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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惠公寓店外摊屡禁不止 摊主还与执法部门玩起了躲猫猫

2017-11-06 丽江网旗下 丽江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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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有网友在【丽江新声】后台留言,表示丽惠公寓发生了新状况,到底怎么回事呢?



网友留言:“今天下午5时许,综合执法队伍来古城区丽惠公寓公租房整治公寓外的店外店和公路上的地摊,很文明执法的,还帮助摊主收拾、搬东西,18时许,这些店外店和地摊就全部清理完毕,期间没有发生争吵、不文明的现象,看着久违的宽敞公路和人行道,许多市民竖起了大拇指!然而这种执法只是昙花一现,执法大队刚走,许多店外店又重新摆出来了。长期以来,丽惠公寓的店外店(均由店主私自出租出去的)和公路地摊严重堵塞交通、人行道和安全通道......因此,我认为:如果执法队发现店外店和地摊,唯有处罚店外店里面的店主,让店主不再出租门口的人行道,其次,公寓物管、保安也应该配合执法,平时做好监督,才能够真正的保障安全,消除隐患。”



根据《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经营;

(二)、按照规定的配置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

(三)、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物和污水,保持地面清洁,摆放有序;

(四)、使用清洁能源。


丽惠公寓门口摆放的临时摊位明显影响了正常的交通和居民生活。11月1日下午,丽江市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综合执法局)二大队出动一个中队的人力,对丽惠公寓附近摆放违规摊位的商家进行宣传教育,并签订保证书。


综合执法局二大队在随后的四天中,共出动160人次对丽惠公寓进行查处,共暂扣违规摆放物品14件。



据综合执法二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和林威介绍,11月1日下午,中队便对丽惠公寓附近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并且签订保证书,90%以上的商家都予以支持,但在随后的复查整治中,仍然发现有一小部分商家存在侥幸心理,共暂扣违规物品14件,对于这些物品,商家在我们单位进行专业学习后便将予以退还。



在综合执法队伍开始整治活动后,丽惠公寓的周边环境大变样,白天没有人在外摆地摊,人行横道上也没有店外摊的情况,在店面门口也很少有违规摆放,取得的良好效果让丽惠公寓的住户都感到非常高兴。丽惠公寓的住户董女士说:“现在没有路边摊了,人行道也通了,改变了很多,希望能够一直这样保持下去。”丽惠公寓的保安大叔则表示,人行路上是不允许摆摊的,这几天在外面摆摊的情况少了很多。



但是地摊、店外店的情况真的就这么解决了吗?


然而并没有,小编通过几天的观察,丽惠公寓白天没有任何商家在人行横道上摆摊,店外店的情况也没有,但是一到晚上就有那么几家存有侥幸心理的商家出现了。4号晚上8时左右,丽惠公寓门口的人行道上便出现了几家烧烤摊,将烧烤架、菜摊摆到了人行道上面。据了解,这些商家皆抱有侥幸心态,白天查得严,不在外面摆摊,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将烧烤摊摆出来。



通过观察发现,在外面摆摊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因为店铺面积过小,二就是因为摆在外面显眼,能够招揽更多的客人。



和林威表示,通过整治,丽惠公寓的大部分商家已经将违规摊位摆放收回到了店里面,只有少部分商家抱有侥幸心理,对于此类商家,如果有住户发现,可及时向大研街道或者金山街道投诉,但是最主要的还是需要商家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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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郭铭达

编辑:章丽清 初审:章丽清 终审:唐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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