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下岗了?证上有你名字房子未必是你的?真相是……

2017-05-05 台山发布 台山发布


这两天

你的朋友圈有木有被这条消息刷屏

5月1日起,房产证“下岗”了!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来了!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

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这也就意味着,

以后买房子拿的都是不动产权证,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那么~

已颁发的房产证是不是作废了?

还有“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不等于房子是你的”、

“房产证上没名字无所谓,

不动产登记时加上就行了”

……

这些网传说法靠谱吗?

今天就跟着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房产证是否无效了?必须换不动产权证?


目前,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停止颁发,买房子拿到的是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并不作废,仍然有效


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进行,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


  • 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 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事实上,2016年6月底,广东已全面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比国家的要求提前了半年,走在全国前列。广州则在2015年11月2日正式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工作。


房产证上有你名字≠房子是你的?


之前有网传文章称,“很多人认为,判断房屋产权归谁所有的方法很简单,只要看看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可以了,实际上这是大错特错的。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其实不重要,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房屋权属只有依法实行登记,产权人才能获得产权。”



不少小伙伴看完后开始对自己房子的产权归属表示担忧。


对此,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显认为:“房产所有权确实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网传文章中的有些说法并不准确。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登记机构依法登记后才产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如房产证)记载的信息,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之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该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为准。



一般情况下,

房产证上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都是一致的。

大家不用过于担心~



房产证没名无所谓,不动产登记加就行?


近日还有网传文章称:“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女性不用考虑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字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时加上。”

        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认为这样的理解“有些想当然”。


        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是对已经确定的产权归属再次审核确定,只是优化了办证程序,理论上若首次进行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是谁,不动产登记时就登记谁;若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增加名字,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若房产处于按揭、抵押状态,则无法增加名字。


       律师张耀显也认为“文中说法混淆了概念,容易误导产权人”。


        他说,不动产登记在房屋产权归属上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只是不动产权属证书形式有所改变,在现行法律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房产登记并不影响产权人的利益,也不会伴随发生谁吃亏、谁受益的情况出现。

看完这些有木有觉得心里踏实了许多?

也分享给身边的小伙伴吧~




来源:广东发布

责编:园

编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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