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严查!台山摩托车、电动车车主注意了!
台山市公安局
从2021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
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交通秩序“百日行动”
行动采取执法与宣传双管齐下、集中整治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等针对性措施,力争实现“两个下降、一个零发生、三个提升”目标,即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较大交通事故零发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百日行动”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时段:赶集赶圩、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重点时段。
2、重点整治道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近2年曾发生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城镇赶集赶圩点、工厂企业、工业区等务工人员比较集中出行的周边道路。
3、重点整治对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摩托车集中整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搭载、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参加检验或不购买交强险、多次违法未处理、竞速行驶(飙车)、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等。
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逆向行驶、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醉酒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载物、互相追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等。
2021年3月2日
台山市公安机关多警种联合
开展了第一次全市统一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首日,全市交警联合辖区派出所在辖区内重点路段设置卡点,对过往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检查。行动中,全市共出动警力151人次,检查车辆1352辆,查处无证驾驶10宗,酒后驾驶4宗,超员搭载1宗,不戴头盔21宗,查处其他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3宗。
整治行动已经在全市范围开展
台山公安提醒广大驾驶人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循“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安全要求,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摩托车车主或驾驶人要留意行驶证、驾驶证是否有效,及时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关牌证及年检(审)手续,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避免车辆被扣留。
来源:江门公安、市交警大队
编辑:邓嘉文
监制:吴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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