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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 新修订的《丽江市新闻发布制度》正式下发 重特大突发事件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2017-03-30 丽江网旗下 丽江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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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2014年10月发布的《丽江市新闻发布制度》修订,近日,市两办正式下发“新版”《丽江市新闻发布制度》(以下简称《发布制度》)。


新修订的《发布制度》共12章、69条。内容包括总则、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方式、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制度、网络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重大事项舆论风险评估制度、丽江市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及附则。


《发布制度》指出:


新闻发布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工作纪律。


市委新闻发言人队伍由市委新闻发言人、市委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和市委各部门发言人联络人组成;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


市委、市政府分别指定专人担任网络新闻发言人,市委、市政府所属各部门由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和其他指定授权的人员担任网络新闻发言人,负责部门信息的网络发布。


《发布制度》第37条、第53条明确规定: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涉事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发布制度》就新闻发布方式进行说明:


市委、市政府及其新闻发言人可根据需要,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新闻通气会、组织集体采访、接受媒体专访、答复电话问询、发布新闻稿、网络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发布。


另外,《发布制度》也说明了我市将建立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主持召开,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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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日报

编辑:陈肖 初审:和昇 终审: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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