大败之。秦穆公欲与楚人为好,焉脱申公仪,使归求成。秦焉始与晋执乱,与楚为好。” [20]
“楚共王立七年,令尹子重伐郑,为氾之師。晋景公会诸侯以救郑,郑人止郧公仪,献诸景公,景公以归。一年,景公欲与楚人为好,乃脱郧公,使归求成。共王使郧公聘于晋,且许成。”[21]
本文原刊于《东岳论坛》2019年第3期,引用请查阅原文!
[作者简介] 张淑一,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先秦史、先秦文献。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战国楚简姓氏人名资料的整理与研究”(15BZS036)阶段性成果。
[1]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434-435页。
[2]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605页。
[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833页。
[4]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844-847页。
[5] 宋衷注,秦嘉谟等辑:《世本八种》“秦嘉谟辑补本”卷六“斗氏”,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171页。
[6]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国语》卷十八《楚语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573页。
[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682-683页。
[8]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国语》卷十八《楚语下》,第577页。
[9] 按《左传》隐公八年记先秦命氏方式有云:“官有世功,则为官族”。
[10]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仪》,中西书局2017年版,第128页。
[11] “舞”原作“亡”,清华简整理者以“亡”字属下句,读为“礼子仪,无礼随会,以竷”,但杨蒙生先生提出“亡,疑读为舞,与下文之‘竷’构成异文”,所说当是,此从杨氏意见。参见杨蒙生:《清华六〈子仪〉篇简文校读记》,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网2016年4月16日。
[12]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仪》,第128-129页。
[13]《左传》、《史记》等传世文献记载了随会的两次入秦,一次为迎立公子雍,一次为出亡奔秦,但两次均发生在崤之战六七年以后,应该不是这一次。
[14] 杨蒙生谓:“从篇中对话推测,秦穆公礼随货(会)之原因很可能是要标明秦国在殽之战中并无过错。秦之即楚,责任完全在晋而不在秦”,或可备为一说。见杨蒙生:《清华六〈子仪〉篇简文校读记》,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网2016年4月16日。
[15]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国语》卷十一《晋语五》,第400-401页。
[16]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774页。
[17] 见《庄子·田子方》、《荀子·尧问》、《吕氏春秋·知分篇》、《论语·公冶长》、《国语·楚语》等。
[18] 见《韩非子·喻老》、《吕氏春秋·重言》、《史记·楚世家》、《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等。
[19] 参见唐兰:《司马迁未见过的史料——读战国纵横家书》,载《战国纵横家书》,文物出版社1976年版,第137-167页。
[20]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系年》,中西书局2011年版,第150-155页。
[21]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系年》,第174页。
[22] 楚共王于郧公钟仪释归后派往晋国许成的使者,《左传》谓为公子辰(次年《传》又称“太宰子商”),《系年》谓为郧公,其实两者也并不冲突。当是使者中以公子辰为主,郧公仪为辅,《左传》强调的是使者中的主脑,《系年》强调故人复来而已。
[23] 宋衷注,秦嘉谟等辑:《世本八种》“秦嘉谟辑补本”卷六“斗氏”。
[24] 分别见《史记·楚世家》、《春秋经》隐公元年、《左传》桓公十八年。
[25] 何休注,徐彥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僖公三十三年,十三经注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501页。
[26] 子仪为申县县公,而楚国经营中国,常用申、息之师。僖二十年城濮之败,楚王谓子玉“若申、息之老何”;僖二十六年申公叔侯戍齐,宣十二年申公巫臣与伐萧,文九年息公子朱伐陈,成六年用申、息之师侵蔡,成七年所谓“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均证明申公在楚国军事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参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434页。
[27] 李零:《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二“出土简帛书籍与古书体例的研究”,载《李零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第28页。
[28] 谢科峰:《古书流传过程中的文本问题刍议——以上博简《平王与王子木》与《说苑》相关内容的比较研究为中心》,《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5年第3期。
[29]《左传》文公十四年:“楚庄王立,子孔、潘崇将袭群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而伐舒蓼。二子作乱,城郢,而使贼杀子孔,不克而还。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将如商密,庐戢棃及叔麇诱之,遂杀斗克及公子燮。”
[30] 见钱钟书:《管锥篇》第一册“左传正义”,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2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