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伊朗石化行业发展前景、合作机遇及经验分享(伊朗财经内参10-13)
本文内容源自中石化驻伊朗代表处副总代表朱济友在中东商务团中资企业晚餐座谈会上的演讲。
一、伊朗石化工业现状
伊朗历1394年(2015年3月20日~2016年3月19日),伊朗石化产品产量超过4,600万吨,比前一年度增加250万吨,出口1,900万吨。
伊朗石化产品产量达到名义产能的80%,同比上升4%。国内外销售总额共230亿美元,其中,国内销售1,400万吨,241万亿里亚尔,出口1,900万吨,合95亿美元。
预计伊朗去年天然气产量1773亿立方米,进口60亿立方米,出口90亿立方米(土耳其)。其国内用于原料、燃料的天然气,去年超过4,580万立方米/日,前年为4,370万立方米/日。
消耗的乙烷去年为152.5万吨,前年为147.4万吨。
消耗的凝析油去年为538.2万吨,前年为523.9万吨。
中石化驻伊朗代表处副总代表朱济友
伊朗国家炼油销售公司(NIORDC)目前有9大炼厂(见附1),名义炼油能力合计195.5万桶/日,另有6个中小型炼厂,名义炼油能力共8.4万桶 /日,总计203.9万桶/日。伊朗目前原油加工能力为180万桶/日,炼能不足,汽油品位低,需要进口汽油才能满足需要。目前汽油进口约800万升/日。
如果我们把油气行业的炼油、化工、天然气炼制、液化天然气(LNG)、天然气液(NGL)等都划分为石化行业,伊朗石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二、伊朗石化工业的投资计划
根据第6个五年计划,2016-2021年,伊朗石化产品年产量达到9100万吨,销售额610亿美元。为实现这一目标,需投入资金370亿美元,以完成各类石化项目。
其中,阿巴丹炼厂升级改造需要30亿美元。大不里士、德黑兰、阿巴斯港、伊斯法罕4个炼厂改造需要100亿美元,以使其燃料油产量降低到10%以下。
伊朗现有超过67个石化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如果完全投产,伊朗石化产品总生产能力将超过1.2亿吨/年。伊朗国家石化公司(NPC)下属公司见附2。
对于中国为伊朗石化工业融资,目前,萨巴兰石化公司(Sabalan Petrochemical Complex) 项目融资已经敲定,马斯吉德-苏莱曼石化公司(Masjed Solaiman Petrochemical Complex)项目融资不久即将敲定。另外,伊朗石化工业将获得中国总额70~100亿美元的融资。
(1)新建炼厂计划
伊朗计划新建5个炼厂项目,波斯湾之星凝析油炼厂(Persian Gulf Star Condensate Refinery)、西拉夫炼厂园(Siraf Refining Park)、设拉子凝析油炼厂(Shiraz Gas Condensates Refinery)、巴赫曼格努(Bahman Geno (Hormoz) Heavy Oil Refinery)、Anahita Oil Refinery等。新增原油、凝析油炼油能力141万桶/日。
2014年7月,伊朗拟在西南部布什尔省阿萨鲁耶市西拉夫镇兴建48万桶/日处理能力的凝析油炼厂园(8个单独的凝析油炼厂,每个6万桶/日)。预计总投资30亿美元,每个项目投资2.5~3亿美元,生产装置包括:6万桶/日的凝析油分馏单元、3,100桶/日的液化石油气回收单元、3,100桶/日的液化石油气处理单元、34,450桶/日的石脑油加氢单元、3,700桶/日的煤油处理单元等。工期38~40个月,预计2017年8月投产。NIORDC将对每个炼厂参股20%。投资者需要准备启动资金,当项目进展到一定程度,NIORDC将介绍投资者到伊朗国家开发基金(NDF)申请融资。炼厂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氢气、蒸汽等,将由8个炼厂的投资者联合投资设立的基础设施开发公司(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Company)来建设,其中NIORDC 占20%,每个项目的投资者各10%。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基础设计已经完成。项目回报率(包括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能达42%。
2015年3月伊朗选定了8家投资者,分别是:纳姆瓦兰公司(Namvaran Co.)、帕萨尔加德能源开发公司(Pasargad Energy Development Co.,PEDC)、法勒坎-纳瑞甘-萨仔联合体(Consortium of Falkon- Naregan and Sazeh Companies)、塔明石油石化投资公司(Tamin Petroleum & Petrochemical Investment Co.,TAPPICO)、塔纳沃布总承包商公司(Tanavob General Contractor ,G.C.)、伊朗武装力量社会福利投资组织(Armed Forces\' Social Welfare Investment Organization,SATA)、石油法拉阳德能源工程公司(Petro Farayand Energy Engineering Company,PFE)、阿明卡斯拉能源公司(Energy Amin Kasra)等。
为促进投资炼厂园的建设,伊朗石油部给出了激励方案:石油部将允许炼厂的产品出口;承诺在项目建设的最初几年(12年),向投资方划拨炼厂原料凝析油,最低90%;与其他炼厂一样,原料价格折扣5%;因为炼厂园在特别经济区,根据现有和将来的政策规定,享受特别经济区的税收减免;划拨土地出租给项目,租期20年。目前,已经为炼厂园准备了300英亩土地(合1,821亩,约12公顷),因此投资者不用再费时、费力、费钱去申请土地。
(2)“消灭火炬”计划
伊朗计划推进把伴生气利用起来发电,或回收后用于化工原料,比如天然气凝析液(NGL)等。
油田伴生气主要成份是甲烷,伴生气回收处理就是指将乙烷、丙烷、丁烷和重组分从气流中分离出来,进一步加工,可获得NGL。伊朗现有16个NGL处理装置和一个AMAK厂。目前,伊朗油田伴生气回收量达1.87亿立方米/日。现有NGL装置名称及其天然气处理能力见附表2。
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计划再建10个NGL厂,大部分还处于研究阶段。预计总投资额110多亿美元,天然气处理能力达到7,500万立方米/日。
(3)甲醇生产计划
2014年12月30日,伊朗石油部副部长兼国家石化公司(NPC)总裁穆罕默德?哈桑?佩旺迪(Mohammad Hassan Peyvandi)表示,到2020年,伊朗甲醇年产量将从目前500万吨增加到2,500万吨,用甲醇生产丙烯和聚丙烯将是NPC优先考虑的方向。伊朗未来年产甲醇将高达2,500万吨,一定会对全球甲醇市场价格造成影响。
伊朗现有的4个甲醇生产装置总生产能力504.4万吨/年,因天然气原料充足,都已经超负荷生产,产量超过其设计能力。伊朗规划和建设中的12个甲醇装置总能力高达1914万吨/年。
(4)伊朗液化天然气(LNG)计划
伊朗有5个LNG项目计划,分别为:伊朗液化天然气(Iran LNG)、帕斯液化天然气(Pars LNG)、波斯液化天然气(Persian LNG)、北帕斯液化天然气(North Pars LNG)、高勒山和费尔多西液化天然气(Golshan & Ferdowsi LNG)等,其中Iran LNG是唯一开工建设的项目。由于相关制裁,伊朗无法获得西方公司建设大型LNG厂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所有LNG项目都遇到了很多困难,如技术许可、关键设备采购、融资等。2013年9月,伊朗液化天然气公司(Iran LNG CO. ,ILC)的主要股东伊朗石油退休基金投资公司(Iran Oil Pension Fund Investment Co.,OPIC)决定暂停“Iran LNG”项目。
近10年来,伊朗与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公司(Australian LNG Ltd)、俄罗斯Gazprom公司、中海油等公司磋商,拟建设中小型LNG厂,甚至小到年产LNG 5~30万吨,但都没有达成最后协议。
2015年1月28日,伊朗邀请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建设伊朗中小型液化天然气(LNG)厂。按伊朗历(始于3月20或者21日)每年的前8个月,NIGC承诺向这些LNG厂提供原料天然气(这意味着,在每年相对较冷的11月20日之后的4个月,NIGC不保证提供原料气,期间,LNG厂可能会因为缺少原料气而停产)。
有意投资的公司在建设中小型LNG厂领域须有丰富的经验、有足够的能力获得所需现金。LNG厂的规模由投资者决定,但是厂址须由NIGC批准。另外,相关天然气输送管线的建设成本需由投资者提供。投资者必须通过伊朗能源交易所(Energy Bourse)销售其生产的一半LNG产品。
至2022年3月,每月接收的原料天然气价格计算公式为:能源交易所LNG每百万英热单位(MMBTU)的平均价格-3.3美元/MMBTU;从2023年到2027年,上述公式中的减数为2.8美元,(可以理解为,减数就是投资者的回报,按每MMBTU的原料收取设定的加工费,以吨计,分别约为:165、140美元)。根据LNG厂所在地点不同,价格会有变化。LNG生产商和采购商,有权出口其生产或者采购的LNG。
三、合作及经验分享
中国目前是伊朗原油的主要买家,且早在2000年以前,中石化就参与了伊朗石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比如CROS项目及ARAK炼厂升级改造项目等,为伊朗石化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双方石化行业的合作发展也保持了非常好的势头。
CAVIC公司,通过一期“大盘子计划”,与伊朗进行化工项目的合作,总额200亿人民币。
据伊朗Mehr通讯社2016年4月26日报道,伊朗和中国已开启新一轮关于投资伊朗石化领域的谈判。此前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CNTIC)与伊朗刚签下6亿欧元大单。中国的寰球(CNPC)、天成、五环、惠生集团及惠生工程等公司也已经进入伊朗的石化行业。
就中石化而言,2011年底开始的对伊更严厉的制裁给双方项目合作造成了很大困难。当时已经签署的几个大的炼化合同不能执行,已经执行的项目也因为欧美等制造厂商不再提供设备材料及现场服务而进展缓慢。尽管项目实施受到制裁的严重影响,但我们还是想尽办法,不但把炼厂建好,还把炼厂开起来并生产出了合格的产品。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中石化在伊朗石化行业赢得了信誉、占得了“先手”,为后续项目开展奠定了基础。
多年来,伊朗经济发展受到制裁的严重影响,百废待兴。随着伊核协议的达成以及对其制裁的逐步解除,伊朗迎来了发展的新曙光,到处是机遇,但也面临着发展的瓶颈,那就是资金短缺。资金问题已经成了取消制裁后的首要问题。目前伊朗为了发展,也开出了一些优厚条件,就是项目跟融资挂钩,如果企业可以融到资,就能拿到项目。这对石化领域的合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能够快速地整合好各种融资方式、协调好工程建设力量,统筹兼顾好投资回报等,是对我们的政府、企业全面协调反应机制的考验。做得好,合作前景广阔;做得不好,就将面临着日韩、欧美企业的有力竞争。所以我们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充分协调,发挥国家的整体竞争优势。
四、相关建议:统筹兼顾,着力打造炼油化工技术的第三张名片
2016年3月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曹湘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先进的炼油化工技术与装备“走出去”条件成熟,应向国外尤其是“一带一路”国家大力推介,将其打造成继高铁与核电之后的第三张“国家名片”。
目前中国已掌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和部分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炼油、乙烯、芳烃成套技术。以此为基础,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动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提高中国石化产业及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能力等方面考虑,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1)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加大炼油化工技术与装备向外推介力度。在国家领导人重大外交活动中,像推介高铁、核电一样,将炼油化工技术与装备作为中国“走出去”的名片,向沿线国家推介。
(2)金融等部门加大炼油化工技术与装备“走出去”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国内企业以带资承包的方式获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炼化项目,国家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增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
(3)以项目为载体,鼓励石化企业和装备制造企业“抱团出海”。国家宜统筹协调石化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和设计施工企业,以项目为载体,由石化企业牵头,与装备制造企业、工程设计企业一起“抱团出海”,承接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型炼化项目。
(4)支持中国企业与“一带一路”国家有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提高中国石化企业和装备制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因此,我们与伊朗石化行业不但各自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更会因为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为双方互利合作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全新的发展契机。
长按二维码“识别图中二维码”加入!更多信息请“查看历史消息”! 猎头合作/岗位咨询/商务合作/版权问题/读者投稿,请联系: 联系人:许哲民(先生) 移动电话:13906017753 电子邮箱: QQ/微信:19000734/energylietou QQ群:75335340(猎头/项目信息) 官方网址:http://www.hqhun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