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虞封地探索
田 偉*
一
以往討論叔虞始封之地,多以探尋晉國始封地為主。原因在於公簋(圖一)面世之前,學術界不能確定唐與晉是何關係,不少學者以為晉是由唐改名而來,進而認為晉國早期封地與叔虞封地範圍相同,所以將二者視為同一概念。通過近年面世的
公簋可知,叔虞之子燮父曾為唐伯,後受王命而侯于晉,成為首代晉侯。並且,燮父是從叔虞封邑遷到晉地而稱侯[1]。燮父侯于晉後,國號為晉,所以晉地才是晉國的始封地。晉侯墓地的發現,使我們知道晉地即今天馬——曲村遺址。因此,天馬——曲村遺址是燮父所徙之晉,也就是晉國始封地應無問題。但其並不一定處在叔虞封地之內,叔虞封地(至少其封邑)何在至今仍不清楚。
學術界對叔虞的爵位有不同看法,總結以來大概有三種觀點,即公、侯、伯。雖然三者必居其一,但以目前材料很難最後定論。燮父封侯之前的爵位為何?考慮到公簋提到的王命唐伯“侯于晉”,那麼燮父在侯于晉之前的爵位很可能不是侯,現在看來,是伯的可能性比較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公簋銘文中的伯並非爵位,而是排行[2]。依文獻記載(如《禮記》),不同爵位的封地範圍並不相同[3]。如果相關文獻記載可信,那麼稱候之後的燮父,同其作為伯爵之時的封地範圍應該有所區別。
目前在天馬——曲村遺址並沒有看到集中分佈的晚商與周初遺存,可以確知該遺址在晚商與周初應非都邑之所在。燮父稱候時的封地是否包括唐地,目前尚不可知。燮父所居之晉地是否仍在唐的範圍之內,也不易確定。換言之,目前還不清楚燮父侯于晉之後的封地與叔虞所封的方百里之地是否存在交集。因此,今後探討叔虞封地(或封邑)這一學術問題時,不應將其與晉國始封地混為一談。
據《史記》等文獻記載,叔虞為周武王子而成王弟,在周公攻滅古唐國後被封于唐,故曰唐叔虞。唐在大夏(夏墟),位於河汾之東方百里。劉緒[4]、孫慶偉[5]先生都曾指出,唐作為地名是指大範圍地域而言的,未必專指都城之名。我以為二位先生對於唐地的理解是正確的[6]。因為《史記·晉世家》明確指出唐在河、汾之東,方百里。這樣方百里的範圍顯然不是一個都邑,而是一個較大的範圍。叔虞都邑位於唐地之中,可能另有其名。孫慶偉先生以《世本》記載為據,認為叔虞都邑為鄂,甚有道理。當然,另外一種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除,即唐之所以成為大範圍的名稱,乃是因其中心都邑名唐。因為以小地名指代大範圍的情況在周代並不少見。如在先秦文獻中,魏王亦稱梁王,趙王亦稱邯鄲王。
圖一 公簋及其銘文[7]
二
先秦文獻對唐之地望記載簡略,至於漢代,學者們已難究明這一問題。如西漢的司馬遷僅知唐在河、汾之東,方百里,而不清楚具體範圍。至於東漢,班固和鄭玄都主張叔虞封地在晉陽(今太原附近),而服虔則以為唐在汾澮之間。漢代以降,歷代學者又以漢人之說為據加以解釋,以至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遂成此千年難決之謎題[8]。
20世紀以來,隨著考古工作的不斷開展,使得研究晉文化的材料不斷增多。尤其是侯馬新田、曲沃天馬-曲村等重要遺址考古工作的開展,為構建晉南地區周代物質文化編年體系提供了堅實的實物支撐。1992—2002年北趙晉侯墓地的發掘,促使學術界對晉文化的研究漸入佳境。而探討叔虞封唐之地望,對於關注晉文化的學者無疑有著極強的吸引力,理所當然的成為學術界關注的熱門話題。當代學術界(主要是考古學界)對叔虞封地的研究可以公簋的面世為界歸納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1982年—2007年)
1982年,鄒衡先生發表《晉豫鄂三省考古調查簡報》,總結了數年間對於多個被懷疑是晉國始封地的遺址的田野調查結果,從考古角度否定了晉始封地晉陽、安邑等說,並指出“霍山以南、絳山以北、汾水以東、澮水以西方圓百數十裡的範圍內,很有可能就是《晉世家》所謂‘方百里’的晉始封之地。”[9]其後,李伯謙[10]、田建文[11]、謝堯亭[12]、王立新[13]、劉緒[14]等先生也從考古材料入手,結合出土于傳世文獻,對晉國始封地望做了很好的研究。他們對叔虞封地的觀點雖不盡相同,但基本認同鄒衡先生劃定的晉國始封地的大體範圍。
第二階段(2007年以來)
2007年,朱鳳瀚先生撰文介紹了新見公簋,並正確指出唐與晉為兩地。此後,不少學者結合晉侯墓地之發現,認同天馬——曲村遺址是始于晉侯燮父的晉國都邑,為晉地之所在,而叔虞始封都邑應往他處探尋。
李伯謙先生在公簋刊佈後不久,撰文討論了晉國早期歷史的若干問題,指出探求叔虞所封唐地仍應堅持兩個基本條件,其一是唐地應在“河汾之東”、“汾澮之間”,其二是唐地應在廣義的夏墟即二里頭文化分佈區域內[15]。
實際上,以往不少學者在研究中,其實已經注意利用必要條件篩選叔虞封地之地望。而李伯謙先生明確指出作為叔虞始封唐地應滿足一些必要條件的思路,為我們更加深入研究這一問題提供了重要啟示。
孫慶偉先生綜合各家意見,指出任何一個假定為鄂都[16]的考古學遺址至少應滿足三個基本條件。
其一,由於它是唐國之都,所以必定地處“河、汾之東,方百里”這一區域,也就是鄒衡先生所定義的今“霍山以南、絳山以北、汾水以東、澮水以西方圓約百數十裡的範圍”。
其二,由於它的歷史沿革,所以該遺址應該同時具備龍山時代(因唐人乃堯之後,處堯之故墟)、夏文化(因其地處夏墟)、晚商文化(因古唐國是晚商方國之一)、西周早期文化(因叔虞“居鄂”)至春秋時期晉文化(因鄂侯“納諸鄂”)遺存。
其三,既然鄂是先後兩唐國的國都,春秋時期仍是重要城邑,則其面積當不能過小,遺址範圍內應有較大型的建築基址,或築有城牆,遺址內或周邊應有較大型墓葬。[17]
以上三個條件是在李伯謙先生所提兩個條件基礎上的豐富和發展,基本可從。除此之外,我以為還應再加入另外幾個條件。
其一,晉南地區在商代晚期存在以汾河為界的東西對峙局面。包括唐在內的商系勢力都位於河汾之東太嶽山、中條山西側的山前或山內地帶[18]。再結合《史記·鄭世家》:“成王封叔虞于唐,其地阻險”的記載,可以確定唐地作為一個範圍,應該位於河汾之東地勢險要的山前,甚至山內地帶。
其二,由《左傳•定公四年》唐叔始封之記載,可以確定唐地應該包括屬於“懷姓九宗”的物質文化遺存[19]。
三
明確了叔虞封地所應具備的必要條件,便可在此條件限定之下,分析與之相關的考古學文化,進而縮小叔虞封地可能的範圍所在。
圖二 晉南地區部分龍山時代遺址位置圖
1、洪洞侯村 2、臨汾下靳 3、襄汾陶寺 4、翼城南石 5、新絳孝陵 6、絳縣周家莊 7、夏縣東下馮
龍山時代,最有可能屬唐堯集團的考古學文化是陶寺文化[20]。陶寺文化主要分佈在晉南地區,襄汾陶寺、絳縣周家莊遺址為其核心所在,其他區域中心聚落還有洪洞侯村[21]、臨汾下靳[22]、翼城南石[23]、新絳孝陵[24]等(圖二)。陶寺遺址在陶寺文化中期[25]達到極盛,但在晚期淪為一般聚落[26]。約當陶寺文化晚期,地處絳山南側、同屬陶寺文化的周家莊遺址興盛起來,出現了圍繞遺址的大型環壕(壕內面積約300萬平方米)[27],以及更多的“陶寺因素”[28]。這一廢一興也許就是陶寺文化中心南移的具體表現[29],同時說明以周家莊遺址為中心的運城盆地東北部區域仍為陶寺文化的核心地帶。
夏縣東下馮遺址位於運城盆地南部,擁有豐富的龍山階段遺存,學術界對其性質存在不同認識,或以為其屬三里橋文化[30],或以為屬於陶寺文化[31]。這一分歧說明運城盆地南部龍山時期的文化面貌與典型陶寺文化並不完全相同,已非陶寺文化核心區之所在。洪洞侯村遺址已為學界熟知,其文化面貌與典型陶寺文化也有所區別,發掘者將之命名為陶寺文化侯村類型[32]。可見,臨汾盆地北部並非陶寺文化的核心地帶。
要之,陶寺文化的核心地帶大略為北至洪洞,南至夏縣的盆地及山前地帶。
晉南地區二里頭文化時期分佈著二里頭文化東下馮類型[33]。二里頭文化是夏文化,東下馮類型屬於二里頭文化,文獻中晉南又有夏墟之稱,東下馮類型因此被學術界視為夏文化或與夏人關係密切的文化遺存。
東下馮類型主要分佈於運城盆地及臨汾盆地中、南部。臨汾以北的情況因考古工作較少,實際並不清楚。目前所知的東下馮類型中心遺址有兩處,一是東下馮遺址,其二里頭文化時期的聚落面積不小於38萬平方米,帶有環壕,曾出土小件銅器,還發現了冶鑄銅遺存。另一處是位於運城盆地東北部的西吳壁遺址。該遺址二里頭文化時期的聚落面積約70萬平方米,迄今已在遺址當中發現了豐富的冶銅遺存。研究表明,這兩處聚落都與中原地區二里頭等中心聚落存在緊密聯繫,具體表現為中原王朝通過東下馮、西吳壁等遺址直接控制中條山銅礦資源[34]。基此,可以確認夏王朝同晉南關係密切。銅在三代屬戰略資源,對其進行控制,必然需要投入可觀的經濟、軍事與人力資源。夏人在此投入既多,其後夏桀在失去對河洛地區的控制後,急奔於鳴條便是當然之事。晉南所謂夏墟,或是因此而來。
若以上論述不虛,可據現有考古資料,暫將夏墟範圍劃定為北至洪洞(或許更靠北)、南抵中條山下的鹽池周邊一帶。
晉南二里岡文化代替二里頭文化的步伐與鄭洛地區基本一致,反映出商革夏命後,立即控制了鄰近王朝腹心地帶的晉南地區。劉緒先生將之歸於兩大原因,一是威懾夏人,二是控制資源[35]。早商時期[36],商文化在晉南的分佈範圍與二里頭文化時期基本相同,不少遺址兼有二里頭、二里岡文化時期遺存。類似現象在關中東部、江漢平原也有發現,這一歷史規律可以稱為“因循夏跡”[37]。若從聚落考古角度審視這一歷史背景,可以看出多個區域均有中心聚落周邊環繞多個低等級聚落的分佈規律。並且,這些聚落大都位於盆地的核心地帶。
及至商代晚期,亦即殷墟一期以後,晉南盆地核心地帶幾乎不見商文化遺存,以至於不少學者將商代晚期的晉南視為“無人區”。近年在晉南地區的考古發現表明,這一區域的商代晚期遺址主要分佈在汾河兩岸的山前或山內地帶,其中位於河汾之東的洪洞南秦[38]、浮山橋北、[39]、絳縣周家莊和喬野寨[40]、聞喜酒務頭[41]等遺址的商代晚期遺存與典型商文化較為接近(圖三)。我已撰文指出,這種區域聚落佈局形式是因商代晚期東西對峙形勢所致。晉南晚商遺存需往太嶽山、中條山西側山前,甚至山麓地帶求之[42]。
大致從殷墟二期開始形成的東西對峙局面對後世影響甚大。現在看來,晉南地區相當於西周初年的遺存仍多見於晉南盆地東部邊緣地帶。如浮山橋北、絳縣橫水、周家莊、雎村、翼城大河口等遺址(圖四)。上述遺址中,除翼城大河口情況不明外,其餘(或周邊)均存在商代晚期遺存[43]。現在不能排除絳縣橫水、雎村周邊的商代晚期遺存是否同其後的西周遺存前後相承。因此,以絳縣橫水、雎村等墓地葬者為代表的懷姓九宗是本地土著還是外來遷入,仍是今後需要重點關注之問題。
圖三 晉南地區商代晚期遺址分佈圖
1、洪洞南秦 2、洪洞前柏 3、洪洞楊嶽 4、臨汾龐杜 5、浮山橋北 6、曲沃西周 7、絳縣東吳 8、絳縣周家莊 9、聞喜酒務頭
叔虞在周初被封于唐,實際是周人接管晚商時期,晉南地區商系勢力範圍的必要措施。而在周公東征,天下大定之後,周系勢力已無繼續居於險地之必要。在這一歷史背景下,遷徙至盆地核心地帶,對於其持續發展無疑大有裨益。燮父由唐遷到自然條件較好的晉,經營區域從大夏周邊轉至大夏腹心地帶,可以更好的利用晉南地區地理優勢,在衛戍周疆的同時,發展農業經濟,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真正做到“啟以夏政,疆以戎索”。
對於懷姓九宗的認識,學術界存在不同意見。或以為晉南地區近年發現的絳縣橫水、雎村、翼城大河口幾處墓地為懷姓九宗之墓地,或以為上述幾處墓地的葬者並非懷姓九宗,而是不見文獻記載之封國。就近年新公佈的相關資料,以及我們在絳縣境內的考古成果來看,將絳縣橫水等三處墓地視為懷姓九宗更為妥當[44]。
圖四 晉南地區西周時期部分遺址位置圖
1、洪洞坊堆-永凝堡 2、臨汾龐杜 3、浮山橋北 4、曲沃天馬-曲村 5、翼城葦溝-北壽城 6、翼城大河口 7、絳縣橫東[45] 8、絳縣周家莊 9、絳縣雎村
四
綜合前文分析,可以確定目前所見諸遺址均不同時符合前文所列的多個條件。換言之,叔虞封邑不是沒有被辨識出來,而是沒有找到。若依據現有材料,結合前文所列條件,篩選叔虞受封之唐地方百里的大體範圍,那麼,這個範圍大致應在今浮山以南、夏縣以北、汾河以東的山前,甚至山內地帶。主要理由有二。
其一,通過前文分析可知,這一區域兼有陶寺文化、二里頭文化東下馮類型、晚商及西周初年的考古學文化,如浮山橋北[46]、絳縣周家莊[47]等遺址之所見。這一區域不但位於河、汾之東方百里內,也符合“其地阻險”的相關記載。我曾指出,河汾之東是一個範圍,這個範圍不僅包括河之東,也應包括汾之東[48]。考慮到絳縣橫水、翼城大河口兩處族屬為懷姓九宗之墓地的位置,運城盆地東北部的部分區域應該也處在叔虞封地的範圍之內。
其二,作為地名,唐屢見於殷墟甲骨文,在晉南長期作為商王朝的盟友或屬國。商代晚期晉南地區存在以汾河為界的東西對峙局面,作為商王朝的盟友,唐地必然位於汾河之東、扼守重要通道的山前或山內地帶[49]。據研究,甲骨文中關於唐地的記載,指示其應處於山麓地帶[50],與晉南商代晚期遺址的分佈規律相合。
田建文先生曾指出:“唐地範圍內的絳山、塔爾山的山前或山間類于梁、峁、原、堡的地帶則工作極少,唐邑或晉始封地的位置也許恰在其中。”[51]馬保春先生認為,叔虞初封的唐地或在天馬—曲村以北的某個山間盆地[52]。現在看來,這些認識都是頗有見地的。晉南臨汾盆地南部、運城盆地北部汾河以東的山前、甚至山內地帶對於晉文化的形成十分重要,叔虞封地很有可能位於其中。在當前條件下,加強上述區域的考古工作,將是深入探尋並最終找到叔虞封地的必要途徑。
附記:本文為“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資助項目“晚商王朝經營西部邊境的考古學觀察”(項目號:G3617)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 中国国家博物馆考古院副研究馆员。
[1] 朱鳳瀚:《公簋與唐伯侯于晉》,《考古》2007年第3期。
[2] 學術界對金文中的伯是否有爵位意義存在分歧。有學者總結較為詳細,參看:孫振興:《西周金文中的伯與伯爵研究》,河北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2012年。
[3] 《禮記·王制》:“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4] 劉緒:《晉文化》,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10—111頁。
[5] 孫慶偉:《早期晉都叢考》,見: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北京大學中國考古學研究中心編:《考古學研究》(八),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309-310頁。
[6] 田偉:《試論絳縣橫水、翼城大河口墓地的性質》,《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年第5期。
[7] 圖片采自:中國國家博物館編:《中國國家博物館館藏文物研究叢書·青銅器卷·西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92-193頁
[8] 劉緒先生早已指出這一問題,參看:劉緒:《晉文化》,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08頁。
[9] 北京大學考古專業商周組等:《晉豫鄂三省考古調查簡報》,《文物》1982年第7期。鄒衡先生此後還曾撰文論述晉國始封地之所在,但他對於晉國始封地的大致範圍的觀點並未改變。參看:鄒衡:《晉始封地考略》,《盡心集——慶祝張政烺先生八十壽辰》,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鄒衡:《論早期晉都》,《文物》1994年第1期。
[10] 李伯謙:《天馬-曲村遺址發掘與晉國始封地的推定》,《中國青銅文化結構體系研究》,科學出版社,1998年;李伯謙:《晉國始封地考略》,《中國文物報》1993年12月12日第3版。
[11] 田建文:《晉國早期都邑探索》,《三晉考古(第一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
[12] 謝堯亭:《北趙晉侯墓地初識》,《文物季刊》1998年第3期。
[13] 王立新:《關於天馬——曲村遺址性質的幾個問題》,《中原文物》2003年第1期。
[14] 劉緒:《晉文化》,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10—111頁。
[15] 李伯謙:《公簋與晉國早期歷史若干問題的再認識》,北京大學震旦問名字研究中心:《古代文明研究通訊》總第三十三期,2007年6月;又見:《中原文物》2009年第1期。
[16] 孫慶偉先生以為叔虞始封都邑名鄂。
[17] 孫慶偉:《早期晉都叢考》,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北京大學中國考古學研究中心編:《考古學研究》(八),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309-310頁。
[18]田偉:《商代晚期的東西對峙》,《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1年第2期。
[19] 《左傳•定公四年》:“……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姑冼,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于夏墟,啟以夏政,疆以戎索……。”
[20] 何駑:《堯都何在?——陶寺城址發現的考古指證》,《史志月刊》2015年第2期。
[21]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洪洞縣博物館:《洪洞侯村新石器時代遺址調查、試掘報告》,《三晉考古(第二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192-219頁;王曉毅、翟少東:《洪洞侯村新石器時代遺存分析》,《山西省考古學會論文集(三)》,山西古籍出版社,2000年,235頁。
[22] 山西省臨汾行署文化局、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隊:《山西臨汾下靳村陶寺文化墓地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99年第4期。
[23]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翼城南石遺址調查、試掘報告》,《三晉考古(第二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245-259頁。
[24]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新绛孝陵陶窯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25] 對於陶寺文化的分期,學術界存在不同意見,主要分歧在於陶寺文化早期的歸屬,或以為所謂陶寺文化早期屬廟底溝二期文化,或以為其應屬陶寺文化。為行文方便,本文暫取陶寺文化分三期的表述方式,並不代表同意關於陶寺文化分三期,且早期與廟底溝二期文化性質不同的觀點。
[26] 高江濤:《陶寺遺址聚落形態的初步考察》,《中原文物》2007年第3期。
[27] 戴向明、田偉:《絳縣周家莊遺址聚落考古的主要收穫》,張弛等編著:《區域、社會與中國文明的起源》,北京:科學出版社,2019年,88-99頁。
[28] 中國國家博物館、山西省考古研究院、運城市文物保護研究所:《山西絳縣周家莊遺址2015年發掘簡報》,《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1年第8期。
[29] 田偉:《從陶寺到周家莊——晉南龍山晚期中心聚落之變遷》,《中國文物報》2021年10月1日第六版。
[30] 持此觀點的學者較多,如東下馮遺址的發掘者就以為其與河南龍山文化三里橋遺址的同時期遺存更為接近。參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等:《山西夏縣東下馮龍山文化遺址》,《考古學報》1983年第1期。
[31] 王力之:《晉南運城盆地龍山時期遺存探討》,《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年第8期。
[32]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洪洞縣博物館:《洪洞侯村新石器時代遺址調查、試掘報告》,《三晉考古》(第二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17-218頁。
[33] 或稱之為“東下馮文化”,本文暫採用二里頭文化東下馮類型說的觀點。
[34] 田偉:《聞喜千斤耙採礦遺址及相關問題研究》,《文博》2020年第6期。
[35] 劉緒:《商文化在北方的進退》,《夏商周考古探研》,北京:科學出版社,2014年。
[36] 本文采鄒衡先生的商文化分期體系,詳參:鄒衡:《試論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科學出版社,第90-169頁。
[37] 田偉:《從“因循夏跡”、“東西對峙”到“以藩屏周”:晉南地區商周時期聚落形態變遷分析》,待刊。
[38]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洪洞縣文物旅遊局、洪洞縣博物館:《山西洪洞縣坊堆-永凝堡遺址晚商和西周遺存調查簡報》,《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0年第10期。
[39] 橋北考古隊:《山西浮山橋北商周墓》,北京大學中國考古學研究中心、北京大學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編:《古代文明》(第5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347-394頁。
[40] 中國國家博物館、山西省考古研究院、運城市文物保護研究所:《山西絳縣周家莊遺址2017年東區發掘簡報》,《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0年第10期。
[41] 白曙璋、高振華:《山西聞喜酒務頭商代墓地》,國家文物局主編:《2018中國重要考古發現》,文物出版社,2019年,第64-67頁。
[42] 田偉:《商代晚期的東西對峙》,《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0年第2期。
[43] 田偉:《商代晚期的東西對峙》,《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1年第2期。
[44] 我於最近撰文總結各家觀點,並據新見材料再次論述幾處墓地的葬者為懷姓九宗。如考古工作表明,橫水墓地葬者生前所能控制範圍小,不合於諸侯等,應為諸侯之附庸等。參看:田偉:《由新見材料再論絳縣橫水、翼城大河口墓地的性質》,《故宮博物院院刊》待刊。
[45] 绛縣橫東是我們近年行發現的遺址,當為橫水墓地葬者生前居邑之所在。筆者將有專文介紹該遺址,並討論相關問題。參看:田偉:《倗伯居邑探索》,待刊。
[46] 橋北考古隊:《山西浮山橋北商周墓》,北京大學中國考古學研究中心、北京大學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編:《古代文明》(第5卷),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347-394頁。
[47] 中國國家博物館等:《山西絳縣周家莊遺址2007-2013年周代遺存發掘簡報》,《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8年第3期。
[48] 田偉:《試論絳縣橫水、翼城大河口墓地的性質》,《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年第5期。
[49] 田偉:《商代晚期的東西對峙》,《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1年第2期。
[50] 唐曉峰:《甲骨文所見唐地史跡及相關歷史地理問題》,《歷史地理》第十八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44-148頁。
[51] 田建文:《晉國早期都邑探索》,《三晉考古(第一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8頁。
[52] 馬保春:《晉國歷史地理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48頁。
原文刊于:北京大学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所编:《青铜器与金文》第八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