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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晓荣:有关秦汉“市”、“亭”陶文性质的重新认识

有关秦汉“市”、“亭”陶文性质的重新认识

后晓荣 教授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考古学报》2019年第3期


摘要:

秦汉考古文物中,有一类内容为“某市”、“某亭”、或“某市亭”的戳印陶文,有关其时代、性质和作用,众说纷纭。本文在全面系统整理这类文字资料的基础上,分成四部分进行详细讨论,第一部分:时代明确为秦“市” “亭”陶文;第二部分:时代不明确出土的“市”、“亭”陶文辨析;第三部分:传世文物中的“市”、“亭”陶文辨析;第四部分:有关秦“市”、“亭”陶文特点和性质。在认真分析所有出土“市” “亭”陶文及相关出土文物的基础上,结合历史文献,分析指出此类陶文的时代主要集中于战国秦至秦代,都是典型的秦陶文,并没有汉代陶文,更没有所谓的三晋陶文、或楚国陶文。即“市”、“亭”陶文实际上都是秦代郡县制下县邑市亭制度的产物,二者在时代上基本同步,并不存在“此早彼晚”现象。秦代县邑市亭制度是与秦逐步推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活动同步进行的,是保证后者能顺利实施的“配套”工程。从现有秦“市”、“亭”陶文所涉及的秦郡县范围看,有秦本土属县、原关东六国属地置县、也有北境边郡属县和江南新附属地,几乎涉及秦朝的东西南北,反映了该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实施的广泛性和彻底性,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秦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各项制度的顺利推广和严格的实施。


关键词:

秦  市亭陶文 时代  性质


新中国六十多年的秦汉考古工作,考古工作者在全国各地的考古调查、发掘出土的众多秦汉文物中,发现了许多带有同类性质戳记印文的陶器或陶片(个别为漆器),其内容格式多为“某市”或“某亭”的戳印文,有的则戳印“亭”或“市”字[1],如洛阳汉河南县城遗址出土印有“河亭”和“河市”戳记的陶盆、陶瓮等残片[2]。此外在传世秦汉陶文中也常能见到一批“某亭”、“某市”戳印陶文,如“淄亭”、“临亭”、“代市”、“高市”等。对于这批陶文时代、性质以及出现之原因等认识一直不到位,除上世纪六十年代、八十年代俞伟超先生、袁仲一先生、裘锡圭[3]先生有所讨论之外,几十年来几乎没有人深入地探讨这些资料。有关其性质和时代说法不一,或以为是汉代之物[4]、或以为秦物[5]、或认为是秦汉之物,甚至还有战国时期的楚国陶文[6]、韩国陶文[7]等说法。而关于其背后所反映的历史文化也说法不一,没有定论。其中袁仲一认为“秦代市、亭陶文,是属于都邑及郡县的市府官署控制的制陶作坊产品上的印文”[8]。俞伟超则认为这些“市亭”陶文是“封建政府的市井官署经营的手工业作坊的戳记”。或对其设立的原因,有人则认为“由此推测往丽邑所迁之人亦当为山东六国旧贵族及富豪之家。人口剧增,生活日用品的大量需求,使交换更为频繁,从而导致了市场管理机构‘市’的设立”[9]。此外对一些“市、亭”陶文的具体解释,也出现不少误释。如陈直先生在其名著《汉书新证》中则认为“所谓‘曹市’、‘代市’、‘河市’,皆泛指大范围地区之名词,不是郡国专称之名词,与《史记》高祖六年立大市的记载正合”[10]。该观点颇有影响,屡为论者所征引[11]。对此学者李根蟠最早提出怀疑[12]。此外段渝认为“某亭”均为“某亭之市”的省称,是亭市普遍存在的证据;而“亭”与“旗亭”不相侔[13]。其实是将“市、亭”陶文混为一谈。随着秦始皇陵园遗址、秦咸阳都城遗址,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等地都有“市”、“亭”性质的陶文出土,特别是大量有明确出土地点、出土时代明确的“市”、“亭”陶文都集中出土于秦代遗址、城址和墓葬等地,因此重新梳理、认识这批“市”、“亭”陶文的年代、性质,以及其背后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等问题十分必要。


一、时代明确为秦“市”、“亭”陶文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后,随着陕西临潼秦始皇陵园遗址、秦咸阳都城遗址,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考古发掘工作的展开,越来越多出土地点确定、时代明确为秦“市”、“亭”陶文被发现,其时间跨度从战国中晚期至统一秦之间。目力所及,共24品。笔者以下就其具体情况一一展开,略加讨论。


“咸亭”、“咸阳亭”、“咸阳市”,咸阳市亭的省文。其中秦都咸阳作坊遗址和咸阳黄家沟秦墓出土的陶盆上有戳印“咸阳亭”文字,还有多件“咸阳亭久”陶文出土于咸阳毛王沟秦代遗址和作坊遗址[14]。此外1978年湖北云梦秦墓出土园漆奁和漆卮上有烙印“咸亭”文字[15]。而“咸阳市”陶文在秦都城咸阳遗址[16]和秦始皇陵园遗址[17]也多见,如“咸阳市牛”陶文就出土于秦咸阳遗址。此外还出土多件“咸亭完里丹器”、“咸亭当柳昌器”等陶文。咸阳,《史记•秦本纪》:“孝公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史记•秦始皇本纪》:“孝公十二年,始都咸阳”。《正义》:“《本纪》云‘十二年作咸阳,筑冀阙’,是十三年始都之”。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35:“咸阳城,秦置,孝公徙都于此。山南水北曰阳,县在九崾山之南,渭水之北,山水皆阳,故曰咸阳”。咸阳市亭陶文的多样性或许与秦咸阳都城地位和人口众多等原因有关。



“杜市”、“杜亭”,杜县市亭的省文。1962年陕西省长安县韦曲乡首帕张堡窖藏发现五件陶釜,其中陶釜盖中有戳印“杜市”文。咸阳秦都遗址出土戳印“杜亭”陶釜[18];泾阳宝丰寺秦墓出土单耳陶釜戳印“杜市”文[19];1983年陕西清涧县李家崖秦古城址出土戳印“杜市”陶鍪[20];又秦始皇陵园也出土戳印“杜亭”陶文[21]。2003年西安南郊潘家庄秦墓出土“杜亭”陶文52件,“杜市”陶文33件,其中M108出土“杜亭”2件,“杜市”6件,M139出土“杜亭”1件,“杜市”6件[22]。西安南郊茅坡村秦墓也出土12件“杜亭”、5件“杜市”陶文,其中M42既出土2件“杜亭”,也出土4件“杜市”陶文[23]。以上这些“杜亭”陶文二字一律横向排列,陶文“杜市”二字则上下排列,这些陶文都是杜县市亭官署管理之遗物。《史记•秦本纪》:“武公十一年,初县杜、郑”。《史记•李斯列传》:“十公主磔死于杜”。《水经•渭水注》:“川水又迳杜陵东,陵之西北有杜县故城,秦武公十一年县之”。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53:“杜陵城,(西安)府东南十五里,周杜伯国也,秦武公十一年初置杜县”。其故址在今西安市西南部,秦时属于都城咸阳近畿之地。



“栎市”、“栎”,栎阳市亭省文。秦始皇陵园出土残陶器有戳印“栎市”文[24]。秦东陵出土三件秦陶盆、盒有戳印“栎市”文,一件“栎”陶文[25]。另渭南市南七乡出土三件秦陶壶也有戳印“栎市”文,一件秦陶罐有戳印“栎”文[26]。2017年十大考古发现之一陕西西安秦汉栎阳城遗址出土的数量众多的“栎市”戳印陶文[27]。栎阳为秦旧都。《史记》记载秦献公二年,城栎阳,自雍城迁都至此。秦孝公十二年又由栎阳迁都咸阳。唐代文献《括地志》:“故城在今东北。其城故址在今临潼县武屯一带”。清代钱坫《新斟注地理志》:“考(临潼)县有栎阳镇,非汉城也”。《史记•货殖列传》:“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即秦代栎阳就为四方辐辏,市井繁华之都市,其故址在今西安阎良区东侧的武屯、新兴街道一带。


“戏市”、“戏”,戏县市亭之省文。2007年西安市临憧区新丰街道办事处屈家村东南新丰秦墓遗址出土的陶鼎、罐、釜等器物上共发现62件“戏”、“戏市”陶文。该墓葬遗址时间跨度从战国中晚期至秦末。其中“戏”字陶文有多种形体的差异,除少量为圆形戳印外,其余均为方形戳印文[28]。秦始皇陵遗址出土秦陶文“戏口”、“戏工禾”[29]。此外秦封泥有“戏丞之印”。《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年冬,陈涉所遣周章等将西至戏,兵数十万”。《史记•高祖本纪》:“(项羽)闻沛公已定关中,大怒,使黥布等攻函谷关,十二月中遂至戏”,又“汉元年四月,诸侯罢戏下,各就国”。《集解》引苏林曰:“戏,邑名,在新丰县东南三十里”。过去多认为秦戏地未置县,今秦封泥和陶文等文物证之秦代设置此县。正如吴镇烽所言:“戏县,史书失载,但见于秦陶文……无疑是当时一个县邑”[30]。秦戏县故址在今西安市临潼区东北四十里新丰街道办事处屈家村一带,该县在《汉书•地理志》中无,估计西汉已废[31]。


“高市”,高陵市亭的省文。陕西泾阳县宝丰寺秦墓出土的小口罐、陶釜、陶钵都有戳印“高市”陶文[32]。又秦东陵采集陶片戳印“高市”文,器形不明,未刊布[33]。王辉先生以为秦东陵采集陶片戳印“高市”之“高”是秦“高奴”之省,今陕西延安市,应误。此外传世陶文中也有“高市”,俞伟超先生认为是汉长安城中市名之一,也误[34]。“高”字实为“高陵”省文,地名。《史记•秦本纪》:“昭王封弟为高陵君”。又《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景严侯王竟“以车司马汉元年初起高陵,属刘贾,以都尉”。即秦末楚汉战争中,秦设置有高陵县。秦高陵县,西汉因之,为左冯翊左辅都尉治。《大清一统志》卷228:“高陵故城在(西安府)高陵西南”。今泾阳宝丰寺与今高陵县交界,秦汉时此地应是高陵县所辖,其出土陶文地望也符合秦汉高陵地望。


“频市”、“频亭”,频阳市亭的省文。上世纪八十年代陕西铜川市北关(同官县故城)周围的柳湾村、县城南关及原树村(1965年划归宜君县,今属宜君县云梦乡)发现的战国晚期墓葬中,出土了六件陶器(现存铜川市博物馆,三件有“频亭”戳记,三件有“频市”戳记)。其中柳湾村战国晚期偏早秦墓出土三件陶器中,其中灰陶罐和陶釜上为戳印“频亭”,另一件陶甑上戳印“频市”,即该墓同时出土“亭”、“市”陶文[35]。上世纪七十年代西安市西郊高窑村一窖藏坑出土陶釜上也戳印“频市”文[36]。根据陶釜上的大方格印和同出土的秦高奴铜权情况,俞伟超先生就认为此釜应为秦代左右之物[37]。频阳,秦置县。《史记•秦本纪》记载秦厉公二十一年,“初县频阳”。《史记•绛侯世家》:“西定汧,还下郿、频阳,围章邯废丘”。《正义》引《括地志》云:“频阳故城在雍州同官县界”。这是史籍对同官县古名频阳的最早记载。《大清统一志》卷228:“故城在富平县东北五十里”。秦频阳故城在今陕西富平县东北美原镇古城村,面积约20万平方米[38]。


“郑亭”,郑县市亭之省文。考古工作者曾在秦东陵采集到“郑亭”陶文[39],但未释读,后王辉先生释读[40]。1978年湖北云梦秦墓M34出土凤形勺漆器也有烙印“郑亭”文[41]。《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武公十一年,“初县杜、郑”。又《史记•六国年表》:“简公七,魏伐秦,至郑”。《说文解字》:“郑,京兆县,周历王子友所封,从邑,郑声”。《水经•渭水注》:“《史记》‘秦武公十一年县之’”。唐代《元和郡县志》卷1:“京兆尹郑县,本秦旧县”。郑县为秦早期设立的县,是咸阳通往函谷关的咽喉重镇。《大清一统志》卷244:“郑县故城在同州府华州北”。华州即今华阴市,即秦郑县故城在今陕西华阴市北。


“芷亭”、“芷”,芷阳市亭的省文。陕西临潼秦芷阳故城遗址出土“芷亭”、“芷”戳印陶文[42];临潼秦芷阳故城制陶作坊遗址出土一枚“芷亭”陶文[43];又蓝田县泄湖战国秦墓出土陶罐、盆、釜等戳印“芷”、“芷亭”陶文[44];相同戳印陶文在秦始皇陵园也出土[45]。“芷”即“芷阳”,秦王室成员多葬于芷阳。《史记•秦始皇本纪》:“昭襄王葬芷阳”。《史记•秦本纪》:“四十二,宣太后葬芷阳骊山”。《史记•吕不韦传》:“太后与庄襄王会葬芷阳”。秦设置芷阳县,秦印“芷阳少内”[46]也可证之。秦芷阳,汉时更名霸陵。《汉书•地理志》:“霸陵,故芷阳,文帝更名。”其故址地望在今西安市东郊洪庆乡芷阳故城遗址。


“丽亭、”“丽市”,丽邑市亭之省文。秦始皇陵园出土陶罐、盆、钵、豆等戳印“丽亭”、“丽市”等印文[47];秦东陵出土八件秦陶盆、盒、罐、缶有戳印“丽市”陶文,一件“丽亭”陶文[48];临潼新丰镇刘寨村秦遗址出土一件“丽市”陶文[49];临潼南杜秦遗址出土“丽市”陶文[50]。丽邑,秦置县邑。《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六年(公元前231年),“秦置丽邑”。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因徙三万家丽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岁”。西汉时改丽邑为新丰。《史记•高祖本纪》:“十年更名丽邑曰新丰”。《汉书•地理志》:“新丰,故郦戎国,秦曰丽邑,高祖七年置”。王念孙补注:“七当为十”。又《正义》引《括地志》云:“雍州新丰县,本周时丽戎邑。《左传》云晋献公伐郦戎,杜注云在京兆尹新丰县,其后秦灭之以为邑”。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35:“在临潼县东二十四里”。秦丽邑故城遗址在秦始皇陵以北2.5公里的刘家村一带,城址为长方形,东西约600米,南北约670米[51]。



“云市”、“云亭”,云阳市亭的省文。陕西淳化县秦墓葬出土茧形壶、蒜头壶和陶钵、陶鼎都有戳印“云市”、“云亭”、“市”文[52]。其中“云市”陶文有横、竖两种。云阳,秦代设邑。《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四年,韩非使秦,秦国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又“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抵云阳”。“因徙五万家云阳,皆不复事十岁”。汉代置县,为左冯翊属县。《正义》引《括地志》云:“云阳城在雍州云阳县西八十里,秦始皇甘泉宫在焉”。近人顾观光云:“在今(陕西)淳化县西北五十里”[53]。现在考古调查表明秦汉云阳故址在陕西淳化县北汉甘泉宫一带[54]。



“斄亭”、“斄市”,斄县市亭的省文。陕西郿县白家遗址出土8件秦陶器戳印“斄亭”印文[55];扶风姜原村东出土战国陶鼎和陶壶有戳印“斄亭”印文[5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藏咸阳杨陵区南李台乡圪塔庙村遗址出土两件战国陶罐分别戳印“斄市”、“斄亭”印文[57]。又《古陶文汇编》收录二枚原《关中秦汉陶录》中“斄亭”印文[58]。斄,地名,秦设置斄县。《史记•曹相国世家》:“(曹参)从还定三秦,初攻下辩、故道、雍、斄”。又《史记•樊郦滕灌列传》:“(樊哙)从攻雍、斄城,先登”。唐代《元和郡县志》卷2:“古有邰国,尧封后稷之地。因平王东迀,以赐秦襄公。孝公县四十一年,斄、武功、美阳各其一也”。《水经•渭水注》:“渭水又东,迳斄县故城南,旧邰城也,后稷之封邑矣”。斄与邰同。《大清一统志》卷247:“故城在武功县西南”。秦斄县故址在今陕西扶风县揉谷乡法禧村一带[59]。



“美亭”,美阳市亭的省文。1980年宝鸡市扶风县法门镇庄白大队刘家村战国墓出土两件陶盆戳印“美亭”文[60]。1985年扶风县庄白大队张家村又出土一件陶盆戳印“美亭”文。另扶风县博物馆藏扶风县召公乡巨浪大队灵护村出土的陶鼎上也戳印“美亭”印文[61]。美阳,秦孝公十二年置县之一。《史记•秦本纪》:“十二年,……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故唐代《元和郡县志》卷2:“孝公置四十一县,斄、美阳、武功各其一也”。《正义》引《括地志》:“武功县,故周城,一名美阳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北二十五里,即太王城也”。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54:“美阳城在武功县西北二十五里,秦孝公置。汉属右扶风,后汉永元中改耿秉为侯邑,或谓之美阳关”。秦汉美阳城故址在今陕西省扶风县法门镇一带。


“焦亭”,焦城县市亭的省文。秦始皇陵园上焦村陪葬墓和马厩坑出土陶罐、陶灯上戳印“焦亭”印文[62]。裘锡圭先生释读为“隽亭”,或误[63]。《古封泥集成》中有“焦殷信印”和“隽应”私印各一枚,其中,两字之间,差别十分明显[64]。袁仲一先生认为今秦陵上焦村一带可能是秦之焦亭的所在地,属于丽邑统辖[65],其说也误。众多秦“市”、“亭”陶文都与秦都城或县邑的市府经营的制陶作坊有关,都为县级以上城邑之省文。故此“焦亭”不应为丽邑统辖,应为某县市亭之省文。此外岳麓秦简《奏谳书》案例十盗杀安、宜等案158(1822)号简记对嫌犯的审讯说“诣官,同改曰:定名。故熊城人,降爲隶臣,输寺从。去亡。”整理者注云:“熊城,简164称‘有母、妻、子,在(魏)’,疑为魏国县邑名,地望未详。”陈伟先生则认为“熊城”实为“焦城”之误[66]。焦城,古国。《左传》云:“虞、虢、焦、滑、霍、阳、韩、魏,皆姬姓也”。杜预注:“八国皆为晋所灭”。战国时属魏地。《史记•六国年表》:“惠文君八年,围魏焦、曲沃”。又《史记•秦本纪》:“惠文王十一年,攻魏焦,降之”。秦夺魏地设置焦城县,其地望在今河南三门峡市陕县南,即《左传》中的虢国南。《汉书•地理志》弘农郡属县陕,“故虢国,有焦城,故焦国”。缪文远认为“故焦城在今河南陕县南二里”[67]。《汉书•地理志》中没有焦城县,估计此县因与陕县近而省并[68]。


“平市”,平阳市亭的省文。陕西省咸阳黄家沟战国中晚期秦墓葬M48出土陶罐戳印“平市”陶文[69]。山西曲沃曲村遗址出土戳印“平市”陶文[70]。平阳,战国时初属韩,后属魏。《史记•韩世家》:“韩贞子徙居平阳”。《史记•魏世家》:“绛水可以灌平阳”。秦末楚汉战争时项羽分封魏王豹都平阳,《史记•项羽本纪》:“徙魏王豹为西魏王,王河东,都平阳”。又《史记•曹相国世家》:“生得魏王豹,取平阳”。《索引》:“平阳在山西”。宋忠曰:“今河东平阳县”。秦平阳故址即今山西临汾市西南。



“陕亭”、“陕市”,陕县市亭的省文。1957年河南陕县秦墓的多件陶罐戳印“陕市”、“陕亭”文,其中M4011出土两件陶罐分别有“陕亭”、“陕市”[71];又1985三门峡市刚玉砂厂秦墓出土戳印“陕亭”或“陕市”陶文的陶甑、釜、盆、蒜头壶等器物,其中编号M43:4陶缶和编号M10:1陶鼎都戳印陶文“陕市”,但原文误释为“陕亭”[72]。此外三门峡大岭粮库围墓沟墓发掘秦墓M198出土陶罐肩部戳印“陕亭”、陶盆内底戳印“陕市”陶文[73]。从所见“陕亭”陶文实物情况看,原秦始皇陵园遗址出土一枚所谓“犬亭”戳印陶文[74],实际为“陕亭”之误释。从实物资料看,“陕亭”和“陕市”陶文之间的差别就是前者无“耳朵”旁,后者有“耳朵”旁。秦陕县设置较早。《史记•六国年表》:“秦惠公十年,与晋战武城,县陕”。此为秦经营置陕县之始。《史记•秦本纪》:“孝公元年,东围陕城”。又云:“惠文王君十三,张仪伐取陕,出其人与魏”。即秦惠公十年县陕,其后陕县又为魏有。故《史记•秦本纪》:“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疆,夺秦河西地”。所以有张仪将兵取陕,出其人于魏,自是陕县遂为秦人东进之重要根据地。《史记•张仪传》:“张仪立惠王为王,居一岁,为秦取陕,筑上郡塞”。《大清一统志》卷220:“陕县废县今(陕)州治,故城即今陕县”。秦陕县故址在今河南三门峡市陕县。



“河亭”、“河市”,河南市亭之省文。洛阳邙山战国秦人洞室墓出土陶罐、壶戳印“河亭”、“河市”陶文[75];又洛阳于家营战国晚期秦墓三件陶罐也戳印“河亭”、“河市”陶文,其中GM48:3为“河市”,GM481:4为“河亭”陶文[76]。此外洛阳邙山战国墓出土陶罐、壶肩部或腹上部有篆书戳印,其中两件“河亭”,四件“河市”陶文[77]。洛阳周王城及汉河南县城遗址出土的陶盆、碗、瓮等也戳印“河市”、“河亭”陶文[78]。其中凡戳记“河市”者皆为竖戳,“河亭”皆为横戳[79]。河南一名见于春秋末。《史记•周本纪》:“考王封其弟于河南”。又《世本》曰:“西周桓公揭,居河南,东周惠公班,居洛阳”。又《史记集解》引徐广曰:“周比亡时,凡七县:河南、洛阳、谷城、平阴、偃师、巩、缑氏”。汉河南县城的前身是西周王城,周平王东迀后,为东周都城。《史记•货殖列传》:“周人都河南”。其地就在汉河南郡河南县。《汉书•地理志》:“河南郡,河南、故郏郿地。周武王迀九鼎,周公致太平,营以为都,是为王城,至平王居之”。秦汉河南城故址现位于洛阳市西部小屯村[80]。


“许市”,许县市亭的省文。1977年云梦秦墓M36出土漆耳杯有戳印“许市”文[81];1978年云梦秦墓出土漆耳杯烙印“许市”文[82]。《古陶文汇编》收录一品戳印“许市”秦陶文[83]。许,地名,战国时魏地。《史记•苏秦传》:“魏南又鸿沟,陈、汝南、许、郾、昆阳、召陵、舞阳”。《战国策•秦策四》:“(秦)王以十万戎郑,梁氏寒心,许、鄢陵、婴城、上蔡、召陵不往来也”。秦占领后,置许县。《史记•陈涉世家》:“绖人伍除将兵居许”。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47:“许昌城在许州东三十里,秦许县,属颖川郡”。《大清一统志》卷128:“许昌故城在今许州城西南”。其故址地望在今河南许昌市西南。



“安陆市亭”,安陆市亭的省称。湖北云梦睡虎地14号秦墓出土陶瓮戳印“安陆市亭”文[84];1977年云梦秦墓M36出土陶釜戳印“安陆市亭”文[85];又1978年云梦秦墓出土陶瓮,壶、鍪上戳印“安陆市亭”文[86];1988年云梦楚王城遗址编号88T2604探方出土两件陶器上戳印“安陆市亭”陶文[87];此外1989年云梦龙岗秦墓M4出土陶瓮、陶罐、陶釜,M3出土陶罐、陶盂和M6出土陶瓮、陶釜都戳印“安陆市亭”文[88]。安陆,秦设置县。云梦秦简《大事记》就记载秦昭王二十九年攻安陆。秦始皇四年,喜为安陆御史。六年四月为安陆令史。二十八年,过安陆。故《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写组认为安陆“原为楚国故地,公元前278年秦军攻克后,设置安陆县,隶属于南郡”[89]。《大清一统志》卷21:“故城今安陆县北”。秦安陆县地望就在今湖北云梦县楚王城,城址为不规则形,东西2050米,南北1200米,时代从战国楚安陆城,秦安陆县,并沿用为西汉江夏郡治,东汉废除[90]。



“卤市”、“卤”,卤县市亭之省文。甘肃崇信县锦屏镇等地的秦墓葬出土陶鼎、釜、罐、钵、盆、茧形壶等多件,分别戳印“卤市”、“卤”、“市”、“亭”等陶文[91]。卤,地名,有关文献没有确指其地望。《汉书•地理志》记载安定郡,武帝元鼎三年置,属县“卤,濯水出西。乌氏,乌水出西,北入河。都卢山在西。莽曰乌亭”。汉代卤县在《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凉州刺史部”中注为地望无考县名之一[92]。这批秦“卤市”陶文的出土,表明卤县的置县时间可以上推至秦,西汉因之,同时也表明秦汉卤县地望就在今甘肃崇信县辖内[93]。


“成亭”、“成口”,成都市亭之省文。四川成都北郊战国晚期秦墓出土陶缶戳印“成口”陶文[94];荥经县秦墓出土漆盒底上烙印“成亭”戳记[95];青川战国中晚期秦墓[96]出土两件漆卮底部有“成亭”戳记,其中一件漆奁底部有两处填朱的“成亭”烙印戳记。成都,秦置县。《水经•江水注》:“秦惠王二十七年,遣张仪与司马错等灭蜀,遂置蜀郡焉,使仪筑成都,以象咸阳”。《华阳国志•蜀志》:“惠王二十七年,仪与若城成都,周回十二里,高七丈”。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67:“成都城旧有大城、小城。大城,府南城也,秦张仪、司马错所筑”。《大清一统志》卷385:故城即今(古都府)成都,华阳县治,秦置县。秦汉成都故址即今四川成都市。



“降亭”,降通绛,绛县市亭的省文。山西侯马乔村战国晚期秦墓出土多件陶盂戳印“降亭”文[97],又翼城苇村沟一一北寿城之间采集的残陶釜上有戳印“降亭”文[98];1986年绛县大交镇磨头村擒河之南出土战国晚期陶釜有戳印“降亭”[99];侯马市高村乡臆祁村臆祁遗址秦墓地M2237出土陶釜(M2237:3)肩部戳印“降亭”印文,陶罐(M2237:5)腹部与盖内有“市亭”印文,陶钵(M2237:7)底部戳“市”字印文;M2289出土陶釜(M2289:3)颈下戳印“降亭”印文,陶罐腹下部戳印“亭”陶文,此外M2184出土两件陶罐腹部都戳印“市”印文(发掘报告推定该三墓为第二期墓葬,时代为战国晚期至秦统一)[100]。“降亭”、“市亭”和“市”戳印见于同一墓的陶器上,也表明“市”、“亭”等均应指市亭。此外山西翼城战国秦墓也出土“降亭”陶文。绛,地名,春秋时为晋都。《史记•晋世家》:“(献公)八年……城聚都之,名曰绛,始都绛。”战国时属魏地。《战国策•齐策》:“今秦欲攻梁绛、安邑。秦得绛、安邑以东下河,必表里河而东攻齐”。《水经•汾水注》:“汾水自临汾来迳绛县故城北。……晋景公谋去故绛,欲居郇瑕。韩献子曰:不如新田,有汾浍以流其恶,遂居新田。又谓之绛,即绛阳也”。从秦陶文可推之,秦设置绛县,西汉因之。《史记•高祖功臣表》:“六年,封周勃为绛侯”。《大清一统志》卷138:“故城在(平阳府)曲沃县西南”。现代考古调查表明秦汉绛县地望为翼城县城关附近带沟一一北寿故城。



“雒亭”,上雒市亭之省称。2000年陕西商州市孝义刘二村秦墓出土一灰陶罐肩部有戳记“雒亭”印文,原文认为秦代在商州这一带没有“雒县”的建制,因此陶文“雒亭”中“雒”不是县级行政单位名称[101],实误。该“雒亭”陶文实际为上雒县市亭之省称。上雒,地名,春秋晋邑,战国时先属魏,后属秦。湖北江陵市九店东周墓出土魏“二十八年上洛左库”戈[102],铭文“二十八年上洛左库工师□烯冶□”。战国古玺有“上各(洛)付(府)”[103]。吴振武考证:“‘上各’是地名,即吾匦中的上洛,典籍或作上雒(《左传•哀公四年》),《战国策•秦策五》:‘楚、魏战于陉山,魏许秦以上洛,以绝秦于楚。’其地在今陕西商县。此玺从形制和文字风格上看,可以确定为魏玺”[104],其说甚确。此外秦封泥有“上雒丞印”,文物表明战国时期魏国就设置上雒县[105],秦因之。秦上雒县地望在今陕西商洛市商州区[106]。



“女市”,汝阴市亭之省称。2010年广州南越王宫博物馆考古在秦代地层发现一件陶盆残片戳印“女市”陶文[107]。无独有偶,《阜阳•亳州出土文物文字编》一书也收录两枚“女市”戳印陶文,但原书认为是西汉,误[108]。秦封泥有“女阴丞印”。女即汝,汝阴县在汝水之南,故名。《史记•陈涉世家》:“令汝阴人邓宗徇九江郡”,又陈王败时,“之汝阴,还至下城父”。《史记•高祖功臣年表》有汝阴侯夏侯婴。《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汝阴县,“故胡国,都尉治”。《水经•颖水注》:“颖水又东迳女阴县故城北……县在汝水之阴,故以汝水纳称。”唐代《元和郡县志》卷8:“颖阴县,本汉旧县,属汝南郡,魏文帝黄初三年属汝阴郡,后魏孝昌三年,于此置颖州,北齐废”。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21:“(南直隶颖州)汝阴废县,今州治。汉置县,属汝南郡,高祖时封夏侯婴为侯邑”。1990年阜阳市老城区文昌阁发现西汉汝阴侯宫殿建筑遗址出土“女阴宫当”瓦当,有力地证明秦汉汝阴县故址的确在今安徽阜阳市[109]。


“阿亭”,阿阳市亭之省文。1991年陕西陇县城关乡店子村秦墓M269出土陶缶肩部戳印“阿亭”文,此外其他墓葬还出土四件陶罐戳印“亭”陶文。[110] 秦封泥有“阿阳禁印”。《汉书•高后纪》高后六年:“匈奴寇狄道,攻阿阳”。师古曰:“狄道属陇西。阿阳,天水之县也。今流俗书本或作河阳者,非也”。《汉书•地理志》天水郡属县阿阳县。《水经•渭水注》:“又南迳阿阳县故城东。中平元年,北地羌胡与边章侵陇右,汉阳长史盖勋屯阿阳以拒贼,即此城也”。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中“凉州刺史部”知,秦汉阿阳县地望在今甘肃省静宁县西南[111]。从陇县城关秦墓出土“阿亭”陶文看,秦汉阿阳故址或在陇县一带。甘肃静宁县距离陕西陇县100多公里,或许不在秦汉阿阳县范围之内。



此外秦东陵陵园采集一枚所谓“耶市”陶文,袁仲一先生认为“第一字左旁为邑,右旁为且,即‘耶’字”,偏旁互易在古字中比较习见”;进而认为“‘耶市’当是秦内史下辖鄠县所属耶乡市亭制陶作坊的印记”[112]。今从众多“市亭”陶文看,其性质都为县邑市亭陶文,故此陶文不会是乡级市亭陶文。此外从此陶文图片看,第一字估计释读“耶”字有误,即此陶文为一枚暂未释读的市亭陶文,其所省称和地望具体不详。又秦始皇陵园遗址出土一枚“口亭”戳印陶文[113],因其中一字不清晰,无法释读,其所省称和地望具体也不详。



二、时代不明确出土“市”、“亭”陶文辨析

六十多年的秦汉考古出土文物中,除上述24品时代明确为秦代(或战国秦)的“市”、“亭”陶文(个别为漆器文)之外,尚有13品时代较为模糊的“市”、“亭”陶文(漆器文)。对于这部分陶文材料的时代需要进一步确认,以便我们整体上认识“市”、“亭”陶文的性质和特点。


“筥”、“筥市”,莒县市亭之省文。1978年云梦秦墓葬中M45出土多件彩绘漆耳杯烙印“吕市”文字。根据出土文物,发掘者认为“这个墓地是秦人的墓地”[114]。又山东银雀山西汉初年4号墓出土一件漆耳杯烙印“莒市”文、另一件漆耳杯烙印“市”文[115]。从云梦秦墓和山东银雀山西汉初年4号墓出土漆耳杯的情况看,后者应是前者的延续,是典型的“秦器汉用”现象[116]。莒,春秋古国。《汉书•地理志》:“莒子之国,盈姓也,少昊后”。战国时属齐,时属楚。《战国策•宋策》外黄徐子言:“太子自将攻齐,大胜并莒”。此事在齐宣王二年,时莒已属齐国。后燕国乐毅攻齐,惟莒、即墨未下。后田单复齐,迎太子于莒而立之。至楚考烈王八年取鲁,封鲁君于莒,则莒地又属楚。《战国策•韩策》谓山阳君曰:“齐封君于莒,而今楚攻齐取莒,上不交齐,次弗纳于君”。《尸子》曰:“莒君好鬼巫而国亡,故无知之难,小白奔焉,乐毅攻齐,守险全国,秦始皇县之”。《大清一统志》卷177:“故城今沂州府莒州治”,即今山东莒县、莒南县一带。又1975年在今山东莒南县城南26公里的大店乡老龙腰和花园两地发掘两座莒墓,为莒县地望提供可靠的依据[117]。


“郃阳亭”,郃阳市亭之省文。陕西渭南市合阳县古墓出土陶罐戳印“郃阳亭”三字[118]。原文说墓葬形制不详,由推之为汉墓出土,恐不确。又见某私家藏一件蒜头壶腹部上戳记“郃阳亭”,该器为典型的秦器物。从众多“市亭”陶文为秦文物性质看,此“郃阳亭”陶文定之为秦陶文较为正确。郃阳,古地名,原为战国时魏国,后归秦。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54:“古莘国地。郃,水名也。《诗》曰:在郃之阳。其后流绝,故去水加邑。战国时,魏文侯筑郃阳城。汉置郃阳县,以在郃水之阳也”。故西汉设置郃阳县,也实为秦时旧县而汉因之。《大清一统志》卷224:“郃阳故城在今县东四十里”;“今县东南西河乡有郃阳里”。今“郃阳亭”秦陶文出土地即为合阳县,地望相符。


“马邑市”,马邑市亭之省文。1982年山西朔县城北秦末汉初墓(M124、M147、M148)出土三件陶壶颈部戳印“马邑市”文[119]。此外M51出土陶壶上有戳印“市”字陶文。有关该墓地分期问题,黄胜璋先生认为不少原断为“秦末汉初”墓葬时代可以前置,甚至可早至战国时期[120]。马邑,秦代置县。《水经•漯水注》:“干宝《搜神记》昔秦人筑城于武州塞内以备胡,城将成而崩者数矣。有马驰走一地,周旋反复。父老异之,因以筑城,城乃不崩,遂名之曰马邑”。又《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五年)徙韩王信王代,都马邑”。可推之马邑筑城甚早。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44:   “马邑县……本秦县,属雁门郡,两汉因之”。现代考古表明,秦汉马邑故城在山西朔县城关一带,为一周长约4.5公里的方形土城垣[121]。



“外市”,外黄县市亭之省文。河南民权县牛牧岗遗址战国墓葬M8出土陶鼎、陶壶、陶盒的腹、肩等部位都有戳印“外市”陶文[122]。原文推测出土“外市”陶文的M8为西汉中期墓葬,同时认为陶文“外市”有隶书风格,流行于西汉中晚期。笔者在研读该文基础上,认为M8出土陶鼎、壶、盒三种器物,其形制与该遗址战国墓葬所出土的器物形制都接近。又秦代隶书已经成熟,相传为秦未程邈在狱中所整理。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记录了这段历史:“……秦烧经书,涤荡旧典,大发吏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为隶书,以趋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因此笔者认为M8时代也应为战国晚期至秦代之际,即出土“外市”陶文为秦陶文。外黄,战国时属魏国。《史记•苏秦列传》:“决白马之口,魏无外黄、济阳”。《正义》引《括地志》云:“故黄城在魏州冠氏县南十里,因黄沟为名”。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47:“外黄城,县东北六十里。《左传》:鲁惠公季年,败宋师于黄。杜预曰:外黄县东有黄城。《战国策》苏代曰:决白马之口,魏无黄、济阳。秦置外黄县。二世二年,沛公、项羽自雍丘还攻外黄。汉四年,项羽攻外黄,怒其不早下,将坑之,以舍人言而止。汉亦曰外黄县,属陈留郡,郡都尉治焉。张晏曰:魏郡有内黄,故此加外”。考古调查表明,河南省民权县外黄故城的面积约78万平方米,距离牛牧岗遗址不到5公里[123]。


“邯亭”,邯郸市亭之省文。河北邯郸“大北城”遗址内共发现陶窑遗址五处,其中1号陶窑遗址的时代可早到战国,出土一件陶钵底戳印“邯亭”文,一件残陶瓮肩部戳印“邯亭”文,部分陶片也有同样的戳记[124];此外邯郸白家村战国至汉代遗址[125]和武安县午汲古城的战国晚期至西汉初窑址灰坑[126],以及永年县施家庄[127]都出土戳印“邯亭”文陶片。高明在《古陶文汇编》中就推断“邯亭”为汉以前物[128],有理。邯郸,战国时赵地。《史记•赵世家》:“(赵)敬侯元年,始都邯郸”。又“幽缪王迁八年,十月,邯郸为秦”。《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八年,杨端和围邯郸城”。唐代《元和郡县志》卷19:“邯郸县,本卫地……七国时为赵都。赵敬侯自立晋都,始都邯郸。至幽王迁降秦,遂灭赵以为邯郸郡”。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15:“春秋时卫地,战国时赵都,秦置邯郸于此,城在今县西南二十里”。《汉书•地理志》:“西汉赵国治邯郸”,故址在今河北邯郸市西南。


“易市”,易县市亭之省文。1981年河北容城县城东晾马台乡南阳遗址出土陶罐肩部戳印“易市”文;陶碗腹下部戳印“易市”文[129]。该遗址时代从春秋战国一直至秦汉。原文认为“易市”陶罐、陶碗的器形、字样等,都显示出秦汉时期风格。该遗址东3公里的古贤村,有“大城”,即《太平寰宇记》记载的“大易故城”。易县,原为战国时期燕国易都,传世燕系玺印有“易都司徒”[130]。《史记•绛侯世家》:“击燕王臧荼,破之易下”。《括地志》:“易县故城在幽州归义县南十五里,燕桓侯所徙都临易是也”。古易县在今河北雄县西北,出土文物与易县地望正合。


“易亭”,易阳县市亭之省文。河北永年县施家庄村出土秦汉陶瓮口沿有“易亭”戳记[131]。俞伟超认为是易阳县市亭之省文,有理,但此“易阳”不是汉代的“易阳”,而是秦代的“易阳”。永年在西汉时属易阳。师古曰:“在易水之阳”。钱穆先生云:“故城今永年县西十五里临洛关。赵王子圭杨当在此,与涿郡之易殊不相当”[132]。从永年县出土戳印“易亭”陶文和其出土地望看,秦代设置易阳县,西汉赵国属县易阳县实为沿袭,其故址在今永年县西部。《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上说“易阳县,汉置,隋改曰邯郸,又改曰临洺,宋废。故置在今直隶永年县西十五里”[133]。此说有误。


“安亭”,安邑县市亭之省文。山西夏县禹王城遗址出土陶片戳印“安亭”文[134],该禹王城遗址即古安邑。春秋战国时期魏国都城,秦汉之际河东郡郡治,时代从春秋战国至秦汉。安邑,战国时属魏地,后属秦。《史记•魏世家》:“武侯三年,城安邑”。《战国策•齐策三》:“安邑者,魏之柱国也”。高诱注:“柱国,都也”。《史记•秦本纪》:“孝公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又“昭襄王二十一年,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秦末楚汉战争,韩信征魏王豹,“袭安邑”。《水经•涑水注》云:“安邑,故晋邑也,春秋时,魏自绛徙此……武侯二年,又城安邑,盖增广之”。《括地志》云:“安邑故城在绛州夏县东北十五里,本夏之都”。现在考古调查表明,安邑故城遗址在今山西夏县西北15里,与《括地志》所云方位略有不合。



“菑亭”、“临菑市”、“临菑市久”,临菑县市亭之省文。山东临淄市齐故城内刘家寨秦汉地层出土残陶器戳印“菑亭”,“口亭”文[135]。《古陶文汇编》收录出自临淄的“菑亭”、“临菑市”、“临菑亭市久”陶文各一品[136]。此外清末吴大澂针对陈介祺所藏陶文所作《读古陶文记》文中提到有一枚“菑亭”和两枚“市亭”、“亭久”陶文,徐在国在讨论此三枚陶文时,按语:“上三方陶文时代是秦,非汉。”[137]


临菑,春秋时齐献公由营丘迀临菑,战国时,田齐继续都此,城因水而名。《水经•淄水注》:“城临淄水,故曰临淄。始皇二十四年(应作二十六年),灭齐为郡,治临淄”。《史记•项羽本纪》:“立田都为齐王,都临淄”。唐代《元和郡县志》卷11:“临淄县,齐王建为秦所灭,秦立为县。城临淄水,故曰临淄”。《大清一统志》卷171:“故城在青州府临淄县北八里”。现代考古表明,故城在今山东临淄市临淄区齐都镇,是从西周晚期至汉代齐国的都城[138]。



“吴市”,吴县市亭之省文。上海青浦区福泉山战国墓出土陶罐肩部上戳印“吴市”陶文[139],原文推定该墓“年代属于战国晚期”,“属楚文化体系”。杨哲峰则认为“青福M2的实际下葬年代可能已晚至秦统一江东之后,‘吴市’陶罐的出现应是秦文化的影响在江东地区留下的印记”[140]。即该墓时代为秦代,出土陶文亦为秦陶文,而非战国楚陶文。吴,地名。秦封泥有“吴丞之印”。《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七年,还过吴,从江乘渡,并海上,北至琅邪”。《史记•项羽本纪》记项羽起兵于吴,分封天下时,“乃以故吴令郑昌为韩王”。《汉书•樊郦滕灌列传》:“(灌婴)渡江,破吴郡长吴下,得吴守,遂定吴、豫章、会稽郡”。《汉书•地理志》会稽郡吴县,“故国,周太伯所邑”。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24:“吴县,(苏州)府治西,故吴都,秦置吴县,为会稽郡治”。秦吴县为会稽郡治,故址在今江苏苏州市。上海战国墓葬所发现的“吴市”陶文表明秦代将其“市亭”制度推广到江南之地。


“谯市”,谯县市亭之省文。安徽阜阳市亳县(今谯城区)城外涡河桥边出土残陶盆戳印“谯市”文[141]。谯,地名,秦代设置谯县。《史记•陈涉世家》:“乃令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绖、鄭、苦、柘、谯,皆下之”。又《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灌婴)攻苦、谯。”《大清一统志》卷128:“谯县故城今(颖州府)亳州治,秦治谯县”。亳州即今安徽阜阳市谯城区,此出土物与其地望相符。


“武市”,章武县市亭之省文。河北黄骅县伏漪城遗址出土两件陶罐上戳印“武市”文[142](原属天津市)。今黄骅,西汉时为渤海郡章武县之地。故俞伟超认为“武”很象是渤海郡“章武县”的省文[143],有理。《汉书•地理志》记载“(渤海郡)章武,有盐官,莽曰桓章”。又“(魏郡)馆陶,河水别出为屯氏河,东北至章武入海,过郡四,行千五百里”。河北黄骅县伏漪城遗址在原黄河故道北岸,地望相符。考古发掘表明,伏漪城遗址东西长534米,南北长513米,城墙残高6、7米,城内外散布不少战国至汉代陶片,其时代跨度从战国至汉代。


以上13品“市”、“亭”陶文,原文都没有交待更为确切的时代,都集中在战国晚期至西汉初年之间,但更多的信息都似乎在传达这些遗物时代更接近秦代。其中“吴市”、“外市”、“郃阳亭”等陶文,通过对原始材料的重新认识,可以确定为秦陶文。其他如山东银雀山西汉初年4号墓中就出土典型的秦器,如2件茧型壶和1件蒜头壶,故原文认为M4形制和随葬器物具有战国晚期到秦的一般特征。结合前文众多时代明确为秦代“市”、“亭”陶文,我们有理由认为这13品时代不太确定的“市”、“亭”陶文实际上也为秦陶文,是秦代县级市亭陶文之遗物。


三、传世的“市”、“亭”陶文辨析

除上述37品考古发掘出土的秦“市”、“亭”陶文外,在传世陶文中尚有一批“市”、“亭”陶文。这些陶文的时代以往也多有交待不清,尚需重新确认其时代。今以考古出土相关陶文情况检验之,可以确知这部分陶文性质也应该属于秦陶文。以下传世品“市”、“亭”陶文根据历史文献,大致推定其地望。


“东武市”,东武县市亭之省文。该陶文原为清陈介祺旧藏[144],民国时王襄先生就认为此陶文为“皆秦时物”[145]。此外《古陶文汇编》收录了两枚“东武市”,传出自山西,或不正确。俞伟超认为“东武”为东武阳之省文[146],似不确切。东武,地名。《史记•仲尼弟子传》:“东武人王子中同”。《正义》引《括地志》云:“东武县,今窑州诸县邑也”。即今山东诸城市。2000年诸城市技工学校发掘清理出秦代水井数口,出土一陶罐上戳印“东武市”文[147],也为实证。由秦陶文“东武市”看,东武置县可早至秦,西汉因之。


 “荧市”,荥阳县市亭之省文。该陶文原为清陈介祺旧藏[148]。荧即荥阳省文。俞伟超先生有详细讨论[149]。荥阳,战国时属韩地,后归秦。《史记•六国年表》:“(秦)庄襄元年,拔韩成皋、荥阳”。故《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即位时,“秦地已有河东、太原、上党郡、东至荥阳。”又《史记•陈涉世家》:“李由为三川守,守荥阳”。《史记•萧相国世家》:“楚汉相守荥阳数年”。《索引》韦昭云:“故卫地,河南县也”。《大清一统志》卷187:“故城在今(开封府)荥泽县西南十七里”。现代考古调查表明,今河南郑州市西北六十里外荥阳故城为不规则梯形,东1860米,西2016米,南2012米,北1286米,时代从战国至秦汉[150]。


“临亭”,临朐市亭之省文。该陶文原为清陈介祺旧藏[151],为山东所出。临朐,地名,战国时齐之朐邑,秦临淄郡临朐县[152],西汉为齐郡属县。《水经•巨洋水注》:“刘权封临朐”。钱穆先生云:“属齐郡,亦与菑川本国为近”[153]。从众多“市”、“亭”陶文性质看,该“临亭”陶文时代也应为秦代之物。秦汉临朐故址在今山东潍坊市临朐县。



“代市”,代县市亭之省文。《古陶文汇编》收两件出土山西的“代市”陶文[154]。又《季木藏陶》也收录有“代市”陶文[155]。此外吉林大学文物室也藏有一枚“代市”古陶文,吴振武等人断其为“秦陶文”[156]。代,地名,本为胡狄之地,后为赵国所夺。《史记•赵世家》:“翟犬者,代之先”。又“赵襄子杀代王,以代封兄子周为代成君”;“襄王并戎取代以攘诸胡”。秦代时在此地置郡设县,《史记•蒙恬列传》:“胡亥听而击蒙毅于代……遣御史曲宫乘传之代”。《史记•匈奴列传》引《正义》云:“代郡城,北狄代国,秦汉代县城也。在蔚州羌胡县北百五十里”。唐代《元和郡县志》卷18:“蔚州,赵襄子杀代王有其地,秦为代郡”。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44:“代王城在蔚州府东北二十里”。蔚州即今河北张家口市蔚县。


“曹市”,曹县市亭之省文。传世品,清陈介祺旧藏[157]。俞伟超疑为“曹阳”之省文[158],似不确。《史记•陈涉世家》:“周文败,走出关,止次曹阳。章邯追败之,复走次黾池,周文自刎。”又《史记•秦始皇本纪》:“章邯杀周章于曹阳”。《集解》:“晋灼曰:“亭名,在弘农东十三里。魏武帝改曰好阳”。《括地志》:“曹阳故亭一名好阳亭,在陕州桃林县东南十四里”。文献“曹阳亭”是秦汉邮亭之亭,非县邑市亭之亭。从考古和传世的秦“亭”、“市”陶文资料看,它们都是秦都城和县邑市府的印记。故“曹市”不应是曹阳亭的省文。又“曹市”陶文传为山东所出。曹,地名,春秋时宋邑,战国为齐国边邑。《史记•管蔡世家》:“武王克殷,封叔振铎于曹”。《集解》宋忠曰:“济阴定陶县”。《汉书•地理志》济阴郡属县“定陶,故曹国”。钱穆先生云:“定陶故城,今定陶县西北四里,鲁哀八,宋灭曹,遂为宋邑,亦曰陶曹”[159]。传世战国齐兵器有“曹右居造”戈[160]。故笔者认为从秦“曹市”陶文看,秦或设置曹县,西汉时改名定陶[161]。


“襄阴市”,襄阴市亭之省文,传世品[162]。襄阴,地名。战国时期赵国古玺有“襄阴司寇”[163];方足布有“襄阴”布,表明战国时期赵国就在此设县[164],西汉定襄郡属县。《汉书•地理志》:“定襄郡,高帝置……襄阴,莽曰著武”。从众多“市”、“亭”陶文性质看,此陶文“襄阴市”也应为秦陶文,秦代设置襄阴县,实因之于赵,西汉又因之于秦,具体地望不详。



“槐里市久”,槐里市亭之省文。传世品,《关中秦汉陶文录》收录一品。出土和传世“咸阳市久”、“咸阳亭久”、“临淄亭久”陶文性质判定为秦陶文,对确认类似陶文的时代有所帮助,故“槐里市久”陶文和之后“新津市久”、“新梁市久”、“亭久”等陶文性质也应为秦陶文。其中“久”应读“记”,“亭久”读作“亭记”,是市亭检验产品,表示合格的标志[165]。槐里,古地名。《史记•绛侯世家》:“攻槐里,好畴……围章邯废丘”。又《史记•樊郦滕灌列传》:“(樊哙)攻赵贲,下郿、槐里,柳中,咸阳,灌废丘,最”。《汉书•地理志》曰:“槐里,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废丘,高祖三年更名”。文献和秦陶文都表明槐里秦代时就有,并非汉高祖三年更名。秦槐里县在今陕西兴平市境内。


“新梁市久”,新梁县市亭之省文。传世品,《古陶文汇编》收录一品[166]。新梁,地名,无考。又先秦时“梁”地多指魏国大梁,今河南开封市,估计秦新梁地望也在今开封一带。


“新泽市久”,新泽县市亭之省文。《季木藏陶》收录“新泽市久”陶文一品[167]。新泽一地也无考。


“都市”,或为都关市亭之省文。《古陶文汇编》收录了两枚“都市”戳印陶文[168],出土地点不详。从此陶文风格上看,也应属于秦市亭陶文,但其所属地望不详,或与秦汉都关县有关。《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其后追至濮阳,下甄城,攻都关、定陶,袭取宛朐,得单父令”。《大清一统志》卷181:“故城在今曹州府濮州东南,秦置县”。从《中国历史地图集》西汉兖州刺史部看,秦汉都关故址在今山东省甄城县东北[169]。



此外《古陶文汇编》收录一枚传出土山东地区的“口市”戳印陶文[170],但具体情况不详。以上10枚传世的“市”、“亭”陶文资料,结合文献,从前面考古所获的“市”、“亭”陶文资料情况看,也都是秦代在全国各地实行县邑市亭制度的产物 。


四、有关秦“市”、“亭”陶文特点和性质

在全面整理和分析以上47品秦“市”、“亭”陶文的基础上,我们会发现这类陶文基本不具人名,仅涉及某亭,某市,表示器物的产地,且都是县邑一级地名,不见郡一级地名和乡级地名。从现有资料看,这些“市”、“亭”陶文的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虽没有较为固定的形式,但还是有规律可循。大多数县邑名都省去第二字,仅具首字,如“栎市”、“河亭”、“云市”等;少数则省去第一字,保留第二字,如“雒亭”、“武市”等。如果县邑名为一字者,则不省略,如“杜市”、“杜亭”、“戏市”、“吴市”等。俞伟超就认为“大凡地名之二字者,往往省略一字;地名本为一字者,无法再加省略”[171]。此外还有指出县邑全名的,如“马邑市”、“东武市”和“郃阳亭”等格式,以及如“安陆市亭”、“槐里市久”等。这些“市”、“亭”陶文以戳印方式大量见之于日用陶器上,皆为陶缶、鼎、甑、鍪、盆、缽、罐、蒜头壶等生活用器,几乎没有见于砖瓦其他之物。这些生活用器,如茧形壶、蒜头壶等,正如刘庆柱先生所言“这些都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172]。


以上“市亭”陶文的形制,除“安陆市亭”、“咸阳亭久”、“槐里市久”等四字印文外,都为秦汉时期较流行的“半通印”[173]形式,除较为常见的竖式和横式之外,个别为圆形,如“邯亭”、“戏”陶文。“某亭”或“某市”陶文格式有一定分工,但没有较为固定的格式,或横式、或竖式,个别陶文格式则两者都有,如“云亭”陶文只有竖式,而“云市”陶文则既有横式,也有竖式。秦汉时期,这类“半通”印章主要为级别较低的官吏所使用,印章多为长方形。清代桂馥在《札朴•少内印》记述秦印时云:“仓库诸官印皆长而小,下吏卑职不得用径寸方印也。”[174]事实上,传世秦至西汉初年印章中就有“临淄市”[175]和“斄市”[176]两枚半通印。“临淄市”和“斄市”都见于前面相关秦市亭陶文,今天看来,此两枚半通印实际为秦印。此外秦至汉初的封泥中有“(邳)亭”半通印文[177],裘锡圭先生考证为东海郡下邳县都亭啬夫之印,以此知汉初下邳也应存在都亭之类的城中之亭,或误[178]。此封泥其性质与秦“市亭”陶文性质一致,或是秦“下邳市亭”之省文,而与“都亭啬夫之印”无关。旧物新知,传世玺印中有“始市”半通印[179],一般认为是西汉前中期印,今天看来也是秦代的市亭印章之物,或与《汉书•地理志》零陵郡始安县有关,即西汉始安县在秦代即已经设置。



从前面有关“市亭”陶文的详细论证可知,所谓秦汉“市”、“亭”陶文的性质基本上都是秦陶文,即这些陶文的时代也基本上秦代,部分可以上推至战国中晚期,即这些带有“市”、“亭”陶文的陶器(部分漆器)基本都是秦之器物,没有汉代器物。事实上,除以上明确有“地名+市(亭)”戳印陶文外,在各地考古发掘的秦墓葬中也出土不少单个戳印“市”、“亭”、“市亭”、“市久”、“亭久”等陶文,其中戳印“市”、“亭”、“市亭”陶文较为多见,如甘肃崇信县锦屏镇等地秦墓葬出土秦陶器就有“卤市”、“卤”、“市”、“亭”等陶文;以及前文提到侯马市高村乡臆祁村臆祁遗址墓地M2237出土有“市亭”、“市”陶文,M2289出土有“亭”陶文[180],即该墓地中各种形式的市亭陶文都具备。此外在陕西、河南等地战国和秦代墓葬或遗址也出土不少单个戳印“亭”、“市”字、“市亭”、或“市久”等陶文,如1961年陕西凤翔南古城村遗址战国地层就发现陶盆腹底有戳印“亭”字[181]。无独有偶,2012年凤翔路家村战国晚期墓葬出土陶鼎、壶、缶、囷上都戳印“亭”字[182]。陕西陇县店子战国中期墓出土的陶罐上戳印“亭”字[183];此外在临潼上焦村秦墓也出土单字戳印“亭”文。陕西淳化县出土陶壶肩折处有戳印“市”文[184]。山西孝义张家庄战国墓葬出土戳印“市”文[185]。山西左云县威鲁乡东辛庄村战国至秦遗址出土陶钵口沿有戳印“市”文字[186]。此外咸阳黄家沟秦墓M50出土茧形壶圈足底部戳印疑似“市”字。这些戳印“亭”、“市”、“市亭”字陶文的器物时代也都在战国中晚期至统一秦的范围之内,几乎没有汉代之物。这点也为传世秦印中的“亭”字印[187]、有阑格的“亭印”半通印[188]和“市亭”半通印[189]所证实。上述这些戳印“亭”、“市”、“市亭”字陶文就是这些秦印使用后遗留下的印痕。无独有偶,内蒙赤峰蜘蛛山遗址的战国至汉初窖藏遗存中出土一件残陶片,上有戳印“亭印”文。该遗址同时出土四件刻有秦始皇廿六年诏书的陶量,二者共同出土于障塞城堡中[190]。又内蒙呼和浩特东郊塔布秃村汉城遗址出土陶片,有的戳印“市印”或“市久”字[191]。裘锡圭先生就认为“这两处发现的陶文从字体看似乎都属于秦代”[192]。其他在以前所公布的考古材料中,如解放前四川理县石板墓出土陶器,有的戳印“亭”字,郑德坤也定其字体为秦篆[193];解放后成都洪家包所谓“西汉初期”墓出土陶罐肩部多数有戳印“亭”字[194];以及上世纪四十年代,日本人在张家口万安秦汉北沙城遗址发现不少陶器上有戳印“市亭”字[195]。今天看来,这些所谓西汉初期的“市亭”陶文也都应该是秦陶文,只是囿于早期认知有限,将有关秦代器物误识为“汉物”。反过来,即使个别“市亭”陶文出现在汉代遗址或汉墓中,其实际上也是“秦器汉用”现象而已。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对于出自长沙马王堆汉墓[196]、湖北江陵凤凰山早期汉墓[197]和荆州高台西汉M2[198]出土带有“成市草”、“成市饱”戳印文的漆器,也明显带有秦代“市亭”戳印文风格,其中湖北江陵凤凰山西汉M168出土的“成市草”漆器文与四川青川秦墓出土的“成亭”漆器文的格式完全一样,都是漆器铭文外加一圆圈,二者风格完全一致。这些出自汉墓的漆器铭文与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带有“咸亭包”、“咸亭上”等烙印文的漆器一样,其器物制作年代实际上为秦代,都是“物勒工铭”制度下生产的秦代漆器。从其铭文格式情况看,表明秦代漆器生产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分工,开始出现了不同工种的制作技工,如造工、鉋工、上工等,这种分工现象实际上是西汉中期之后工官监管下在蜀郡、广汉郡生产漆器,所形成的严格分级管理和多工种分工生产制度的前身[199]。秦汉时期因漆器的耐用和名贵,故其使用时间也较长,并不会因秦亡而消失。《盐铁论•散不足》所载:“一杯棬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一文杯得铜杯十”[200]。因此在马王堆和江陵凤凰山等汉墓中出现秦代“成都造”漆器也就不意外,其更是典型的“秦器汉用”现象。



一般认为秦汉时期在都邑设置市亭,其主要职责是维持市场交易秩序,监督市场交易,征取市场税收等[201]。有关秦市亭的设置和管理情况,张金光认为“或往往以亭为市,这是因为亭或在交通要道,求其四方辐凑便当,以及亭又有明显标志,故常于亭下开市。”[202]何清谷也认为:“秦人的市场由官府设立,但凡官方设立的市皆有亭,以亭管市,其主要职责一是维持治安,一是管理市场。每亭设有亭啬夫,担任市政长官,总体掌管市场事务,此外还设有市丞、市吏、列伍长等协助其对市场进行管理。”[203]今天看来,秦代市亭职责并非如此简单。秦代“市”、“亭”陶文器物的大量存在,其性质实际是秦人为加强对贸易活动的控制和牟取市税收入,不但在名都大邑设置市亭,而且在一般县邑小城也设市亭的产物[204]。“市”字作市署、市府解。“亭”,指市亭,管理市场的机构。二者性质应该相似,否则我们就不会看到如“安陆市亭”、“市亭”等“市亭”二字连用的戳印陶文。估计秦代“市”、“亭”的设置因其所在县邑大小而定,或者就称之为“市亭”。秦人在陶器、漆器等器物上戳印“市”、“亭”或“市亭”印文,是表示加戳印章的陶器(或漆器)质量合格,可以到市场销售。《考工记•缻人》曰:“凡陶瓶之事,髻垦薛暴不入市,器中胯,豆中县”[205]。这是说凡覷、盆、甑、鬲、豆等陶制生活器具有歪邪、刮坏、磕伤、破裂的,都不能拿到市场上卖。前面所见戳印“市亭”陶文的陶缶、鼎、甑、鍪、盆、缽、罐、蒜头壶等生活用器,正是市亭监管所谓“陶瓶之事”,表明战国时官府确实监管日用陶器的商品性生产和买卖。从邯郸“大北城”遗址的窑址出土“邯亭”陶文的情况看,表明“市”、“亭”陶文的完成实际上是在陶窑装烧陶器之前就戳印,在窑址中就完成加盖“市亭”印文,可见秦代“市亭”玺印是专门打在陶坯之上。从秦陶器上戳印的“市亭”陶文印迹看,也印证了文献记载。《淮南子•齐俗》:“若玺之抑埴,正与之正,倾与之倾”。高诱注:“玺,印也,埴,泥也”。


前文论证可知,众多“市”、“亭”陶文都是秦市亭制度的产物,这批带有“市”或“亭”戳印字文的陶器(或漆器)实际上都是秦某县邑市府管理之对象,即该器物所属秦某县邑,是秦实行郡县制的结果。对这批“市亭”陶文的收集整理和性质判别,也有助于我们探讨秦代置县问题。从上述考古出土“市亭”陶文看,其所发现地点多与其所属县邑有关,如甘肃崇信县的“卤市”,陕西陇县的“阿亭”,西安南郊潘家庄、茅坡秦墓的“杜市”、“杜亭”,河南三门峡的“陕市”、“陕亭”,湖北云梦秦墓的“安陆市亭”等陶文无不与秦代卤县、阿阳县、杜县、陕县、安陆县有关。至于一些“市亭”陶文出现于非陶器生产地的其他地方,甚至千里之外,如咸阳黄家沟秦墓出土“平市”陶文、广州南越王宫博物馆考古发掘戳印“女市”铭款的陶片,以及湖北云梦秦墓出土漆器中出土的“咸亭”、“郑亭”、“许市”印文等,则是秦墓主人携带这种有明显标志的官营器物来“新征服地”生息的标志,也是秦统一六国步伐的象征。正如有人言“戳印‘汝市’的陶盆应为当时秦南征将士所用的炊器,随军来到番禺(今广州),是秦统一岭南的重要历史物证。”[206]


从前面论证秦“市亭”陶文可知,在这些考古发现和传世遗存的秦“市亭”陶文中,涉及秦国县邑地名四十多处,所属郡近二十多处[207],都是各属县市亭监管之物。其中有秦国本土属县、原关东六国属地置县、也有南方新附属地和北境边郡属县,如“吴市”、“襄阴市”等陶文和“始市”半通印章。其中有关原秦内史属县的陶文较多,涉及县邑十四处之多,如咸阳、杜县、戏县、栎阳、高陵、频阳、郑县、丽邑、云阳、美阳、上雒、郃阳、芷阳、斄县等。推之,战国时原秦本土所实行的县邑市亭制度,随着秦统一全国所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的步伐,逐步在秦国全境内推广。正如俞伟超先生所推论:“可以认为本是秦器所专有的,后来伴随着秦国的统一过程,才在东方六国故地出现”[208]。


事实上,秦“市亭”陶文的出现是伴随秦市亭制度建立并推广的产物。其年代可以追溯至战国中期左右,估计主要与战国中期秦献公七年(公元前378年)“初行为市” [209]有关。之后秦孝公支持的商鞅变法之后,秦国不仅在国都和著名的商业中心设市,而且在县级及以上的行政单位治所皆设市。《华阳国志•蜀志》记载秦攻占巴蜀地后,不久蜀郡郡守张若就在成都设置“市官”,“置盐铁市官并长丞,修整里匮,市张列肆,与咸阳同制。”[210]从目前所发现年代较早“市”、“亭”陶文看,与之正好相同,如前文提到的陕西凤翔路家村战国墓葬和陇县店子战国墓的时代都早到战国中期之时,就与秦献公“初行为市”时间大致相当。从大量秦“市”、“亭”陶文时间早晚看,最初多为单字“市”、或“亭”,估计后来逐渐发展为“地名+市亭”格式。此外从前文大致相当于战国中晚期的四川青川战国秦墓葬出土漆器“成亭”烙印戳记看[211],即秦市亭制度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在其辖区推行和铺开,并同时已经施加于陶器和漆器之上。到战国晚期至秦统一时,秦市亭制度随着秦灭六国和开疆拓土,在大都城及小县邑都设立,并逐渐在全国包括边地的县邑得与推广。


需要说明的是,有关亭印与市印之间的区别,裘锡圭先生在《啬夫初探》一文中指出:“亭印和市印流行的时代有先后之分……可以肯定亭印流行的时代早于市印。亭印基本上是秦代所使用的。市印在秦代虽然已经出现,但数量显然比亭印少。到了汉代,市印才取代了亭印的地位。”[212]该结论颇有影响,并屡为讨论者所征引[213],但今天看来此结论也是值得商榷。从前面“市亭”陶文时代分析看,所有考古出土的“市亭”陶文时代基本上在战国中期至统一秦之间,最晚不会晚于统一秦,没有西汉之物。此外从前面“市亭”陶文发现数量统计看,“某亭”陶文22枚,而“某市”陶文30枚,“市”印陶文数量一点也不少于“亭”印陶文,其中如“丽亭”、“丽市”;“杜市”、“杜亭”;“频市”、“频亭”;“斄亭”、“斄市”;“河亭”、“河市”;“云亭”、“云市”;“陕亭”、“陕市”者有七对。二者出现的时间也看不出市印一定比亭印晚,特别是铜川市柳湾村战国晚期偏早秦墓同时出土“频亭”、“频市”陶文;以及1957年河南陕县秦墓M4011同时出土有“陕亭”、“陕市”陶文;洛阳于家营战国晚期秦墓GM481同出土“河市”、“河亭”陶文;西安南郊潘家庄M109、M138、茅坡秦墓M42同出土多件“杜市”、“杜亭”陶文六例,此四地都是一座秦墓葬同时出土“某市”、“某亭”陶文,更是真实地反映了“市”、“亭”陶文的时代一致性,而并不存在所谓“此早彼晚”情况。即所谓“亭印”和“市印”应都是秦代之物,而并非裘锡圭先生所认为“到了汉代,市印才取代了亭印的地位”。袁仲一先生就认为“由此可见亭印、市印在秦代同时并存,在时代上尚难区分先后”[214]。此外前面我们讨论单个“亭”、“市”、“市亭”字戳印陶文的器物时代都在战国中晚期至秦代范围之内,也没有汉代器物。因此所谓“秦及西汉初年有些郡县城市市场是由亭来兼管的,故市场作坊的产品要打上‘亭’印。而入汉后这些郡县城市市场规模有了扩大,市务增加,亭部兼管市务这一组织形式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因而专管市务的市署机构应运而生。汉代的郡县城市市场都设立了专职的市署管理机构,所以市场作坊的产品都改用‘市’印了”,这种说法也就无从说起。秦市印和亭印之间的差别或许正如日本学者佐原康夫所言,战国的市分为由亭吏管理的郊外的定期市和由市吏管理的都市内的常设市,前者有向常设市转变的倾向[215]。“某亭”指那些郊外的定期市,“某市”则指都市内的定期市。黄吉军等人也持这种说法,其就认为“凡书‘河市’者应是河南市井官府制陶作坊的戳记”,“‘河亭’应是河南近畿市井官府制陶作坊的戳记”[216]。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或许“某市”、“某亭”只是秦官营手工业作坊的不同代号,类似一号、二号作坊而已。


有关秦市亭制度设置的缘由和前身,可以追溯至战国时期的大环境中。事实上,战国时期的手工业与商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商业市场。战国时期各国较为普遍在城邑中一般都设有“市”,人们生活所需的粮食、食盐以及各种生活必须品都要从“市”上购买或交换,《管子•乘马》:“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可见“市”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发达的战国商业就在战国玺印、陶器等遗物的文字里有大量关于市的资料保存下来。根据文献记载,战国时代的市官是经常需要使用玺印的。《周礼•地官•司市》:“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郑玄注:“玺节,印章,如今之斗检封矣,使人执之以通商。”同书《地官•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国市”,郑注:书货节,谓商本所发司市之玺节也。”《周礼》是战国作品,关于市官用玺印的规定,显然反映了战国时代的情况。有关这点裘锡圭先生在《战国文字中的“市”》一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217],涉及齐国、燕国、楚国和三晋,表明战国时期各国都设市,并普遍使用市印,而不是秦国所独有。特别是河北临漳县邺城遗址出土的六件陶量有戳印“业市”陶文,即“邺城市”之省文,属于三晋系统文字,“业市戳记应为(魏国)邺城市井官署所用或经营的手工业制陶作坊的戳记”[218]。三晋系统“业市”陶文性质和做法与秦“市亭”陶文几乎一致。此外从出土齐系陶文看,战国时期齐国也有较为完备的“市、亭”制度。“在战国时期,齐国除了设立“市”这一机构来进行商品贸易外,还设有与秦汉时期“市亭”性质相类似的“亭”来进行贸易,齐文字中表示这种含义的“亭”[219],如齐系陶文“左掌客亭”[220]。秦市亭制度设置或许是在关东六国的市、亭设置影响之下逐渐建立并完善。从目前出土战国各国陶文等资料看,秦国市亭制度的设置主要是受三晋和齐国,特别是魏国和齐国的影响较大,以县邑为基本单位,设置管理手工业生产和经营的机构“市”,同时辅以“亭”机构作为补充,在全国范围推行统一的市亭制度。其不仅在类似“咸阳”名都大邑设市亭,而且在一般的县邑小城也普遍设置市亭机构。



秦国县邑普遍设置市亭机构,除管理市井,是陶器、漆器等日常器物交易的场所外,本身亦兼营部分手工业,“某市”陶文即为某地市府作坊的标记[221],其中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监管度量衡的有效使用。焦智勤先生在讨论邺城遗址出土的魏国“业市”陶文时,就认为“业市陶量为邺城市井官署所经营的制陶作坊制造的,经过市官称定并加盖官市戳记的标准量器,用于邺市的商品交易和赋税的征收,起到纠察平准的作用”[222]。其前身可以追溯至周朝,市亭古称“思次”,就有监管度量衡的职权。《周礼•司市》:“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汉书•律历志》记载度量衡一职分别由廷尉、大司农、鸿胪“掌之”。基层市场官吏只是有检定、管理度量衡使用的职权。汉承秦制,秦代县邑市亭官吏也主要负责检定、管理度量衡等的职权。上海市博物馆所藏一件秦代小权,一面刻“咸阳亭”三字,一面刻“半两”二字[223]。裘锡圭先生就认为“正是由于亭管市务,所以才需要用这样小的权”[224]。秦代陶器、漆器上戳记的“某市”、“某亭”文,作为某地市府作坊的标记,就是县邑市亭机构负责监管手工作坊所为,其功用或类似今天的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秦律•工律》言:“为器同物者,其小大、短长、广夹(狭)必等。工律。为计,不同程者毋同其出。工律”。即生产制作同一器物,其大小、长短和宽度必须相同。计帐时,不同规格的产品不得列于同一项内出帐。戳记的“某市”、“某亭”文的器物既表明该作坊生产器物符合官方的度量衡行业标准,是经过批准生产的合规产品,也是本地所出合格产品的“logo”,以区别其他地区。秦代市井通行货币贸易(钱与布),并有严格规定。湖北云梦秦简中《金布律》[225]关于买卖的记载:“有买及买(卖)殴(也),各婴其贾(价);小物不能各一钱者,勿婴”。关于布币的规定:“布柔八尺,福(幅)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柔不如式者,不行”。湖北云梦秦简《效律》律文中也有关于对度量衡的制式、误差的明确规定。秦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非常注意和重视。众多有关秦统一度量衡的铜诏版,以及商鞅量和秦始皇时代的标准量、权等实物资料就清楚地表明这一点。秦人商业贸易限定在市井交易,活动中对度量衡的纠察平准必然会起到监管和严格执行的示范作用。又秦人之县邑市亭,除工商贸易场所职能,也是封建政府宣布政令的重要处所。战国商鞅变法时就立木悬法,取信于民。《史记•商君列传》:“今既县,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秦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活动并非从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全国才开始,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开始统一度量衡工作。作为当时贸易交换活动中心的县邑市亭场所,自然是秦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的最好场所。我们认为秦人设置严格的县邑市亭制度并推广之,应是与秦逐步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推行郡县制等活动同步进行,是三者的“配套”工程,从而有效地保证秦统一度量衡、文字等制度的顺利推广和严格的实行。从现有秦“市”、“亭”陶文所涉及的秦郡县范围看,有秦本土属县、原关东六国属地置县、也有北境边郡属县和江南新附属地,几乎涉及秦朝的东西南北,反映了该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实施的广泛性和彻底性,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秦朝各项制度的顺利和严格实施。秦市亭制度与秦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和郡县制之间这种“剪不断”的关系,或许是讨论秦市、亭陶文问题所引出的一点感悟吧。


注释

[1] 大多数戳印“市”、“亭”文字性质属于陶文,个别属于漆器文。其中有“市”、“亭”戳印文字的漆器无论从出土时代,还是出土器物看,基本上可以断定该类漆器也基本上为秦之器物,没有汉代器物,本文在涉及时一并加与讨论。

[2]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中州路》(西工段),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37-38页。

[3] 裘锡圭:《啬夫初探》,中华书局编辑部编《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版。(该文中分别讨论了一下“市”、“亭”陶文)

[4] 俞伟超:《汉代的市、亭陶文》,《文物》1963年第2期;《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汉代陶瓷器”中,王仲殊认为“根据汉河南县城遗址的发掘,可以判断印有“河亭”字样的年代较早,属西汉前期;印有“河市”字样的年代较晚,属西汉后期。戳印中的“亭”和“市”的意义相同,都是指汉代各城市中由官府管理的手工业和商业区。

[5] 袁仲一:《秦代的市、亭陶文》,《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1期。之后相关观点又反映在其主编的《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秦陶文新编》(文物出版社2009年版)两书中。

[6] 上海文物管理委员会:《上海青浦重固战国墓》,《考古》1988年第8期。

[7]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马工作站:《三件战国文物介绍》,《文物季刊》1996年3期

[8] 袁仲一:《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页。

[9] 陈晓捷:《临潼新丰镇刘寨村秦遗址出土陶文》,《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4期。

[10] 陈直:《汉书新证》,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31页。

[11] 黄今言:《论两汉时期的农村集市贸易一一以乡市、里市研究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4期;黄今言:《秦汉商品经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林剑鸣:《秦汉时代的市政》,《历史教学问题》1983年第5期。

[12] 李根蟠:《汉代的“大市”和“狱市”一一对陈直《汉书新证》两则论述的商榷》,《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

[13] 段渝:《汉代集市考略》,《文史杂志》1991年第5期。

[14]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编著:《秦都咸阳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3、266页。

[15] 《云梦睡虎地秦墓》编写组:《云梦睡虎地秦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第30页。

[16]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编著:《秦都咸阳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3页。

[17] 袁仲一编著:《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54页。

[18] 吴梓林:《秦都咸阳遗址新发现的陶文》,《文物》1964年第7期。

[19] 咸阳市文物考古所:《泾阳宝丰寺秦墓发掘简报》,《文博》2002年第5期。

[20]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清涧李家崖东周、秦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2期。

[21] 袁仲一:《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57页。

[22]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南郊秦墓》,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页。

[23]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南郊秦墓》,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页。原文介绍M42出土陶鼎(M42:6)的鼎盖内侧有“杜市”印文,而鼎身底内有“杜亭”印文,这种两种印文集一身,分属器、盖,或许是考古工作者将此鼎和彼盖进行“拉郎配”,乱点了鸳鸯谱。

[24] 袁仲一:《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57页。

[25] 林泊:《秦东陵出土的部分陶文》,《考古》1991年第5期。

[26] 左忠诚、郭德发:《渭南县发现秦半两钱范和“栎”市陶器》,《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2期。

[27] 李政:《商鞅变法的改革之都:秦汉栎阳城遗址渐露真容》,《中国文物报》2017年10月19日

[28]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编:《临潼新丰战国秦汉墓葬考古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29] 袁仲一:《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347、350页。

[30] 吴镇烽:《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封泥考》(上),《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4期。

[31]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35页。

[32] 咸阳市文物考古所:《咸阳宝丰寺秦墓发掘简报》,《文博》2002年第5期。

[33] 王辉:《秦文字释读订补》,《考古与文物》 1997 年第 5 期。

[34] 俞伟超:《汉代的市、亭陶文》,《文物》1963年第2期。

[35] 薛东星:《铜川博物馆藏秦戳记陶文》,《文博》1987年第4期;薛东星:《铜川市郊区疆域建置沿革补证一同官古名“频阳”之物证》,《铜川郊区文史》第三辑。

[36] 陕西省博物馆:《西安市西郊高窑村出土秦高奴铜石权》,《文物》1964年第9期。

[37] 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139页。

[38]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26页。

[39] 林泊:《秦东陵出土的部分陶文》,《考古》1991年第5期。

[40] 王辉:《秦文字释读订补》,《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5期。

[41] 湖北省博物馆:《1978年云梦秦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6年第4期

[42] 张海云:《芷阳遗址调查简报》,《文博》1985年3期。

[43]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秦陵考古队等:《秦芷阳制陶作坊遗址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95年第5期。

[4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大队:《陕西兰田泄湖战国墓发掘简报》,《考古》1988年第12期。该遗址出土陶器上有戳印文“芷”,其中一件夹砂红陶釜肩部上两字戳印,左边一字为“亭”,右边一字模糊不清,推测为“芷”,即此戳印文为“芷亭”。

[45]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袁仲一:《秦代的市、亭陶文》,《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1期。

[46] 罗福颐:《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第1页。

[47] 袁仲一:《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57页。

[48] 林泊:《秦东陵出土的部分陶文》,《考古》1991年第5期。

[49] 陈晓捷:《临潼新丰镇刘寨村秦遗址出土陶文》,《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4期。但陈晓捷在文中指出“丽市”在《秦代陶文》中释为“欐”,如1309、1312、1316、1317,从“木”从“丽”。所谓之“木”作”,这与“栎市”、“平市”、“杜市”、“安陆市亭”之“市”相同。而“木”在陶文中作“米”(1212“枸邑利瓦”、1319“栎”、1318“栎市”)。因此释为“欐”不确,应为“丽市”。

[50] 王望生:《西安临潼新丰南社秦遗址陶文》,《考古与文物》 2000 年第 1 期。

[51]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38页。

[52] 姚生民:《淳化县出土秦汉“市”、“亭”陶文陶器》,《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3期。

[53] 顾观光:《七国地理考》,清光绪五年(1879年)刻本。

[54] 姚生民:《淳化县出土秦汉“市”、“亭”陶文陶器》,《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3期。

[55]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省眉县白家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6期。

[56] 罗西章编著:《扶风县文物志》,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57] 解长峰主编:《陕西名胜概览》,三秦出版社,2007年版。

[58] 高明:《古陶文汇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80页。原陈直《关中秦汉陶录》第一册“陶器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藏稿本)中将“嫠亭”误释为“盩亭”,裘锡圭先生在《啬夫新探》一文中已经指出。

[59] 罗西章编著:《扶风县文物志》,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3 年版。

[60] 孙雅儒:《从“美亭”陶文看市亭制度》,《宝鸡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61] 罗西章编著:《扶风县文物志》,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77页。

[62] 袁仲一:《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9页、第57页(所谓陶灯估计为陶盘等器物)。

[63] 裘锡圭:《啬夫初探》,《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474一476页;高明、葛英会:《古陶文字征》,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60页。

[64] 孙慰祖主编:《古封泥集成》,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二者编号分别为2562和2432。

[65]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袁仲一:《秦代的市、亭陶文》,《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1期。

[66] 陈伟:《魏盗杀安宜等案“焦城”试说》,简帛网 2013-09-24。

[67] 缪文远:《战国制度统考》,巴蜀书社1998年版,第191页。

[68]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3页。

[69] 秦都咸阳考古队:《咸阳市黄家沟战国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4期。

[70] 引自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71] 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1957年河南陕县发掘报告》,《考古通讯》1958年第11期第76、77页。

[72] 三门峡文物工作队:《三门峡市司法局、刚玉砂厂秦人墓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93年第4期(其实原文几乎将所有的市亭陶文都释读为“陕亭”,实误)。

[73] 胡小龙、崔松林、郑立超:《三门峡大岭粮库围墓沟墓发掘简报》,《中原文物》2004年第6期。

[74] 袁仲一:《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9页、第57页。

[75] 洛阳文物二队:《洛阳邙山战国西汉墓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99年第1期

[76] 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于家营秦墓发掘简报》,《文物》1998年第12期(6座墓的时代应在孙旗屯战国晚期秦墓之后,即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至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

[77] 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邙山战国西汉墓发掘报告》,《中原文物》1999年第1期。

[78]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中州路(西工段)》,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37、38页。(囿于当时考古资料尚不丰富,一般认为这批汉河南县城遗址出土的“河市”、“河亭”陶文时代为汉代,今天看来断代有误)。

[79] 黄吉军、黄吉博:《谈‘河市’、‘河亭’和秦墓断代》,《中原文物1998年第2期

[80] 徐龙国:《秦汉城邑考古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80-82页。

[81] 云梦文物工作组:《湖北云梦睡虎地秦汉墓发掘简报》,《考古》 1981 年第 1 期。

[82] 湖北省博物馆:《1978年云梦秦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6年第4期。

[83] 高明:《古陶文汇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46页。(估计是出自周季中《季木藏陶》)。

[84] 湖北孝感地区第二期亦工亦农文物考古训练班:《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座秦墓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8期。

[85] 云梦文物工作组:《湖北云梦睡虎地秦汉墓发掘简报》,《考古》1981年第1期。

[86] 湖北省博物馆:《1978年云梦秦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6年第4期。

[87]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云梦县博物馆:《湖北云梦楚王城遗址1988与1989年发掘报告》,《考古学报》 2012 年第 1 期。

[88]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云梦龙岗秦汉墓地第一次发掘简报》,《江汉考古》1990年第3期。

[89] 《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写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 年版,第73页。

[90]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398页

[91] 陶荣:《甘肃崇信出土的秦戳记陶器》,《文物》 1991 年第 5 期。(《史记·游侠传》:“太原卤公孺”。《集解》徐广曰:“雁门有卤城”。即《汉志》中代郡属县卤城县。此卤城应与甘肃崇信县秦墓葬出土的“卤市”陶文无关。)

[92]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33-34页。

[93]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73页。

[94] 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队:《四川成都市北郊战国东汉及宋代墓葬发掘简报》,《考古》2001年第5期。

[95] 荥经古墓发掘小组:《四川荥经古城坪秦汉墓葬》,《文物资料丛刊》第4辑,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第74页。

[96] 四川省博物馆:《青州县出土秦吏修田律木牍一一四川青川县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82年第1期。

[97] 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两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139 页(《侯马桥村墓地述要》 ,《晋都新田》 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 年,第390 页。)

[98] 邹衡:《再论“郑毫说”一一兼答石加先生》,《考古》1981年第3期。

[99]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马工作站:《三件战国文物介绍》,《文物季刊》1996年3期(原文推定该陶文为韩国陶文,应误)。

[100]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马工作站:《山西侯马市膜祁墓地的发掘》,《考古》2002年第4期。

[101] 王昌富:《商州孝义发现秦代陶文》,《秦陵秦俑研究动态》2000年2期。“雒亭”图片资料是王昌富先生所提供。

[102] 徐在国:《兵器铭文考释(七则)》,《古文字研究》,第22辑,中华书局,2000年版。

[103] 罗福颐主编:《古玺汇编》(3228),文物出版社 1981 年版。

[104] 吴振武:《古玺合文考(十八篇)》,《古文字研究》,第17辑,中华书局,1989年版。

[105] 后晓荣:《战国政区地理》,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79页。

[106]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43页。

[107] 邓琼:《“女市”铭款陶盆片:秦兵坎器成秦统一岭南物证》,《广州日报》2010年11月12日。

[108] 韩自强主编:《阜阳亳州出土文物文字编》(内部刊物)。

[109] 王辉、程学华:《秦文字集证》,台湾艺文印书馆,1999年,第233页。

[110]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陇县店子秦墓》,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第95、102页页。

[111]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地图出版社 1982 年版,第33-34页。

[112] 袁仲一、刘钰编著:《秦陶文新编》,文物出版社2009年版,第209页。

[113] 袁仲一、刘钰编著:《秦陶文新编》,文物出版社2009年版,第210页。

[114] 湖北省博物馆:《1978 年云梦秦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 1986 年第 4 期。

[115] 蒋英炬、吴文棋:《临沂银雀山四座西汉墓葬》,《考古》1975年第6期;蒋英炬:《临沂银雀山西汉墓漆器铭文考释》,《考古》1975年第6期。

[116] 西汉前期墓葬中较多出土典型的秦代器物,如青铜器、玉器、陶器、漆器等,这种现象笔者概述为“秦器汉用”,是汉承秦制在物质文化上的反映,参见笔者《“秦器汉用”现象的考古学观察》一文。

[117] 山东省博物馆等:《莒南大店春秋时期莒国殉人墓》,《考古学报》1978第3期。

[118] 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西安地图出版社1998年版,第564页。

[119] 平朔考古队:《山西朔县秦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87年第6期。

[120] 黄胜璋:《朔县战国秦汉墓若干文物与墓葬断代问题》,《文物》1994年第5期。

[121] 平朔考古队:《山西朔县秦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87年第6期。

[122]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考古系、商丘市文物局、民权县文化局:《河南民权牛牧岗遗址战国西汉墓葬发掘简报》,《文物》2010年第12期。

[123] 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册•河南分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1年。

[124] 《赵都邯郸故城调查报告》,《考古学集刊》第4辑(孙继民、郝良真等认为“甘亭”陶文为西汉“邯郸市亭”陶文,其断代实误,见其文章《西汉邯郸经济试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

[125] 邯郸白家村所出陶文系1957年北大历史系考古专业学生采集,转引于俞伟超文。

[126] 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北武安县午汲古城中的窑址》,《考古》1959年第7期第338—342页。需要说明的是,早期所公布的“邯亭”陶文考古资料都较为简略,故所涉及到分期也比较粗略,因没有交代较为详细的材料,故其得到的结论只是一个参考。

[127] 李晓东《永年出土汉代陶文》《文物》1966年第2期,第61页。

[128] 高明:《古陶文汇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97页。

[129] 孙继安:《河北容城县南阳遗址调查》,《考古》1993年第3期。

[130] 后晓荣:《战国政区地理》,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220页。有关燕国县级行政单位称“都”,而不称“县”,可参见笔者《燕国县级地方行政称“都”考》(《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一文。

[131] 李晓东:《永年出土汉代陶文》,《文物》1966年第2期。(容城出土“易市”陶文为秦易县陶文,秦易县原为燕国易都,在今河北雄县西北。河北雄县与永年县相距五、六百里,故永年县出土的“易亭”陶文与易县无关。)

[132] 钱穆:《史记地名考》,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133] 臧励酥主编:《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31年出版。

[134]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夏县禹王城调查》,《考古》1963年第9期。

[135] 引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 1985 年版。

[136] 高明:《古陶文汇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16、217页。

[137] 徐在国:《<读古陶文记〉笺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9年8月5日。

[138] 徐龙国:《秦汉城邑考古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3年版,第61-64页。

[139] 上海文物管理委员会:《上海青浦重固战国墓》,《考古》1988年第8期。

[140] 杨哲峰:《文化变迁中的器形与质地——关于江东地区战国秦汉之际墓葬所见陶瓷器组合的初步考察》,

《文物》 2012 年第 4 期。

[141] 引自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142] 天津市文化局考古发掘队:《渤海湾西岸古文化遗址调查》,《考古》1965年第2期第64—65页。

[143] 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144] 陈介祺:《望文生谊斋辑存古陶文字》第一卷,北京图书馆藏拓本。

[145] 徐在国:《略论王襄先生的古陶文研究》,《中国文字学报》2008年第2期。

[146] 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笔者考证秦东郡设置东武阳县,其故址在今山东阳谷县西北。阳谷与诸城二者相距近400公里,故“东武市”陶文与东武阳无关)

[147] 诸城市文化馆供稿:《诸城黑陶制作工艺》,诸城信息港(http://story.zcinfo.net/index.asp,2009年6月18日)。

[148] 陈介棋:《望文生谊斋辑存古陶文字》第一卷,北京图书馆藏拓本。

[149] 俞伟超:《汉代的市、亭陶文》,《文物》1963年第2期。

[150] 秦文生:《荥阳故城新考》,《中原文物》,1983年特刊。

[151] 陈介棋:《望文生谊斋辑存古陶文字》第一卷,北京图书馆藏拓本。(传世陶文和考古出土陶文都见“菑亭”、“临菑市久”、“临菑市”等陶文,故笔者将山东所出“临亭”陶文解释为临朐市亭之省文)

[152]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79页。

[153] 钱穆:《史记地名考》,商务印书馆 2001 年版。

[154] 高明:《古陶文汇编》,中华书局 1990 年版,第608页。

[155] 周进:《新编全本季木藏陶》第四册,中华书局1998年。

[156] 吴振武等:《吉林大学文物室藏古陶文》,《史学月刊》2004年第4期。

[157] 陈介棋:《望文生谊斋辑存古陶文字》第一函,北京图书馆藏拓本。

[158] 引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159] 钱穆:《史记地名考》,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882页。

[16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编号11070),中华书局1987年版。

[161]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21页。

[162] 引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163] 罗福颐主编:《古玺汇编》(编号0077),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

[164] 后晓荣:《战国政区地理》,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129页。

[165] 《说文》“玖”字条下引“《诗》曰,贻我佩玖,读若芑”,是其证。《云梦秦简•工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桼书之。”其“刻久”即“刻记”。(王学理在《秦汉研究》第三辑的《简评<秦都咸阳考古报告>》一文中解释“咸阳亭久”为咸阳市亭啬夫名“久”的人检验商品后加盖之印,或误。)

[166] 高明:《古陶文汇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18页。

[167] 周进等编:《新编全本季木藏陶》第四册,中华书局1998年。

[168] 高明:《古陶文汇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15页。

[169]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地图出版社 1982 年版,第19-20页。

[170] 高明:《古陶文汇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

[171] 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172] 刘庆柱、李毓芳先生根据秦咸阳地区出土的陶文指出,市府的制陶业是面向社会的,中央官署的制陶业是服务于皇室的,参看《秦都咸阳遗址陶文丛考》,《古文字论集》(一),《考古与文物》丛刊第二号,1983年,第73页,又参看刘庆柱《古代都城与帝陵考古学研究》,第101页。此外陕西凤翔县高家河秦遗址曾采集有秦“华市”瓦当,周晓陆等先生释读,但认为“华市当为秦都城雍城中某市署之名”。(焦南峰、王保平、周晓陆、路东之:《秦文字瓦当的确认和研究》,《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3期)对此韩钊等认为此瓦当实为雁树纹图案瓦当,不是文字瓦当。(韩钊、魏军:《浅议“华市”瓦当》,《考古与文物》2001年2期)

[173] 秦汉官印中,有一类下级官吏之印呈长方形,为正方官印之一半,故名半通印。

[174] (清)桂馥:《札朴》,中华书局1992年版。

[175] 孙文楷藏、孙延宾辑:《稽庵古印笺》,清光绪年间保铸山房钤印本。

[176] 陈介祺:《十钟山房印举》(2.58 下),上海书画出版社 1985 年版。

[177] 孙慰祖主编:《古封泥集成》(封泥编号为2031),上海书店出版1994年版。

[178] 裘锡圭:《啬夫初探》,《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179] (清)方清霖:《集古官印谱》,光绪年间钤印本,转引自裘锡圭《啬夫初探》一文。

[180]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马工作站:《山西侯马市膜祁墓地的发掘》,《考古》2002年第4期。

[181] 陕西省考古所凤翔发掘队:《陕西凤翔南古城村遗址试掘记》,《考古》1962年第9期。南古城村遗址可能是秦德公所居雍城“大郑宫”遗址。

[182]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凤翔路家村墓葬发掘简报》,《文博》2013年第4期。

[183]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编著:《陇县店子秦墓》,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第95页。

[184] 姚生民:《淳化县出土秦汉“市”、“亭”陶文陶器》,《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3期。

[185] 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省孝义张家庄汉墓发掘记》,《考古》1960年第7期。(原文认为此墓西汉早期墓葬,从出土物,如蟠螭纹铜镜看,应为战国晚期墓葬)

[186] 吴连城:《山西左云县出土秦权介绍》,《文物》1957年第8期。

[187] 陈介棋:《十钟山房印举》(3.9下),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年版。

[188] 周进辑:《魏石经室古玺印景》,上海书店1989年版。

[189] 黄伯川:《续衡斋藏印》6.34页。

[190]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赤峰蜘蛛山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 1979 年第2期。

[191] 吴荣曾:《内蒙古呼和浩特东郊塔布秃村汉城遗址调查》,《考古》 1961 年第4期。

[192] 裘锡圭:《啬夫初探》,《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2 年版。

[193] 郑德坤著、杜品光译:《理番的石板墓文化》,《哈佛亚细亚学报》第 9 卷第 70 页。

[194] 《成都北郊洪家包西汉墓清理简报》,《考古通讯》1957年第2期。

[195] (日本)水野清一等:《万安北沙城》,东亚考古学会出版1946年版,第62页。

[196] 俞伟超、李家浩:《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漆器制地诸问题》,《考古》1975年6期。

[197]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考古学报》1993年4期。

[198] 湖北省荆州博物馆:《荆州高台秦汉墓》,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22页。

[199] 在漆器文“成市草”、“成市饱”、“咸亭包”、“咸亭上”中,其中“草”通“造”、“饱(包)”为“鉋”字的假借字,义为上漆的器物。“草”、“饱(包)”、“上”等字,相当于汉代工官生产漆器的造工、髹工、上工等。如贵州清镇十五号墓出土广汉郡生产的漆耳杯,针刻隶体铭文:“护工卒史挥、守长音、垂冯、橡林、守令史谭主,素工昌、休工立、上工阶、铜耳黄涂工常、画工方、阴工平、清工匡、造工忠造””(贵州省博物馆《贵州清镇平坝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1期)。

[200] 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中华书局 1992 年版。

[201] 朱学文:《有关秦漆器铭文的几个问题》,《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3期。

[202] 张金光:《秦乡官制度及乡、亭、里关系》,《历史研究》1997年第6期。

[203] 何清谷:《秦始皇时代的私营工商业》,《文博》1990年第5期。

[204] 袁仲一:《秦代陶文》,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56页。

[205] 闻人军译注:《考工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206] 邓琼:《“女市”铭款陶盆片:秦兵炊器成秦统一岭南物证》,《广州日报》 2010 年 11 月 12 日。

[207] 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以上秦“市亭”陶文所涉及秦郡大致有内史、河东郡、三川郡、南郡、颍川郡、北地郡、雁门郡、砀郡、会稽郡、代郡、邯郸郡、河间郡、广阳郡、淮阳郡、临淄郡、即墨郡、云中郡、东郡、城阳郡等)

[208] 引俞伟超《秦汉的“市”、“亭”陶文》,《先秦西汉考古学论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209] 《史记•秦始皇本纪》。

[210] (东晋)常璩:《华阳国志》,齐鲁书社2010年版。

[211] 四川省博物馆:《青州县出土秦吏修田律木牍一一四川青川县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82年第1期。

[212] 裘锡圭:《啬夫初探》,《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213] 高维刚:《秦汉农村集市及郡县市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8期;陆德福:《战国时代官私手工业的经营形态》,复旦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

[214] 袁仲一、刘钰编著:《秦陶文新编》,文物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314 页。

[215] (日本)佐原康夫:《汉代都市机构研究》,汲古书院,2002年版,第291一294页。

[216] 黄吉军、黄吉博:《谈“河市”、“河亭”与秦墓断代》,《中原文物》1998年第2期。

[217] 裘锡圭:《战国文字中的“市”》,《考古学报》1980年第3期。

[218] 焦智勤:《邺城战国陶文研究》,《古文字研究》第 24 辑,中华书局。

[219] 孙刚:《东周齐系题铭研究》,吉林大学2012年历史文献学博士论文。

[220] 吴振武:《谈齐“左掌客亭”陶玺》,第18届古文字年会散发论文,2-3页,2010年10月22-23日。

[221] 俞伟超认为“据西汉陶器上常见的‘某亭’、‘某市’戳记之例,‘某市’即为某地市府作坊的标记”。蒋英渠也认为是“某地的市或某地的亭制品的标记”。

[222] 焦智勤:《邺城战国陶文研究》,《古文字研究》第24辑,中华书局2002年版。

[223] 邱隆、邱光明编著:《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

[224] 裘锡圭:《啬夫初探》,《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225]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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