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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广西公务员,12月起施行新规,有这些情况要撤职!

2017-11-23 防城港发布


广西第一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的专项政府规章,

12月1日就要正式施行啦!

快随小编一起去看看~

      11月20日下午,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问题。超标建设办公楼,情节严重可撤职!




据介绍,这是广西第一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专项政府规章。《办法》的实施,是广西机关事务法制建设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广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下面让我们看看有哪些具体举措


1公务用车 正建设使用和监管平台


办法规定,公务用车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另外,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登记、指定停放、节假日封存、公务标识等管理措施,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提供方式。

办法要求,各政府部门应当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制度,建立健全运行费用单车核算、使用登记、统计报告和使用公示等制度。


据介绍,目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在建设全区公务用车使用和监管平台,实行全区联网。今后全区各地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和相关记录,将统一在平台上显示。



2办公用房 统一管理 统一规划建设


过去,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由各单位自建、自用、自管。这种分散的管理模式,造成各单位盲目建设、超面积建设和超标准装修。


办法明确规定,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逐步解决办公用房使用苦乐不均问题。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从严控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审批。对具备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


政府各部门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因新建、调整和机构撤销等原因腾退的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收回后统一调剂使用。不得超标准使用、多头占用或者拒交应腾退的办公用房。



3公务接待 建立服务资源共享机制


针对各类机关会议:


办法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会议规定和标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各机关内部会议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减少会议开支。


公务接待方面:


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制度,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服务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政府各部门所属接待、培训、运动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鼓励这些场所实行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4监督检查 建立举报和投诉受理制度


办法增加了对机关事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


按照规定,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政府采购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机关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购买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隐患的,要发出风险预警或者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


同时,要建立举报和投诉受理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和信函地址等




如果发生超标准配置机关资产,

超规模、超投资概算建设办公用房,

超标准使用、多头占用

或者拒交应腾退的办公用房,

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的结构、用途等情况,

该怎么处理?


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以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规章正式施行以后,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将做到有法可依,

能够有效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


重点都get到了吗?

快告诉身边的小伙伴~


来源:金色防城

编辑:杜昕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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