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天然气】福建天然气价格机制:配气价格高于0.9元/立方米时 燃气公司承担不低于20% 用户承担不超过80%(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的通知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物价局(发改委):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价格,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按照城市燃气公司和用户共同承担消化上游购气成本上涨的原则,联动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当门站价格上调时,配气价格高于0.9元/立方米的,由城市燃气公司自行消化不低于20%,终端用户承担不超过80%,配气价格低于0.9元/立方米且仍有降价空间的,可视实际情况由城市燃气公司适当消化。当门站销售价格下调时,全额向终端用户传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修改完善优化现行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确保价格及时传递到位。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价格政策和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7〕32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一):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合同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合同天然气门站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给燃气电厂的门站价格调整为83.9273元/吉焦(折3.203元/立方米)。

  二、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的门站价格(含燃气电厂置换气量)调整为66.5811元/吉焦(折2.541元/立方米)。

  三、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10月24日


相关(二):泉州市物价局关于管道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市)物价局(发改局、经济局、科经局),市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合同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闽价商〔2018〕219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的通知》(闽价商〔2018〕22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和管道然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的通知》(闽价商〔2018〕220号)文件要求,我市《泉州市物价局转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价〔2017〕17号)文件中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关于“上游购气成本的上涨由城市燃气公司和用户共同承担消化,即当门站销售价格上调时,由市燃气公司自行消化不低于 20%,终端用户承担不超过 80%;当门站销售价格下调时,全额向终端用户传导”修改为“当门站价格上调时,配气价格高于0.9元/立方米的,由城市燃气公司自行消化不低于20%,终端用户承担不超过80%,配气价格低于0.9元/立方米且仍有降价空间的,可视实际情况由城市燃气公司适当消化;当门站销售价格下调时,全额向终端用户传导”,以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市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其它联动事项仍按《泉州市天然气价格联动暂行规定》(泉价〔2016〕130号)执行。

二、调整我市管道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合同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闽价商〔2018〕219号)和《泉州市天然气价格联动暂行规定》(泉价〔2016〕130号)的文件要求,相应上调非居民销售价格,其终端销售最高限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552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952元,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居民生活用气终端价格维持不变。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同时通过政务信息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有关天然气价格政策的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天然气价格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各地执行过程中如遇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本通知自2018 年 11月 1 日起执行。

 

泉州市物价局  

2018年10月31日


相关(三):福建福州五城区管道天然气提价 基础售价改为3.5元/立方米

    记者11月2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因中海福建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0.4元/立方米,按照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城市燃气公司和用户分别承担20%和80%,福州市五城区(除长乐)上调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本月起,福建省进一步优化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按照城市燃气公司和用户共同承担消化上游购气成本上涨的原则,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

  当门站价格上调时,配气价格高于0.9元/立方米的,由城市燃气公司自行消化不低于20%,终端用户承担不超过80%;配气价格低于0.9元/立方米且仍有降价空间的,可视实际情况由城市燃气公司适当消化。当门站销售价格下调时,全额向终端用户传导。

  此次调价,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18元/立方米,调整为3.5元/立方米,自本月1日起执行。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由现行3.18元/立方米,调整为3.5元/立方米,自下月1日起执行。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编辑:华气能源猎头(微号:energyhunt) 

转载请注明出处,感谢!


更多文章,请通过公众号“文章检索”--->”关键词检索“。


相关文章:

1、【新能源】福建实现高速服务区充电站全覆盖

2、【天然气】福建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9%

3、【天然气】福建省内首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 在集美区正式投产

4、【天然气】《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执行

5、天然气省网式微,会从福建开始吗 | 最弱省网启示录

6、【天然气】2018年11月起厦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上调新规 居民用气第一档涨0.32元

7、【天然气】福州迈入双气源供气时代 西气东输天然气抵达福清

8、【天然气】海西天然气管网泉州—德化线开工建设 全长130公里

9、【天然气】最弱省网之福建启示录(一)-上无气源优势、中无管道、下有燃气诸侯 |


项目供需:

1、【项目收购】收购企业名录:天然气类项目(城燃、分布式能源等为主)

2、【项目收购】江苏某地方性国企 寻发电类(含热电联产)项目

3、【项目收购】北京某公司收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4、【投资需求】英国某投资集团 寻中国地区能源等行业大型项目(5亿美元以上)

5、【项目出售】寻收购方-贵州三个待运营县级城燃项目

6、【项目出售】天然气-河北两县&江西城燃项目+批量加气站

7、【项目融资】内蒙古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部分股权融资

8、【项目转让】山东、浙江舟山、大连、内蒙古油库和码头项目转让

9、【项目融资】山东乐陵市1LNG加气站+1CNG加气站+2加油站项目(齐全未运营)

10、【项目融资】加气站项目:陕西榆林5个、陕西咸阳1个、新疆1个、河北6个。

11、【项目融资】湖南邵阳县级城燃项目寻合作(手续齐全待运营)

12、【设备供应】盘煤仪代理:固定式激光盘煤系统(火电厂盘煤利器)

13、【项目融资】秘鲁油页岩矿开发项目(共10多个矿区)

14、【工程项目】EPC垫资后回购:河北多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15、【猎头岗位】某能源化工集团-招聘:中国区总裁(>200-300W)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本公众号内容大多源自网络整理,素材、图片、视频版权属原作者,所发表的文章仅为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或引用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提倡互联网精神:开放、平等、协作、分享、进步。


    

长按二维码“识别图中二维码”加入!多相关文章,请通过公众号“文章检索”---“关键词检索”查阅!

猎头合作/岗位咨询/商务合作/版权问题/读者投稿,请联系:

联系人:许哲民(先生)

移动电话:13906017753

电子邮箱:joker@hqhunt.com

QQ/微信:19000734/energylietou(烦请备注)

QQ群:75335340(猎头/项目信息)

官方网址:http://www.hqhunt.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