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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白俊:国家管网运营开新局,2021年LNG接收站剩余能力如期公布

原标题:白俊:国家管网运营开新局,2021年LNG接收站剩余能力如期公布

来源:中外能源经济观察(微号:gh_faf6ee01d0c0) 作者:白俊(北京燃气研究院副院长)

【内容摘要】
  • 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570.7万吨,占接收站设计能力26.4%
  • 海南接收站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最多,月度变化呈现规律性
  • 北海接收站实际可用剩余能力第二,但冬季高峰期少
  • 天津接收站冬季无码头接收剩余能力,其他月份实际可用剩余能力不足标准船满载量
  • 深圳接收站码头接收、储罐周转和外输设施全面饱和,无剩余能力可用
  • 防城港接收站设计能力小,实际可用剩余能力不多
  • 粤东接收站每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波动变化较大


      国家管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自2020年10月1日正式运营以来,主动开发石油天然气储运需求,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开放,促进油气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市场形势变化。借助国家管网基础设施,中海油进口LNG资源首次实现以管道气形式供应到贵州、湖南、湖北、山东和安徽等十多个省份,中石化实现“南气北上”“海气南下”,弥补中北部市场缺口,缓解华东保供压力,并把四川页岩气打入贵州管道气市场。民营企业九丰集团首次实现LNG船货登陆国家管网接收站。民营企业广汇能源启东LNG接收站实现与国家管网互联互通双向供气,开启通过国家管网管道代输供应苏北市场。港华集团依托国家管网实现储气库资源外输至下游企业。虽然这些变化影响力还非常有限,不足以改变既有市场格局,但对建立有效竞争的天然气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按照现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要求,国家管网2020年12月5日按期公布了2021年油气基础设施剩余能力和服务价格等相关基础信息,这些信息有利于第三方市场主体结合自身供应能力和下游用户需求,探索利用国家管网基础设施的新机会。随着用户认知度提高、市场发展深入和监管要求逐步完善,预计未来基础设施相关信息披露会进一步丰富。本文对国家管网公布的6座LNG接收站相关信息进行了初步梳理和分析。

一、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570.7万吨,占接收站设计能力26.4%。
       国家管网公布的6座LNG接收站分别是北海接收站、天津接收站、深圳接收站、防城港接收站、粤东接收站和海南接收站,设计年接收能力分别为600万吨、600万吨、400万吨、60万吨、200万吨和300万吨,合计2160万吨。
       由于历史原因,现有LNG接收站需要优先满足原经营主体既有服务需求,剩余能力再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接收站剩余能力包括码头接收剩余能力、储罐周转剩余能力和外输设施剩余能力三个指标,三者中最小的能力是接收站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决定了接收站的实际可用程度。
       按照这个方法统计,2021年6座接收站合计实际可用剩余能力为570.7万吨,占2160万吨设计能力的26.4%。作为唯一可以参照的信息,2020年年初中石化和中海油公布的数据显示,这些接收站2020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为473.9万吨,比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低20.4%,相当于2160万吨设计能力的21.9%。
       分月看,2021年4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最高,合计62.15万吨,12月份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最低,合计24.75万吨。11月和12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明显低于其他月份,体现了12月和1月作为冬季天然气消费需求高峰,原经营主体预定接收站使用窗口期较多的特点。从中石化和中海油先前公布的数据看,2020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汇总数据的季节性特征并不明显(图1)。
图1  6座接收站分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单位:万吨)
注:2021数据来自国家管网,2020年数据来自中石化和中海油
       分接收站看,深圳接收站和天津接收站分别毗邻珠三角和京津冀两个主要消费中心市场,当地管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因此优先预定的容量多,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很少;海南接收站和北海接收站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多,周边天然气需求市场不大,市场开发也相对较慢;粤东接收站和防城港接收站实际可用剩余能力较少,但二者接收能力也小。
       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与第三方市场主体能真正申请和操作的使用机会可能有一定差异,原因是这些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在不同接收站的分布参差不齐,每个接收站的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和LNG船舶的最大装载量或经济装载量不一定完全匹配。另外,按监管办法要求,接收站剩余能力也会每月更新,如果原经营主体放弃一些进口窗口期,相关信息如果能及时有效地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开,应该会增加后者的接收站使用机会。

二、北海接收站全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多,但冬季高峰期少
       北海接收站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250万吨,占600万吨年设计能力的42%。北海接收站实际可用剩余能力之多在6座接收站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海南接收站。该接收站储罐周转剩余能力相对富裕,但码头接收剩余能力和外输设施剩余能力相对不足。北海接收站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比中石化数据显示的2020年剩余能力413.9万吨低40%,表明2021年原经营主体对接收站的计划利用率将明显增加。
图2  北海接收站分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单位:万吨)
注:除注明中石化外的数据均来自国家管网
       分月看,2021年11月和12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最少,大致反映出11月和12月冬季需求高峰期接收窗口优先预定较多的情况(不考虑接收站维检修时间安排),其他时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相对稳定,多数在24万吨(图2)。国家管网10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最后两个月的实际可用剩余能力也分别是24万吨。实际使用情况尚未公布。由于北海接收站11月2日发生施工失火事故,据报LNG船货已转移至其他接收站接卸,北海接收站正常接货推迟至12月中旬以后。因此预计2020年11月和12月第三方利用北海接收站的可能性小。
       虽然2021年11月和12月北海接收站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少,但考虑到相对充足的储罐周转剩余能力,第三方或许可以利用2021年8月至10月相对宽松的实际可用剩余能力进口LNG船货,在11月和12月再主要以槽车运输方式出货。
       服务价格方面,北海接收站2021年服务收费与国家管网2020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表1),无论是气态交付还是液态交付,收费价格是6座接收站中最低的。
表1 北海接收站服务价格
注:价格单位为元/立方米,以下同,除非特别标明。

三、天津接收站冬季月份无码头接收剩余能力,其他所有月份实际可用剩余能力不足标准船满载量
       天津接收站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21.5万吨,占600万吨年设计能力的4%。该接收站码头接收剩余能力相对不足,外输设施剩余能力相对过剩。储罐周转剩余能力冬季相对宽松,夏季相对不足,与其浮式接收站功能有关。天津接收站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与中海油数据显示的2020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24万吨接近,但二者月度分布差异大(图3)。
图3  天津接收站分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单位:万吨)
注:除注明中海油外的数据均来自国家管网
       国家管网公布的数据显示,天津接收站2021年1-3月和11-12月无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其余月份或多或少存在实际可用剩余能力,4月份最多,有5.3万吨,低于一个16-17万立方米标准运输船的满载量。中海油先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每个月的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均为2万吨。国家管网2020年10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天津接收站2020年11月和12月分别有10.2万吨和8.48万吨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实际利用情况尚未公布。
       根据国家管网的信息,截止2020年11月29日,天津接收站今年液态LNG外输量达到300.4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40%,首次突破300万吨大关。天津接收站2014年11月14日首次启动液态分销,当年液态分销量只有1.98万吨,2015年全年也仅有13.58万吨。近几年,天津接收站抓住国家“煤改气”等政策实施带来的机遇,大力开拓液态LNG加注市场,液态分销量呈现快速增长,如今已成长为全国最大的液态LNG供应基地,占据了华北液态LNG供应市场的二分之一。
       服务价格方面,天津接收站2021年服务收费与国家管网2020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表2),液态交付价格略低于气态交付价格。
表2 天津接收站服务价格

四、深圳接收站码头、储罐和外输全面饱和,无剩余能力可用
       深圳接收站年设计能力400万吨,2021年无实际可用剩余能力,码头接收、储罐周转和外输设施全面饱和(图4)。此前中海油发布的数据显示,深圳接收站2020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每个月1万吨。国家管网数据显示,2020年11月和12月深圳LNG分别有12.3万吨和4.5万吨实际剩余可用能力。实际利用情况目前尚未公布。
图4  深圳接收站分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单位:万吨)
注:除注明中海油外的数据均来自国家管网
       根据国家管网的消息,2020年12月1日,深圳接收站天然气日外输量达到2046万立方米,创下2018年投产以来日输气量最高纪录。自深圳接收站实施公平开放以来,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下游客户量逐渐增加,日外输量稳步提升,接收站产能得到了充分释放。目前,深圳接收站的生产线正高负荷运行。深圳接收站日槽车外输量自10月1日融入国家管网以来呈现持续增加趋势,日装车量从划转之前的个位数上升到11月29日的73车,增长幅度近十倍,创下了接收站投产以来的最高纪录。
       服务价格方面,深圳接收站2021年服务收费与国家管网2020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无论是气态交付还是液态交付,收费价格均为6座接收站中最高。
表3 深圳接收站服务价格

五、防城港接收站设计能力小,实际可用剩余能力不多
       防城港接收站2021年每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0.5万吨,合计6万吨,占60万吨年设计能力的10%。该接收站储罐周转剩余能力每月0.5万吨,码头接收剩余能力每个月3.75万吨(只有12月份少一些,为2.5万吨),相对不足,外输设施剩余能力每个月7万吨,相对过剩。中海油2020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防城港接收站2020年每个月均无任何剩余能力。国家管网数据显示,2020年11月和12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均为0.5万吨。
图5  防城港接收站分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单位:万吨)
注:除注明中海油外的数据均来自国家管网
       根据国家管网的消息,2020年10月23日,防城港接收站完成单日槽车装车117车,日装车量达2404吨,再次刷新防城港接收站单日槽车装车量纪录。自国家管网接管以来,截止10月23日,防城港接收站累计完成槽车装车2079车,合计42438吨,同比增长103.8%。
       服务价格方面,防城港接收站2021年服务收费与国家管网2020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
表4 防城港接收站服务价格

六、粤东接收站每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波动较大
       粤东接收站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20.1万吨,占200万吨年设计能力的10%。该接收站每月码头接收剩余能力和储罐周转剩余能力相同,1-3月、5月、8月、10月都是每个月6.5万吨,其他月份均为零。外输设施剩余能力1-2月份最高,也高于码头接收剩余能力和储罐周转剩余能力,其他月份外输设施剩余能力只有0.4-2.4万吨不等。因此粤东接收站每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波动较大。中海油发布的数据显示,粤东接收站2020年每个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均为1万吨。
图6  粤东接收站分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单位:万吨)
注:除注明中海油外的数据均来自国家管网
       服务价格方面,粤东接收站2021年服务收费与国家管网2020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液态交付、船舶转运和罐箱外输的价格相同。
表5 粤东接收站服务价格

七、海南接收站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最多,月度变化呈现规律性
       海南接收站2021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合计273.1万吨,占300万吨年设计能力的91%,实际可用剩余能力之多居6座接收站之首,并且月度剩余能力变化呈现一定规律性。海南省天然气市场规模小,开发程度不高。海南接收站码头接收剩余能力相对于储罐周转剩余能力和外输设施剩余能力总体上偏小。中海油先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海南接收站2020年实际可用剩余能力每个月1万吨,合计12万吨,占300万吨年设计能力的4%。
图7  海南接收站分月实际可用剩余能力(单位:万吨)
注:除注明中海油外的数据均来自国家管网
       国家管网的消息显示,海南接收站自2020年10月份融入国家管网以来迅速转变思想观念,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多方寻求合作,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的区位优势、内外贸航线密集的业务优势以及独享的保税罐政策优惠,积极对接市场,协助客户做好国家管网托运商审核工作,致力为客户提供仓储、转运等一揽子的资源运输解决方案,为客户寻求最优服务。2020年11月17日,九丰集团13.3万方LNG船货靠泊海南接收站码头,是海南接收站设施开放后首次对外提供接收服务,标志着基础设施公平开放翻开了新的篇章。
       服务价格方面,海南接收站2021年服务收费与国家管网2020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但对船舶转运量规模超过一定数量给予优惠,这应该是吸引九丰集团等用户的一种激励手段。
表6 海南接收站服务价格

八、结语
       国家管网2020年10月10日发布了2020年最后两个月油气管网剩余能力和服务价格等基础信息,本次信息披露是国家管网进入正式运营以来第二次发布相关信息,也是第一次发布全年度的剩余能力和服务价格信息,为已有和潜在用户及社会公众提供了了解2021年管网初步情况的窗口,有利于市场主体结合自身供应能力和下游用户需求,探索利用国家管网基础设施的潜在机会,既提高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又促进油气商品的自由流动。按照现有监管办法要求,国家管网后续将会逐月更新2021年度剩余月份的剩余能力情况,每季度公布上一季度服务对象、服务设施、服务时段和服务总量等内容。随着用户对基础设施认识的提高、市场发展深化和监管要求逐步完善,预计未来基础设施相关信息披露会进一步丰富和及时。从国际油气市场发展经验来看,油气管网基础设施的独立、透明和高效运行是促进油气商品供需双方有序竞争和有效衔接的基础,管网设施运行相关信息的及时发布有利于供需双方高效互动,提升市场发现油气价格的效率。国家管网的高效运转和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促进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的整合与优化,推动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油气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来源:中外能源经济观察(微号:gh_faf6ee01d0c0) 作者:白俊(北京燃气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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