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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事!要购车的丽江人小心了 一字之差可能让你损失千元!

2017-02-16 丽江网旗下 丽江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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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的一位丽江朋友王女士因要购置新车而满怀期待,却不料昨天的一件事让她很“莫咋”(郁闷),还让她损失千元!



事情经过:王女士因为手里的钱不够,想按揭一辆车,所以让丽江某汽车4S店工作人员帮忙办理贷款手续,并交纳订金1000元,4S店工作人员承诺王女士,在贷款手续办完之后,将退还全额订金。王女士一想,这样省事好多,不仅不用亲自去办理麻烦的贷款手续,还能退还订金,于是就签了合同,交了订金。


可就在昨天,王女士打电话到4S店询问贷款是否已办理成功时,工作人员只回复“没办”,便草草了事。由于急于用车,王女士便提出自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并要求退还订金1000元,此时4S店工作人员态度强硬,并表示即便是她亲自办理贷款手续,订金也不予退还,因为合同写的是“订金”,而非“定金”,订金不退!


就这样,因为一字之差,小编的这位朋友白白损失了1000元。而现实生活中,还有几个词也极易混淆,为避免此类遭遇,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它们的区别在哪里。

定金VS订金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


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


欠条VS借条



欠条是当有人向你借款或你向别人借款时,双方达成协议写下的纸质证明,是一种结算性质的事实,具备一定的法律效益。


借条与欠条类似,也是当双方发生借款行为时,签订的相关证明,是一种借贷事实。借条相较于欠条,其格式更加规范。包含姓名,金额,还款日期,身份证信息,手印,公章等,并且拥有长的法律效益。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具备法律效益,但是欠条的时效性只有2年,而借条却长达20年之久。你拿着“过期”的欠条打官司,法官当然只能说是无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


补偿金VS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按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而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法定赔偿金的适用情形无需双方事先约定。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看完之后,是不是涨姿势了?不过小编还是要唠叨一句,只要让你签字,你就得好好看看是不是有上面提到的几个字,要是有,而你自己又分不清的时候就要好好再次看看这篇文章了,别嫌麻烦,这毕竟关系到你的钱财!


组稿:糖糖

编辑:陈肖 初审:和昇 终审: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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