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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与喜欢在一起

2017-01-26 陌上清风

下班,在电梯里遇到一位作协前辈,“在楠溪江文丛里看到你的小说《老周》,写得真好,真的很好。”

“平时也有写写的吧?”前辈追问。

支支吾吾答不上来,还未欣喜,已然汗颜。其实,文字荒废到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都算不上。

只是,什么时候开始与文字结缘的呢?

——小学一年级在外婆家。刚开始连数字2也不会写,急得直哭。刚刚学会认字,就去翻表姐收藏的小人书,囫囵吞枣看得入迷,遇到不认识的字,哪里舍得起身查字典,自以为是地认了很多半边字。夏天的傍晚,有生意头脑的表姐常在自家房前的街上摆摊出租小人书,有时也跟小伙伴互换自己没有的书看。我呢,总是自告奋勇守在边上安静地看书。

那时候没有什么课外读物,每学期发到手的新语文书,小小的人儿总是先睹为快。低我一个年级的表妹,很喜欢听我读新书上的故事。记得有一篇是《踢鬼的故事》,配着着黑白插图,是一个穿白衣的“鬼”。我和表妹又好奇又害怕,两个人再三合计,最后由表妹蒙住图片,我哆哆嗦嗦往下读,读到最后,才发现根本没什么鬼怪,被鲁迅先生踢飞的原来是盗墓贼,差点惊出一身冷汗的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三年级回到自己家。某日,在阁楼发现补老鼠咬掉一角的《红楼梦》、《儒林外史》等书,原来是父亲的藏书。看得稀里糊涂,只懂个大概,居然也如痴如醉。母亲说父亲去外地谋生前,喜欢在煤油灯下看书,常被心疼油费的她责备。可惜,后来的父亲迫于生计,远离了书本。

——初中开始摘抄好词好句,剪贴喜欢的文章,到高中还是经常不务正业,抄抄剪剪,笔记本加起来是厚厚的一叠。习作开始得到老师表扬,和被当成范文传阅。不知不觉,对语文有着天然的迷之自信。语言是相通的,英语也学得不错。花了大力气的数理化,成绩反倒不理想。

——长大后,读到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里说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想起小时候看《红楼梦》、《儒林外史》的经历,仿佛得遇知音。

少女时代敏感而自尊,涂涂抹抹写起日记,虽不是每日必写,有时候是周记,有时候是月记,倒也一直坚持了下来,比学习不知要自觉多少倍。直至步入婚姻,一个人写日记终觉不便,那么沉入生活吧,我对自己说。后来,有了孩子,很享受亲子阅读的时光,除了偶尔在QQ空间记录生活点滴,再无其它。

工作第一年,在同事引荐下加入县作协,长久以来没什么作品,都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会员。有时也会暗暗责问自己,明明很喜欢,为什么可以轻易地放弃?很快,这些念头被忙碌的工作、生活,更多的懒散所淹没。

后来的后来,机缘巧合,2015年开通个人公众号,陆续贴上学生时代的习作,2016年开始贴上新写的文章。虽然过去的这一年,只发表11篇文章两万多字,公众号关注人数寥寥。但还是要谢谢自己,虽已尘满面,终还是逐字逐句敲出所遇所感。这些,深夜的键盘都记得。

我喜欢写字,去写吧。你喜欢烘焙,去做吧。他喜欢旅行,出发吧。每样遵从内心,喜欢就不要等,趁余生还长,趁余生不长。

2017,愿我们与喜欢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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