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2022年7月3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孙占宇、赵丹丹:《悬泉汉简(壹)》历表类残册复原——兼谈“历日”与“质日”

《悬泉汉简(壹)》历表类残册复原——兼谈“历日”与“质日”Restoration of the Remnant Almanac Letters in the Wooden slips of Xuanquan Post I:Also on Liri and Zhiri
孙占宇1;赵丹丹2(兰州城市学院 简牍研究所,  甘肃 兰州 730030)(阿拉善博物馆 简牍研究中心,  内蒙古 阿拉善750306)Sun Zhanyu1;Zhao Dandan2(Wooden Slips Research Institute of Lanzhou City University, Lanzhou, 730030, China)(Wooden Slips Research center of Alashan Museum, Alashan Left county, 730030, China)

内容摘要:文章立足于出土秦汉历表类简册的整体特点,从简牍材质形制、书法风格及抄本特点等方面的一致性入手,对《悬泉汉简(壹)》中13枚残简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细致考证,局部复原为5件年代可考的册书。并初步指出“历日”主要用于查看日期和时日禁忌,与近世流行的“宪书”、“皇历”并无太大区别;而“质日”则兼具“历日”与“记事簿”的双重功能,与今日流行的台历较为接近。二者之别,要在是否记事或预备记事。


关键词:悬泉汉简;历日;质日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overall characteristics of unearthed calendar letters on the Qin and Han bamboo/wooden slips, this paper makes a detailed research on the specific contents of 13 remnant wooden slips of Xuanquan Post I ,from the materials and shapes of the slips, the calligraphy style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py version. The 13 remnant slips are partially restored into 5 imperial edict conferring honors that can be dated. Meanwhile, It is also pointed out that Liri is mainly used to check the taboo of date and time, which is similar to almanac in modern times; while Zhiri has the dual functions of almanac and memo pad, which is close to an almanac with all the community events on i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Liri and Zhiri depends on whether to record events or prepare to record events.


Key words: Wooden slips of Xuanquan Post;Liri; Zhiri


近百余年来,西北地区疏勒河、额济纳河流域内曾出土过不少“编册横读式”历表散简,[[1]]研究者已从中复原出若干残册,为汉代历法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近些年,在南方墓葬简牍(含高校入藏简牍)中也出现了不少“编册横读式”历表类材料,多数是完整或基本完整的简册,其中往往含有记事性文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秦汉帝国基层官员的工作日常,引发了学界持久的兴趣。

这种历表材料最早出现在斯坦因所获敦煌汉简中,罗振玉称其为“历谱”,其后学者沿用甚久,并无异议。2003年,邓文宽根据东汉王充等人的记述并参考敦煌文献中多件类似材料的自题名,指出此类历表应称作“历日”。[[2]]2008年,李零又根据银雀山汉简“七年视日”及张家山汉简“七年质日”的自题名,主张将此类历表称作“视日”或“质日”。[[3]]近年刊布的肩水金关汉简和岳麓秦简中,陆续发现了“磿(历)日”、“质日”等标题简和简册,各为以上说法提供了实物支持。至此,对于此类材料名称的讨论陷入僵局,多数学者倾向于称为“质日”,也有学者坚持称为“历日”,难以取得共识。笔者认为,这两种材料虽然皆以历表为主体,但其功用各有侧重,并非一事(详见后说),故需在研究中加以区别。下文所录多个残册中既有“质日”也有“历日”,为避免歧义,暂以“历表”统称之。

西北屯戍遗址出土的“编册横读式”历表皆以月序为经,以日序为纬,构成一个横向12行(表月,若有闰月则为13行)、纵向30列(表日)的表格,其中囊括全年中每一天的干支名。南方墓葬出土的同类历表则为横向6行(表月,单双月分开抄写)、纵向59(或60)列(表日),若有闰月,则另简抄写,亦囊括全年日干支。由于抄写格式的特殊性,我们很容易将此类历表散简从其它材料中分离出来。

新出《悬泉汉简(壹)》中也有20多枚“编册横读式”历表的散简,本文在综合考察这些散简的基本形制(侧重于材质、阴刻线、锲口)、书法风格(侧重于书写特点、字体大小、墨色浓淡)、抄本特点(侧重于文字间隔、注记行款)等方面一致性的基础上,试图对部分在内容上有关联的散简进行编连复原,并考证出其具体年代。


残册一  五凤二年历表


简1:[十二日]……壬辰□ 壬戌   辛卯   辛酉 〼  T01122:143

简2:[十四日]……□午   甲子   癸巳   癸亥建 壬辰 〼  T0109S:131

简3:十六日  己巳   己亥   戊辰   戊戌 〼  T01111:3

简4:十七日  □□   庚 □| □□  □□ 〼  T01122:146[[4]]


简4保存状况不佳,字迹漫漶不清之处甚多。上端墨迹,原释作“□日”,今将红外线图版放大,约略可见为“十七日”之残。第二处干支,原释作“丙□”。仔细观察其残笔,更似“庚□”。其下还有一处貌似拖笔的墨迹,似未引起整理者注意,今録作“〡”。距离上端2.6及10.4厘米处各有两处残留墨迹,从其横向书写的情形来看,应是干支,亦为整理者所忽略,今以“□”补出。

从基本形制来看,此四简之材质均为红柳,修治整齐。简3、简4上端平齐,下部残去,其右侧距上端2.2厘米处各有一处锲口,用以固定编绳;简1、简2上下两端皆残去,仅存中间部分,未见锲口。其宽度,除简2为0.7厘米外,其余三简皆为1.0厘米,基本一致。

从书写风格来看,四简皆以隶书抄写,笔法较为随意。其中简3、简4上端之日序字皆竖向书写,字体较大,虽笔划轻细,仍较为醒目。简1—4中的干支字皆横向书写,字体细小,但不难辨认。无论日序字,还是干支字,其书写风格统一,似为同一人所书。

从文字间距来看,简3、简4中日序字所占空间,即简顶部与第一处纪日干支间的距离,皆为2.6厘米,完全一致。简1存四组干支,间距2.4—2.5厘米,平均为2.46厘米;简2存五组干支,间距2.2—2.6厘米,平均为2.43厘米;简3存四组干支,间距2.4—2.6厘米,平均为2.53厘米;简4存四组干支(残墨),间距2.4—2.6厘米,平均为2.54厘米。各简中干支字间的距离相差无几(1毫米左右),整齐划一,应是刻意为之。[[5]]

综上所述,此四枚简在书写材质、锲口位置、书法风格、字体大小、文字间距等方面都具有高度相似性,很可能属于同一历日简册。

据整理者介绍,全部悬泉汉简中纪年最早者为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最晚者为东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前后跨越218年。[[6]]而据笔者统计,《悬泉汉简(壹)》中所见纪年简共268枚,其中最早者为“太始五年”(即征和元年,前92年),最晚者为“建武卅年”(54年,东汉纪年仅此一见),集中在武帝后期至光武帝后期,时间范围更小。尽管如此,本文仍将其中多个历表类残简的具体年代置于整个悬泉汉简的纪年范围内加以综合考察。

由简3中的“十六日”干支,我们容易推知此年中前四个月的朔日分别是:甲寅、甲申、癸丑、癸未。查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张培瑜《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饶尚宽《春秋战国秦汉朔闰表》、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诸种历表,在悬泉汉简纪年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者有西汉宣帝五凤二年(前56年)及成帝河平四年(前25年)。但根据“编册横读式”历表的抄写格式,河平四年历表中不可能出现简1、简2所见纪日干支抄写在同一枚简上的情况。综合以上,我们可以确认此四简乃五凤二年历表之残。史载,汉初至元封六年沿用秦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7]]至武帝太初新历,改用正月为岁首。其后虽多次修历,但正月为岁首之法因之不废。则简3所见应是五凤二年正月至四月第十六日的干支。

但简1、简2在五凤二年历表中如何排列?仍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笔者曾指出,秦汉数术中的“置建法”以节气月而不是历法月为准。[[8]]五凤二年九月十六日乙未立冬,至十月十七日丙寅大雪前一日,其间为节气月十月。简2在“癸亥”下注“建”,则该日应属节气月十月。根据编册横读式历日的抄写格式,该“癸亥”日只能是十月(历法月)十四日。则简2必为“十四日”简之残。

在五凤二年历表中,“十一日”简之六月至闰八月,“十二日”简之八月至十月,“十三日”简之九月至十二月中皆可以出现简1中的四组纪日干支。但此简下部残断,最末一组干支不可能属于十二月,故“十三日”容易排除。若此简为“十一日”简,则“辛酉”日属闰八月,于节气月也属八月。[[9]]按前述“置建法”,应在其下注“建”,简文中则付诸阙如,故“十一日”也可排除。

此四简在五凤二年历表中的具体排列位置,可参看表1。


表1:五凤二年历表残册复原

简序


正月大

二月小

三月大

四月小

五月大

六月大

七月小

八月大

闰月小

九月大

十月小

十一月大

十二月小


一日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壬午

壬子

辛巳

辛亥

庚辰

庚戌

己卯

己酉

简1

十二日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癸亥

壬辰

壬戌

辛卯

辛酉

庚寅

庚申

简2

十四日

丁卯

丁酉

丙寅

丙申

乙丑

乙未

乙丑

甲子

癸巳

癸亥建

壬辰

壬戌

简3

十六日

己巳

己亥

戊辰

戊戌

丁卯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简4

十七日

庚午

己巳

己亥

戊辰

戊戌

戊辰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


表注:宋体加阴影者为简1—简4释文,亦即此简册中残存文字。下同。


检索西北汉简中的文书资料,可见如下月朔记录:五凤二年二月甲申朔(73EJT37:523A;73EJT24:35A),三月癸丑朔(I90DXT0112①:17),五月壬子朔(73EJT9:92A;73EJT37:1099A;418.2),六月壬午朔(73EJT37:740A),七月壬子朔(敦2148),八月辛巳朔(6.8),九月庚辰朔(敦1176;6.5;E.P.T56:182),十月庚戌朔(40.4A),十一月己卯朔(73EJT37:49A),以此校验上表,无不契合。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所引四枚汉简分别出自第109、111及112三个探方的不同层位。但通过上述工作,我们可以确定此四枚简属于同一简册,这对于《悬泉汉简(壹)》的断简缀合及简册复原富有启发意义。


残册二  河平四年历表


简5:[四日]……□  癸□丑  癸未    癸……丑……  壬□午  T01141:125

简6:十日   癸  亥□   癸□巳□   壬戌□□□□□□□□        〼  T01141:223

简7:[廿一/四日]……甲辰    癸  酉□ 〼  T01141:221

简8:[廿二/三日]……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壬申 〼  T01102:46


简5—7保存状况不佳,文字残泐不清之处甚多。简5上端断茬处有一处墨迹,整理者未察,今以“□”补出。其下“癸丑”,整理者未释,红外线图版放大后,此二字约略可辨识。[[10]]其下残墨,整理者释为“建”。今看红外线图版,应是一处貌似拖笔的墨迹,暂缺释。简6“癸巳”,整理者未释,红外线图版放大后,“巳”字约略可辨识。其右之字漫漶不清,但可根据上文“癸亥”推知为“癸”。“壬戌”,原释作“戊戌”,上距“癸巳”仅5天,殊不合理。今看红外线图版,“戌”字可辨识,其右之字已几近灭失,从干支间隔推算,应为“壬”。简7“癸酉”下整理者释有一“建”字,今看红外线图版,此字已几近磨灭,未知何据,暂缺释。[[11]]简5第二处“癸丑”下有两行墨迹(字数难详),“壬午”下有一处墨迹,简6“癸亥”下有一处墨迹,“癸巳”下有两三处墨迹,“壬戌”下有两行共八字墨迹。皆似使用者所作记注,漫漶不清,为整理者所忽略,今以“□”或“……”补出。

从基本材质来看,此四简之材质皆为松木,宽大平整。简5上部残去,下端平齐;简6上端平齐,下部残去;简7、简8上下两端皆残去,仅存中间部分。其宽度,除简6为2.0厘米,其余三简皆为2.2厘米,基本一致。

从书写风格来看,简6上端书有“十日”二字,竖向,字体甚大,笔划较粗,其书写空间为3.6厘米。四枚简上的干支字皆横向书写,字体较大,为工整的隶书,风格相若。但简5、简6所见记注用墨较淡,字体潦草,不易辨识。

据整理者介绍,简6-8上皆有“阴刻横线”,但在彩色及红外线照片中很难观察。[[12]]从文字间距来看,简5存四组干支,间距3.6—4.0厘米,平均为3.8厘米;简6存三组干支,间距3.5-3.9厘米,平均为3.7厘米;简7存两组干支,间距3.8厘米;简8存六组干支,间距3.3—4.1厘米,平均为3.7厘米。各简中文字间隔整齐,应是以“阴刻横线”为界栏抄写上去的。

综上所述,此四枚简在书写材质、书法特点、栏界刻痕、文字间距、字体大小等方面都具有高度相似性。其主体部分(即日序与干支,不包括注记)似为同一人一次性抄写完成,很可能属于同一历表简册。

据简6中的“十日”干支,我们容易推知此年前三个月的朔日分别是:甲寅、甲申、癸丑。查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等历表,在悬泉汉简纪年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者有西汉宣帝五凤二年(前56年)及成帝河平四年(前25年)。但按照“编册横读式”历表的抄写格式,在五凤二年历表中,简8所见六组干支不可能写在同一枚简上。简5所见四组干支虽可出现在“二日”简中,对应于五至八月,但实际上简5下端完整,其中干支只能对应于九至十二月。故五凤二年可排除。

若将简5置于河平四年历表中,简5所见干支应属“四日”,具有唯一性。简7所见干支或属“廿一日”或属“廿四日”,简8所见干支或属“廿二日”或属“廿三日”,遽难断定。但无论如何,此四枚简属于河平四年历表简册是可以肯定的。其具体排列,可参看表2。


表2:河平四年历表残册复原


简序


正月大

二月小

三月大

四月小

五月大

六月小

七月大

八月小

九月大

十月大

十一月小

十二月大


一日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亥

辛巳

庚戌

庚辰

庚戌

己卯

简5

四日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乙卯

乙酉

甲寅

甲申

癸丑

癸未

癸丑

壬午

简6

十日

癸亥

癸巳

壬戌

壬辰

辛酉

辛卯

庚申

庚寅

己未

己丑

己未

戊子

简7

廿一日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壬申

壬寅

辛未

辛丑

庚午

庚子

庚午

己亥

简8

廿二日

乙亥

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壬申

壬寅

辛未

辛丑

辛未

庚子

简7?

廿四日

丁丑

丁未

丙子

丙午

乙亥

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癸酉

壬寅

简8?

廿三日

丙子

丙午

乙亥

乙巳

甲戌

甲辰

癸酉

癸卯

壬申

壬寅

壬申

辛丑


检索西北汉简中的文书资料,可见如下月朔记录:河平四年正月甲寅朔(I90DXT0110②:3),二月甲申朔(73EJT3:55),五月壬子朔(73EJT37:1194;EPF22:705),七月辛亥朔(73EJT37:527),十月庚辰朔(284.2A),十一月庚戌朔(I90DXT0207④:5),以此校验上表,无不契合。


残册三  阳朔三年历表(1)


简9:一日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〼  T0109S:60

简10:〼 甲子  甲午 〼  T01141:205

简11:廿二日  戊子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〼  T01143:127


从基本形制来看,此三简之材质均为红柳,修治整齐,宽皆0.7厘米,样式统一。简9、简11上端平齐,未见锲口,下部残去。简10上下两端皆残去。

从书写风格来看,简9、简11上端日序字皆以工整的隶书抄写,字体大而笔划细,较为醒目。其中两处“日”字字形窄长,共同特征尤为明显。三枚简上的干支字也十分工整,笔划细小,但墨色较重,容易辨认。

从文字间距来看,简9、简11中日序字的书写空间皆为1.9厘米。简9存四组干支,间距3.5—3.8厘米,平均为3.63厘米;简10存两组干支,间距3.7厘米;简11存五组干支,间距3.6—3.8厘米,平均为3.7厘米。

由上可见,此三枚简在书写材质、书法特点、字体大小、文字间距等方面都具有高度相似性,似为同一人一次性抄写完成。再从简文内容来看,简9、简11中对应的四组干支之间都正好相差21日。综合上述因素,可大体确定此三简属于同一历日简册。

简9中已见此年中前四个月的朔日分别是:丁卯、丙申、丙寅、乙未。而从简11第五组干支“丙戌”,我们也容易推知此年第五个月的朔日为“乙丑”。查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等历表,在悬泉汉简纪年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者只有西汉成帝阳朔三年(前22年)。

简10中两组干支连写的情况,在阳朔三年历表“一日”简之七、八月,“二日”简之九、十月,“三日”简之十一、十二月,“廿九日”简之二、三月,“卅日”简之四、五月中皆可以有之。唯此简之墨迹浓淡与简9尤为接近,最大可能是“一日”简断裂后残存的另一段,姑附于简9之后。此三枚简在阳朔三年历日中的具体排列位置,可参看表3。


表3:阳朔三年历表残册(1)复原


简序


正月小

二月大

三月小

四月大

五月大

六月小

七月大

八月小

九月大

十月小

十一月大

十二月小

简9/简10

一日

丁卯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壬戌

壬辰

简10?

二日

戊辰

丁酉

丁卯

丙申

丙寅

丙申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简11

廿二日

戊子

丁巳

丁亥

丙辰

丙戌

丙辰

乙酉

乙卯

甲申

甲寅

癸未

癸丑

简10?

廿九日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癸巳

癸亥

壬辰

壬戌

辛卯

辛酉

庚寅

庚申

简10?

卅日


乙丑


甲子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检索西北汉简中的文书资料,可见如下月朔记录:陽朔三年正月丁卯朔(73EJT23:966;269.1),四月乙未朔(141.1),九月癸亥朔(35.8A),十二月壬辰朔(28.1),以此校验上表,无不契合。


残册四  阳朔三年历表(2)


简12:十八日  甲申   癸丑   癸未反  壬子   壬午反  壬子   辛巳反 〼  T01112:47


此简材质为红柳,文字保存状况良好。简上端平齐,下部残去,宽0.65厘米。上端日序字排列紧密,字体较大,较为醒目,其书写空间为1.4厘米。其下干支字字体较小,但墨色较重,容易辨认。现存七组干支,间距1.6—2.0厘米,平均为1.9厘米。

据此“十八日”干支,我们容易推知该年前七个月的朔日分别是:丁卯、丙申、丙寅、乙未、乙丑、乙未、甲子。查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等历表,在悬泉汉简纪年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者也只有西汉成帝阳朔三年。但此简中干支字间距平均为1.9厘米,远较前引简9-11的3.7厘米紧密,二者显然不属于同一简册。由此可见,悬泉置所用阳朔三年历表并不止一件。

简文中有三处历注,皆是“反”字,字体较大,墨色较淡,或系后书。“反”,即“反支”,是秦汉魏晋时期广泛流行的一种时日禁忌,见诸多种简牍日书,也是常见的历注项目。其安排方法,放马滩秦简日书《反支》篇云:“子朔巳亥,丑朔子午,寅朔子午,卯朔丑未,辰朔丑未,巳朔寅申,午朔寅申,未朔卯酉,申朔[卯酉,酉朔辰戌,戌朔辰戌],亥朔巳亥,是胃(谓)反只(支)。”[[13]]孔家坡汉简日书《反支》篇所见与此完全一致。[[14]]前文已考得此年三月丙寅朔,则该月反支日为子或午,但此简在三月“癸未”下注“反”,[[15]]误。此年五月乙丑朔,七月甲子朔,简文在五月“壬午”、七月“辛巳”下分别注“反”,合乎前述两种日书的反支日安排,甚确。


残册五  本始二年或永光三年历表


简13:四日  庚寅      庚申      己丑 牝马西诣屯辟 〼  T01143:65


此简材质为红柳,文字保存状况良好。上端平齐,下部残去,宽0.8厘米。上端日序字排列紧密,墨色较淡,其书写空间为1.4厘米。其下存三组纪日干支,笔划较粗,墨色较浓,容易辨识。其间距为2.8—3.1厘米,平均为2.95厘米。

由此“四日”干支,我们容易推知该年前三个月的朔日分别是:丁亥、丁巳、丙戌。查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等历表,在悬泉汉简纪年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者有宣帝本始二年(前72年)及元帝永光三年(前41年)。因无其它材料佐证,目前尚无法断定此历日之确切年份。


《悬泉汉简(壹)》中还有13枚历日残简。其中10枚为“日序简”,从其文字间隔、书写特点、字体大小等方面的特征来看,皆无法归入上述五种残册;3枚为“月序简”,从其文字间隔来看,亦无法归入上述五种残册。


余  论

从目前所见历表类简册的自有题名来看,主要有“历日”及“质日”两种。其中“历日”题名仅见二例,一为“元始六年磿(历)日”(73EJT23:317),一为“甘露二年磿(历)日 ”(73EJT27:71),皆出自肩水金关遗址。前者的历表部分,经何茂活等人的努力,已找到17枚简,可局部复原。[[16]]后者的历表部分暂未发现。此外,敦煌清水沟所出“地节元年历谱”简册,存简27枚,今看其格式、内容,与“元始六年历日”高度相似,应是“历日”。

“质日”题名则多见,主要出自岳麓秦简及睡虎地汉简。岳麓秦简中共有3个简册,分别是“廿七年质日”、“卅四年质日”及“卅五年私质日”。睡虎地汉简中共有汉文帝时期的13件历表类简册,多数有“质日”题名,其中“(前元)十年质日”已刊布。[[17]]此外,周家台秦简1-68号及尹湾汉简自题为“元延二年”的两种历表类文书,以往研究者曾有多种拟名,今看其格式与内容,也应是“质日”。

综观上述已刊布之“历日”与“质日”,二者皆以历表为主体,皆有文字注记,看似差异不大。但细究起来,其间仍有明显区别:(1)从历表的基本内容来看,绝大多数“历日”中的日干支抄写无误,其中月朔与文书简所见完全一致,罕有不合者;但“质日”中的日干支多有误抄,月朔与文书简不合者也不在少数;[18](2)从文字注记的基本内容来看,“历日”中多注八节、伏腊等节气,以及建除、反支等日忌类神煞项目,[[19]]不见记事;而“质日”中多记行程宿止、职务变动、理讼治狱、归休视事等方面的公务事件,以及人员死葬、财物往来等较为重要的私人事件,[[20]]偶见伏腊、八节,不见神煞项目。(3)从简册的基本形制来看,“质日”一般采用“超长简”,在两个相邻的日干支之间预留了较大的记事空间,多在3.3厘米以上;[[21]]而“历日”一般采用“标准简”,日干支之间留白较少,多在1.5厘米以下。[[22]](4)从简册的基本功用来看,“历日”主要用于查看日期和时日禁忌,与近世流行的“宪书”、“皇历”并无太大区别;而“质日”则兼具“历日”与“记事簿”的双重功能,与今日流行的台历较为接近。质言之,“历日”与“质日”之区别,要在是否记事(或预备记事)。

西北屯戍汉简中暂未发现“质日”标题,但类似在历表干支间记事的残简并不鲜见。如悬泉汉简I90DXT01143:138:

〼 辛未 刺史掾温卿至置宿将军过东           辛丑 〼[[23]]


其中两组干支间记录二事:其一,“刺史掾温卿至置,宿。”其二,“将军过东。”又如居延汉简503.5:

六日 甲辰 莫归官      甲戌      癸卯      癸酉 下餔归至官    壬寅 □北部候长候史及□□   壬申 〼  


其中6组干支间记录三事:其一,“莫(暮)归官。”其二,“下餔归至官。”其三,“□北部候长、候史及□□”。再如居延新简EPS4T2:9:

〼 戊辰   丁酉   丁卯   丙申 候史视事       丙寅 有  乙未   乙丑   乙未   甲子   甲午   癸亥


其中11组干支间记录二事:其一,“候史视事。”其二,“有”。以上记事内容皆是与边塞驿置及屯戍机构中日常行政有关的事务,与前述各种“质日”所记相类。是可见,西北汉简中虽未出现“质日”之名,但确有“质日”之实。

前引残册二中亦见多处记注,惜文字残泐过甚,无法释读。残册五中在三月“己丑”下留白处作有“牝马西诣屯辟(壁)”的记录。我们将其归入“质日”,应无问题。但其余三个残册中并无记事,是否可以直接定为“历日”呢?试作如下分析:

本文所录历表简皆残断,但其完整长度可按比列大致推算。残册一中干支间距平均为2.5厘米,再加日序书写空间2.6厘米,则整简长度约为35.1厘米(有闰月)。仿此可知,残册二整简长约48.6厘米,残册三整简长约46.3厘米,残册四整简长约24.6厘米,残册五整简长约36.8厘米。皆超出普通汉简的长度(23.3厘米左右,约合1汉尺)。

前述“地节元年历日”(拟题)整简长23.0厘米,[[24]]“元始六年历日”中整简长23.3—23.5厘米。其干支间留空皆在1.3厘米左右(个别地方加注建除、八节),整个简册文字分明,行列井然。是可见,以1汉尺左右的“标准简”抄写“历日”足以敷用。[[25]]残册四整简长度与1汉尺接近,应是“历日”。而残册一、三皆采用“超长简”抄写,干支间留白分别为2厘米、3.1厘米左右,应不是出于区分栏界的需要,而是为了给使用者预留足够的记事空间。[[26]]换言之,这两件残册中虽未见记事,但也有可能是“质日”。

我们也看到,虽然南、北地区出土的“质日”都采用“超长简”,但仍存在明显的差异:南方“质日”简册中单、双月分开抄写,用简59或60枚(标题一般书写在首简背面,月序与日序合占一简)。闰月则另加5-6简,单独抄写;而北方简中十二个月贯通抄写(若有闰月,亦如此),用简32枚(标题及月序各占一简)。究其原因,大体应是南方简多用竹篾,幅面较窄(一般0.7厘米以下),只能单行书写,容字有限;而北方简多用木札,幅面较宽(一般在1.0厘米以上),可双行乃至三行书写,容字较多。



2020年1月18日初稿;

2020年8月19日改定。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肩水金关汉简分类集成研究”(批准号:19VJX010)。

【作者简介】孙占宇(1971—),甘肃永登人,历史学博士,兰州城市学院简牍研究所教授,主要从事秦汉简牍整理与研究。

赵丹丹(1987—),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人,阿拉善博物馆简牍研究中心馆员,主要从事居延汉简整理与研究。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兰州城市学院简牍研究所,730030。

【联系方式】邮箱:sunzhanyu263@sina.com;手机:13909483934


[1] 1990年,敦煌清水沟汉代烽隧遗址出土过一件基本完整的“地节二年历谱”(见张德芳、石明秀主编《玉门关汉简》,中西书局2019年版,第86页),其余皆为散简。

[2] 邓文宽:《出土秦汉简牍“历日”正名》,《文物》2003年第4期 ,第45—47页。

[3] 李零:《视日、日书和叶书——三种简帛文献的区别和定名》,《文物》2008年第12期,第74—75页。

[4] 见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壹)》,中西书局2019年版。为行文简洁起见,本文引用简文时仅注简号,不一一罗列页码。

[5] 整理者在简3释文下注有“阴刻横线”,但其余各简释文下皆无此注。笔者推想,此阴刻横线应是抄写者为方便日干支与月序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刻划的栏界,各简均得有之。四简中文字间距相差无几,必赖此种刻线之功。但其余三枚简上到底有无此线,还需目验原物。

[6] 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壹)·序言》,中西书局2019年版,第3页。

[7] 《史记·张丞相列传》:“自汉兴至孝文二十余年,会天下初定,将相公卿皆军吏。张苍为计相时,绪正律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时本以十月为岁首,弗革。”(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681页)《史记·历书》亦见类似记录。验之以银雀山汉简“七年视日”(收入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233—235页),确以十月为岁首,以九月或闰九月为年终。

[8] 可参看拙文《战国秦汉时期建除术讨论》,《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第91—92页。

[9] 查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版,第1572页),该年节气月八月自八月十四日甲午白露始,至闰八月十五日乙丑寒露前一日终。

[10] 验之以与下文“癸未”的间隔(一个月),也是可靠的。

[11] 若在“癸酉”下注“建”,则该日必在节气月八月,即白露与寒露两节之间。查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版,第1572、1634页),五凤二年、河平四年白露与寒露之间皆无癸酉日,亦可证“建”字系误释。

[12] 笔者怀疑,简5上亦应有“阴刻横线”。究竟如何?有待目验原物。

[13] 陈伟主编,孙占宇、晏昌贵撰著:《秦简牍合集(肆)·放马滩秦墓简牍》,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84页。

[14]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考古队编《随州孔家坡汉墓简牍》,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143页。

[15] 按照前述反支日的安排方法,应在其前一日“壬午”下注“反”,或是抄写者之疏失。

[16] 何茂活:《肩水金关出土〈居摄元年历谱〉缀合与考释》,《考古与文物》2015年第2期,第63页;杨小亮:《西汉〈居摄元年历日〉缀合复原研究》,《文物》2015年第5期,第72页;程少轩:《肩水金关汉简“元始六年(居摄元年)磿日”复原》,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5辑,中西书局2014年版,第282页;程少轩:《肩水金关汉简“元始六年(居摄元年)磿日”的最终复原》,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6年8月27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886。数枚断简缀合者,按1枚计。

[17] 此批材料尚未全部公布,以上情况介绍见蔡丹、陈伟、熊北生:《睡虎地汉简中的质日简册》,《文物》2018年第3期,第54页。

[18] 其中缘由,李忠林已有深入讨论,不赘。详见氏著《岳麓书院藏秦简“质日”历朔检讨——兼论竹简日志类记事簿册与历谱之区别》,《历史研究》2012年第1期,第169—170页。

[19] 据何茂活等人的复原,“元始六年历日”中还有 “小时”、“血忌”、“月杀”、“刑德”等月忌类神煞项目作为附件抄录在简册末尾,此处不论。

[20] 记事数量统计如下:岳麓秦简“廿七年质日”22处,“卅四年质日”30,“卅五年私质日”36处(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3—24页;第47—106页),周家台秦简“卅四年质日”(拟题)52处(陈伟主编,刘国胜、彭锦华撰著:《秦简牍合集(叁)•周家台秦墓简牍》,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17—123页),尹湾汉简“元延二年质日”(拟题)186处(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61—67页;第138—144页)。关于“质日”的确切含义,曾有多位先生做过精彩讨论,笔者以为此“质”应取“对质”、“核对”义。“质日”的使用者皆是基层官吏,他们将自己公务活动中的一些重要事件记录下来,应是为了备忘,并在年终考课或遭遇告劾等情形下进行对质。

[21] 据原大图版测量,岳麓秦简“廿七年质日”及“卅四年质日”中干支间留白约为4厘米,“卅五年私质日”中干支间留白近5厘米,周家台秦简“卅四年质日”(拟题)中干支间留白约为3.5厘米,尹湾汉简“元延二年质日”(拟题)中干支间留白约为3.3厘米。为此,这些简册又采用单、双月分开抄写的形式,以方便使用。

[22] 据原大图版测量,《居延汉简》(简牍整理小组编,[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4—2017年版)、《居延新简集释》(张德芳主编,甘肃文化出版社2016年版)、《马圈湾汉简集释》(张德芳主编,甘肃文化出版社2013年版)及《玉门关汉简》(张德芳、石明秀主编,中西书局2019年版)等书中采用“标准简”历表,其干支间留白多在1.5厘米以下。

[23] 其中“辛未”之“辛”,墨迹已基本脱落,今据该干支与下文“辛丑”的间隔推定。

[24] 殷光明《敦煌清水沟汉代烽燧遗址出土〈历谱〉述考》(李学勤主编《简帛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376页)称该简册之“简长36—37,宽0.6—1.3,厚0.3厘米”,张德芳、石明秀主编《玉门关汉简》所附《相关简号对照表及尺寸规格》则说其中单简长宽为“23×0.6”厘米。经敦煌市博物馆石明秀馆长证实,《玉门关汉简》数据为确。

[25] 笔者以为,虽然“历日”或“质日”之名(标题),在简册制作、抄写之时(新年之前)就已确定。但并不能排除使用者在冠以“历日”的历表中附记公私事务,从将其变为“质日”。或者,在某种情况下人们干脆就以“标准简”来制作“质日”。如前引居延汉简503.5残长10.8厘米,已录写日序及六组日干支,内有三处记事。但据推算,其整简长度不会超过1汉尺。也不能排除在冠以“质日”的历表中,使用者并未记录任何事务。或者,干脆就以“超长简”来制作“历日”。如银雀山汉简“七年视日”整简长69厘米,干支间留白在4.2厘米左右,但其中注记只有伏腊、八节、出种等节气和反支神煞,未见记事。可能此“视日”本是预备记事的,但在历表抄写完成后不久,其主人即遭亡故,遂作为随葬品下葬,并未留下任何记录。因此,是否采用“标准简”或是否有记事,都不能作为判定“历日”或“质日”的唯一依据。在某些特定场合,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出综合判断。

[26] 据原大图版测量,《居延汉简》《居延新简集释》《马圈湾汉简集释》及《玉门关汉简》等书中采用“超长简”的历表,其干支间留白多在2.5厘米以上,显然不是出于区分栏界的需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